翔安区亭洋路、舫山北路及西炉支二路等道路市政管网塌陷修复工程施工
翔安区亭洋路、舫山北路及西炉支二路等道路市政管网塌陷修复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工程名称 | 翔安区亭洋路、舫山北路及西炉支二路等道路市政管网塌陷修复工程(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本工程原定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待定”修改为:“2024年10月8日13时30分00秒”;招标文件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 1.6.1图纸的提供“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供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包含竣工图使用图纸在内6套。承包人需要增加施工图套数的,与发包人联系,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所需要的全部施工图纸内容。” 修改为: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供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施工图2套。承包人需要增加施工图套数的需自行打印;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所需要的全部施工图纸内容。” 3、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有变更,原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作废,修改后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随本答疑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本项目的答疑节点自行下载。 4、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和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 | ||||
招标人: (略) 政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09月24日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09月24日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工程名称 | 翔安区亭洋路、舫山北路及西炉支二路等道路市政管网塌陷修复工程(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本工程原定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待定”修改为:“2024年10月8日13时30分00秒”;招标文件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 1.6.1图纸的提供“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供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包含竣工图使用图纸在内6套。承包人需要增加施工图套数的,与发包人联系,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所需要的全部施工图纸内容。” 修改为: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供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施工图2套。承包人需要增加施工图套数的需自行打印;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所需要的全部施工图纸内容。” 3、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有变更,原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作废,修改后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随本答疑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本项目的答疑节点自行下载。 4、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和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 | ||||
招标人: (略) 政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09月24日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0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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