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乐积善新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提标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福建将乐积善新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提标项目

福建将乐积善新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提标项目[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24-09-24

福建将乐积善新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提标项目

答疑一(编号:01)

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并经招标人研究,现将福建将乐积善新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提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关事项作答疑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1、问:招标公告与投标须知前附表的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符合要求的省龙头 (略) 龙头企业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是否可免缴投标保证金?

回复:以招标公告为准,根据闽建筑[2022]4号及明政办发明电[2022]30号文精神,符合要求的省龙头 (略) 龙头企业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可免缴投标保证金。

2、问:招标公告要求的业绩为:工业废水日处理量≧5000吨/日的项目建设,问处理量达标的污水处理厂的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若污水处理厂的工业废水日处理量≧5000吨/日,且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即可满足要求。

3、问:请问“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 (略) ”或“ (略) (略)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里的“市级 (略) ”

回复:符合,但还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采购或施工合同及验收报告。

4、问:①招标文件要求业绩为工业废水日处理量≧5000吨/日

的项目建设,我司业绩为四库竣工栏体现了污水处理厂吨数(八万吨/天),我司的纸质文件(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有体现同时处理工业及生活污水,请问是否满足要求?

②“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

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业废水日处理量≧5000吨/日的项目建设。污水处理厂业绩未明确性质,或污水处理业绩为综合类是否满足要求?请明确,谢谢!

回复:应明确体现工业废水日处理量≧5000吨/日。根据招标文件约定:“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市级 (略) 或 (略) 站公示页面截图、中标通知书、采购或施工合同及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业绩条件所需的业绩特征的还应补充包含业绩特征的经项目业主盖章的业绩证明,否则其业绩不予认定。”。

5、问: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指出: 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水污染防治工程工业废水日处理量≧5000吨/日的为大型工程,环保工程专业一级承包资质可承担各类环保工程的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业废水日处理量≧5000吨/日的项目建设。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环保工程一级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 请问:1、业绩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还是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为什么本项目的业绩要求是工业废水日处理量≧5000吨/日的项目建设,污水处理的业绩不可以吗?依据是什么?

回复一:业绩必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回复二、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水污染防治工程工业废水日处理量≧5000吨/日的为大型工程,故采用环保工程专业一级承包资质;根据《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文),应当由取得相应类别一级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的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可以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本项目工业废水日处理量≧5000吨/日,且包含后期运营,为环保专业承包工程,故要求独立投标人或具有环保工程专业一级承包资质的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同等的类似业绩。

6、问:招标文件关于业绩有修改成:“本项目属于环保专业承包工程,故“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市级 (略) 或 (略) 站公示页面截图、中标通知书、采购或施工合同及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业绩条件所需的业绩特征的还应补充包含业绩特征的经项目业主盖章的业绩证明,否则其业绩不予认定。”那业绩是否还需要通过住房和城乡建 (略) 站 (略) (略) 或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 (略) 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请明确回答需要或是不需要,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回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即可,不需要通过住房和城乡建 (略) 站 (略) (略) 或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 (略) 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

7、问:①本项目可以联合体投标。请问业绩是一定要牵头人业绩?还是联合体成员有符合业绩也可以?请明确回答,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②请 (略) ,投标人的业绩工业废水日处理量≧5000吨/日的项目 (略) (略) 提供吗?

回复:业绩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

8、本项目要求类似业绩为:工业废水日处理量≧5000吨/日的项目建设。不符合闽建筑〔2017〕39号《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的精神,指标设置不合理。类似业绩是否修改为:日处理量≧5000吨/日的污水处理厂业绩。

回复: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9、问:招标文件P174-P176 “第 7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4节 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三) 参考品牌”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中的品牌均为简称,请招标人提供参考品牌厂家全称。

回复:详见后附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含厂家全

称)。

10、问:招标文件P97”第 4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3节 专

用合同条”” (四)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合同”” 四、合同价款计算和调整” 4.1 污水处理费:本项目污水处理单价*/吨。请招标人澄清单价*/吨的保底水量?

回复:本项目不设保底水量。

11、问:招标文件P98第 4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3节 专用合同条”” (四)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合同”” 四、合同价款计算和调整”5.1 若半年的平均运行成本在6.85~*/吨之间(不 含6.85,含 7.78)吨水运行成本每超过1%(以*/吨 为基数),污水处理费按*/吨计,并相应扣除设备及其安装费0.3%。请招标人澄清水量不足的情况,平均运行成本是否可以在6.85~*/吨调整?由于水量不足原因导致的运行成本波动,是否不扣除设备及其安装费?

