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高新区金谷特高新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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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高新区金谷特高新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更正公告

沧州高新区金谷特高新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沧州高新区金谷特高新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高新区金谷特高新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沧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沧高审备变更字〔2024〕2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 *.87平方米(约合71.72亩),总建筑面积*.20平方米,主要建设标准厂房建筑面积*.30平方米、研发楼综合楼建筑面积*.68平方米、地下车库(含设备用房)*.16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室外附属设施。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计包含: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等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后期服务等其他与之相关服务的全部内容。施工包含:本项目施工、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冀政务办【2023】35 号)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方案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方案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3.1.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③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含本项目)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④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⑤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注: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则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3.1.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1.1.4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3.1.2其他要求:补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报名时均按无效文件处理。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投标人为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本项目监督部门为:沧 (略) 建设管理局招标办0317-*。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按收费标准的37%由招标人支付。 (略) 使用费: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本项目收费金额为2880元。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施工方做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9 09:30至2024-09-24 09:30(北京时间,下同),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冀招 (略) 、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网上在线提交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 (略) 建设管理局招标办

电话:0317-*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沧州高新区金谷特高新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 投标人/供应商 288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柏金 (略)
地址: / 地址: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张工

联系人: 庞经理
电话:

0317-*

电话: 0317-*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变更公告内容:

致:各投标单位

本项目招标文件P104页设计负责人简历表中内容为“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等级”的内容更正为“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等级”,各投标人需按此更正内容自行修改后制作投标文件,任何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此更正公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特此更正


沧州高新区金谷特高新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沧州高新区金谷特高新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高新区金谷特高新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沧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沧高审备变更字〔2024〕2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 *.87平方米(约合71.72亩),总建筑面积*.20平方米,主要建设标准厂房建筑面积*.30平方米、研发楼综合楼建筑面积*.68平方米、地下车库(含设备用房)*.16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室外附属设施。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计包含: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等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后期服务等其他与之相关服务的全部内容。施工包含:本项目施工、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冀政务办【2023】35 号)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方案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方案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3.1.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③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含本项目)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④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⑤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注: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则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3.1.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1.1.4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3.1.2其他要求:补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报名时均按无效文件处理。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投标人为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本项目监督部门为:沧 (略) 建设管理局招标办0317-*。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按收费标准的37%由招标人支付。 (略) 使用费: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本项目收费金额为2880元。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施工方做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9 09:30至2024-09-24 09:30(北京时间,下同),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冀招 (略) 、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网上在线提交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 (略) 建设管理局招标办

电话:0317-*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沧州高新区金谷特高新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 投标人/供应商 288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柏金 (略)
地址: / 地址: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张工

联系人: 庞经理
电话:

0317-*

电话: 0317-*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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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变更公告内容:

致:各投标单位

本项目招标文件P104页设计负责人简历表中内容为“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等级”的内容更正为“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等级”,各投标人需按此更正内容自行修改后制作投标文件,任何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此更正公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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