回复一:若水量不足,污水处理费仍按*/吨计。

回复二:①若半年的平均进水量小于等于3500吨/日,则不对固定成本进行考核,仅针对单位可变成本(可变成本组成详见招标文件第109页附件1)进行考核。

若半年的平均单位可变成本在5.495~*/吨之间(不含5.495,含6.244)吨水可变成本每超过1%(以*/吨为基数),污水处理费按*/吨计,并相应扣除设备及其安装费0.3%。

计算公式:扣除的设备及其安装费结算款=(中标价中的设备及其安装费)×(实际可变成本-5.495)÷5.495×100×0.3%

若第一个半年的平均可变成本超过*/吨的,*方、*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后续的运维费用、50%的设备及其安装费和15%的工程款均不予支付。

若第二个半年的平均可变成本超过*/吨的,*方、*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后续的运维费用、30%的设备及其安装费和15%的工程款均不予支付。

②若本项目半年平均进水量大于3500吨/日,则按招标文件原约定的合同条款执行。

12、问:招标文件P205投标文件格式“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应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我省规定的格式。请招标人澄清该格式是否是招标文件附带的工程量清单?

回复:招标文件附带的工程量清单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投标人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约定提交符合现行《福建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

13、问: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一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我们认为此要求可能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 号),水污染防治工程工业废水日处理量≧5000 吨/日的为大型工程,环保工程专业一级承包资质可承担各类环保工程的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 6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然而,本项目改造规模为 1 万吨/日,从工程规模来看,要求一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能过高,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

回复:本项目工业废水日处理量≧5000吨/日,且包含后期运营,为环保专业承包工程。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主要用于厂区建、构 (略) 的建设设置,满足项目的基本资质需要。(直接在线回复)。

14、问:类似规模的项目,有许多具备相应实力但资质等级稍低的企业同样能够胜任本项目的施工和运营。较高的资质要求可能会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数量,降低项目的竞争程度,不利于招标单位选择最具性价比的施工单位。

回复: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直接在线回复)

二、补充通知部分

1、本项目中标后,中标人应与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福建 (略) 签订三方协议,实际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款及后期运维费用由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福建 (略) 共同支付。

2、到账证明格式如下:

附件2-10:到账证明(格式)

到账证明

编号:(保函开立人自行编号)

(招标人名称):

就 (投标人名称)申请开立招标项目编号为 (招标项目编号)的 (招标项目名称)的 (保函金额)元投标保函,我方收款账号为 (保函开立人收款账号)的收款账户,已于 年 月 日收到该投标人通过付款账号: (投标人付款账号)的付款账户支付的保函费用。

特此证明。

保函开立人: (盖章)

年 月 日

3、招标文件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中第3节投标报价的内容按照福建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通用本》执行。

三、当招标文件、答疑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答疑为准。本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本补充 (略) 公共 (略) (http://**)、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cn)一经发布,即视为所有投标人均已收悉。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并查阅本项目的相关招投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含厂家全称)

招标人: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2024年09月24日

福建将乐积善新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提标项目[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24-09-24

福建将乐积善新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提标项目

答疑一(编号:01)

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并经招标人研究,现将福建将乐积善新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提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关事项作答疑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1、问:招标公告与投标须知前附表的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符合要求的省龙头 (略) 龙头企业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是否可免缴投标保证金?

回复:以招标公告为准,根据闽建筑[2022]4号及明政办发明电[2022]30号文精神,符合要求的省龙头 (略) 龙头企业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可免缴投标保证金。

2、问:招标公告要求的业绩为:工业废水日处理量≧5000吨/日的项目建设,问处理量达标的污水处理厂的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若污水处理厂的工业废水日处理量≧5000吨/日,且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即可满足要求。

3、问:请问“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 (略) ”或“ (略) (略)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里的“市级 (略) ”

回复:符合,但还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采购或施工合同及验收报告。

4、问:①招标文件要求业绩为工业废水日处理量≧5000吨/日

的项目建设,我司业绩为四库竣工栏体现了污水处理厂吨数(八万吨/天),我司的纸质文件(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有体现同时处理工业及生活污水,请问是否满足要求?

②“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

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业废水日处理量≧5000吨/日的项目建设。污水处理厂业绩未明确性质,或污水处理业绩为综合类是否满足要求?请明确,谢谢!

回复:应明确体现工业废水日处理量≧5000吨/日。根据招标文件约定:“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市级 (略) 或 (略) 站公示页面截图、中标通知书、采购或施工合同及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业绩条件所需的业绩特征的还应补充包含业绩特征的经项目业主盖章的业绩证明,否则其业绩不予认定。”。

5、问: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指出: 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水污染防治工程工业废水日处理量≧5000吨/日的为大型工程,环保工程专业一级承包资质可承担各类环保工程的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业废水日处理量≧5000吨/日的项目建设。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环保工程一级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 请问:1、业绩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还是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为什么本项目的业绩要求是工业废水日处理量≧5000吨/日的项目建设,污水处理的业绩不可以吗?依据是什么?

回复一:业绩必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回复二、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水污染防治工程工业废水日处理量≧5000吨/日的为大型工程,故采用环保工程专业一级承包资质;根据《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文),应当由取得相应类别一级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的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可以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本项目工业废水日处理量≧5000吨/日,且包含后期运营,为环保专业承包工程,故要求独立投标人或具有环保工程专业一级承包资质的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同等的类似业绩。

6、问:招标文件关于业绩有修改成:“本项目属于环保专业承包工程,故“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市级 (略) 或 (略) 站公示页面截图、中标通知书、采购或施工合同及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业绩条件所需的业绩特征的还应补充包含业绩特征的经项目业主盖章的业绩证明,否则其业绩不予认定。”那业绩是否还需要通过住房和城乡建 (略) 站 (略) (略) 或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 (略) 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请明确回答需要或是不需要,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回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即可,不需要通过住房和城乡建 (略) 站 (略) (略) 或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 (略) 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

7、问:①本项目可以联合体投标。请问业绩是一定要牵头人业绩?还是联合体成员有符合业绩也可以?请明确回答,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②请 (略) ,投标人的业绩工业废水日处理量≧5000吨/日的项目 (略) (略) 提供吗?

回复:业绩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

8、本项目要求类似业绩为:工业废水日处理量≧5000吨/日的项目建设。不符合闽建筑〔2017〕39号《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的精神,指标设置不合理。类似业绩是否修改为:日处理量≧5000吨/日的污水处理厂业绩。

回复: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9、问:招标文件P174-P176 “第 7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4节 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三) 参考品牌”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中的品牌均为简称,请招标人提供参考品牌厂家全称。

回复:详见后附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含厂家全

称)。

10、问:招标文件P97”第 4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3节 专

用合同条”” (四)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合同”” 四、合同价款计算和调整” 4.1 污水处理费:本项目污水处理单价*/吨。请招标人澄清单价*/吨的保底水量?

回复:本项目不设保底水量。

11、问:招标文件P98第 4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3节 专用合同条”” (四)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合同”” 四、合同价款计算和调整”5.1 若半年的平均运行成本在6.85~*/吨之间(不 含6.85,含 7.78)吨水运行成本每超过1%(以*/吨 为基数),污水处理费按*/吨计,并相应扣除设备及其安装费0.3%。请招标人澄清水量不足的情况,平均运行成本是否可以在6.85~*/吨调整?由于水量不足原因导致的运行成本波动,是否不扣除设备及其安装费?

回复一:若水量不足,污水处理费仍按*/吨计。

回复二:①若半年的平均进水量小于等于3500吨/日,则不对固定成本进行考核,仅针对单位可变成本(可变成本组成详见招标文件第109页附件1)进行考核。

若半年的平均单位可变成本在5.495~*/吨之间(不含5.495,含6.244)吨水可变成本每超过1%(以*/吨为基数),污水处理费按*/吨计,并相应扣除设备及其安装费0.3%。

计算公式:扣除的设备及其安装费结算款=(中标价中的设备及其安装费)×(实际可变成本-5.495)÷5.495×100×0.3%

若第一个半年的平均可变成本超过*/吨的,*方、*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后续的运维费用、50%的设备及其安装费和15%的工程款均不予支付。

若第二个半年的平均可变成本超过*/吨的,*方、*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后续的运维费用、30%的设备及其安装费和15%的工程款均不予支付。

②若本项目半年平均进水量大于3500吨/日,则按招标文件原约定的合同条款执行。

12、问:招标文件P205投标文件格式“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应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我省规定的格式。请招标人澄清该格式是否是招标文件附带的工程量清单?

回复:招标文件附带的工程量清单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投标人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约定提交符合现行《福建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

13、问: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一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我们认为此要求可能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 号),水污染防治工程工业废水日处理量≧5000 吨/日的为大型工程,环保工程专业一级承包资质可承担各类环保工程的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 6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然而,本项目改造规模为 1 万吨/日,从工程规模来看,要求一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能过高,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

回复:本项目工业废水日处理量≧5000吨/日,且包含后期运营,为环保专业承包工程。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主要用于厂区建、构 (略) 的建设设置,满足项目的基本资质需要。(直接在线回复)。

14、问:类似规模的项目,有许多具备相应实力但资质等级稍低的企业同样能够胜任本项目的施工和运营。较高的资质要求可能会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数量,降低项目的竞争程度,不利于招标单位选择最具性价比的施工单位。

回复: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直接在线回复)

二、补充通知部分

1、本项目中标后,中标人应与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福建 (略) 签订三方协议,实际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款及后期运维费用由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福建 (略) 共同支付。

2、到账证明格式如下:

附件2-10:到账证明(格式)

到账证明

编号:(保函开立人自行编号)

(招标人名称):

就 (投标人名称)申请开立招标项目编号为 (招标项目编号)的 (招标项目名称)的 (保函金额)元投标保函,我方收款账号为 (保函开立人收款账号)的收款账户,已于 年 月 日收到该投标人通过付款账号: (投标人付款账号)的付款账户支付的保函费用。

特此证明。

保函开立人: (盖章)

年 月 日

3、招标文件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中第3节投标报价的内容按照福建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通用本》执行。

三、当招标文件、答疑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答疑为准。本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本补充 (略) 公共 (略) (http://**)、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cn)一经发布,即视为所有投标人均已收悉。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并查阅本项目的相关招投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含厂家全称)

招标人: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2024年09月24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