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新桥镇绿化养护项目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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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新桥镇绿化养护项目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THGC-G2024-006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新桥镇绿化养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9-0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第四章项目需求和有关说明 “九、车辆设备要求” 基本配备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2

养护车辆

6辆

卡车,面包车或其他工程作业车辆

备注:2、以上车辆设备在中标后按投标承诺于服务期开始前配备齐全,并将照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车辆还须提供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保险复印件送至采购人处备案,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更正为: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2

养护车辆

2辆

工程车配备1辆(卡车或其他工程作业车辆)

绿化工人专用接送车配备1辆

(单车额定座位6座及以上的客车)

备注:2、以上车辆设备在中标后按投标承诺于服务期开始前配备齐全,并将照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车辆还须提供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保险复印件送至采购人处备案,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投标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未按承诺履行的采购人将按虚假承诺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2)本项目评分标准二、技术部分中:

2.7

质量及服务条件承诺

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质量及服务条件承诺,包括(1)如中标后进一步配合招标人加强绿地整体管养工作(2)对质量及服务做出具体承诺。每具有一项前述细化指标内容得1分,最高得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一项内容存在缺陷(见备注2)扣0.5分。

2

更正为:

2.7

质量及服务条件承诺

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质量及服务条件承诺,包括(1)如中标后进一步配合招标人加强绿地整体管养工作(2)对质量及服务做出具体承诺。每具有一项前述细化指标内容得2.5分,最高得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5分,每一项内容存在缺陷(见备注2)扣1分。

5

(3)本项目评分标准二、技术部分中:

2.7

本地化服务

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本地化服务能力,包括(1) (略) 点对本项目实施地点的覆盖能力(2)投标人 (略) 点的办公、仓库、车辆停放、物料储备基地、园林废弃物处理应用等场所等情况。每具有一项前述细化指标内容得3.5分,最高得7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5分,每一项内容存在缺陷(见备注2)扣2分。

7

更正为:

2.8

服务优化方案

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服务优化方案,包括(1)对本项目实施地点的覆盖能力方案(2)投标人如中标后 (略) 点包括办公、仓库、车辆停放、物料储备基地、园林废弃物处理应用等场所配备情况方案。每具有一项前述细化指标内容得3.5分,最高得7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5分,每一项内容存在缺陷(见备注2)扣2分。

7

注:更正后技术部分总分为38分。

(4)本项目评分标准三、商务部分中:

3.1

项目团队

(2)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园艺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中级园艺师职称的得1分。

(3)养护管理人员具有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1人得0.5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1人得1分,(相关专业指园林、园艺、林业、植保专业),最高得5分。

(4)安全员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的有1人得0.5分;具备县级及以上安全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培训合格证书的有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9

更正为:

3.1

项目团队

(2)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园艺师职业(专业)技能培训证书的得2分,具有中级园艺师职业(专业)技能培训证书的得1分。

(3)养护管理人员具有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1人得0.5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1人得1分,(相关专业指园林、园艺、林业、植保专业),最高得5分。(注:养护管理人员含项目组人员)

(4)安全员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的有1人得0.5分;具备县级及以上安全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培训合格证书的有1人得0.5分,限评2人。本项最高得2分。

9

(5)本项目评分标准三、商务部分中:

3.2

机具设备配置

(4)配备绿化工人专用接送车(指单车额定座位6座及以上的,额定座位5座及以下不计):自有的得1分/辆,租赁的得0.5/辆分,限评六辆,最高得6分。自有车辆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置发票复印件;租赁车辆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制作进入投标文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得分。

6

更正为:

3.2

机具设备配置

(4)投标人拟配备绿化工人专用接送车在基本配置1辆(单车额定座位6座及以上的客车)基本条件下,每增加单车额定座位6-9座的客车:自有的得0.5分/辆,租赁的得0.3/辆分,限评六辆;每增加单车额定座位10-19座的客车:自有的得1分/辆,租赁的得0.5/辆分,限评三辆;每增加单车额定座位20座及以上的客车:自有的得1.5分/辆,租赁的得1/辆分,限评二辆。本项最高得3分。自有车辆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置发票复印件;租赁车辆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制作进入投标文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得分。

3

注:更正后商务部分总分为42分。

(6)本项目有关时间按以下规定执行:

提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 下午13:30-14: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 下午14: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年9月25日

更正日期:2024-09-25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材料不符合要求,而造成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新桥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略) 新桥 (略) 128号

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通汇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368号南方景园121幢

联系人:严女士

联系电话: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女士

电话:0510-#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THGC-G2024-006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新桥镇绿化养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9-0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第四章项目需求和有关说明 “九、车辆设备要求” 基本配备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2

养护车辆

6辆

卡车,面包车或其他工程作业车辆

备注:2、以上车辆设备在中标后按投标承诺于服务期开始前配备齐全,并将照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车辆还须提供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保险复印件送至采购人处备案,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更正为: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2

养护车辆

2辆

工程车配备1辆(卡车或其他工程作业车辆)

绿化工人专用接送车配备1辆

(单车额定座位6座及以上的客车)

备注:2、以上车辆设备在中标后按投标承诺于服务期开始前配备齐全,并将照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车辆还须提供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保险复印件送至采购人处备案,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投标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未按承诺履行的采购人将按虚假承诺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2)本项目评分标准二、技术部分中:

2.7

质量及服务条件承诺

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质量及服务条件承诺,包括(1)如中标后进一步配合招标人加强绿地整体管养工作(2)对质量及服务做出具体承诺。每具有一项前述细化指标内容得1分,最高得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一项内容存在缺陷(见备注2)扣0.5分。

2

更正为:

2.7

质量及服务条件承诺

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质量及服务条件承诺,包括(1)如中标后进一步配合招标人加强绿地整体管养工作(2)对质量及服务做出具体承诺。每具有一项前述细化指标内容得2.5分,最高得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5分,每一项内容存在缺陷(见备注2)扣1分。

5

(3)本项目评分标准二、技术部分中:

2.7

本地化服务

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本地化服务能力,包括(1) (略) 点对本项目实施地点的覆盖能力(2)投标人 (略) 点的办公、仓库、车辆停放、物料储备基地、园林废弃物处理应用等场所等情况。每具有一项前述细化指标内容得3.5分,最高得7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5分,每一项内容存在缺陷(见备注2)扣2分。

7

更正为:

2.8

服务优化方案

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服务优化方案,包括(1)对本项目实施地点的覆盖能力方案(2)投标人如中标后 (略) 点包括办公、仓库、车辆停放、物料储备基地、园林废弃物处理应用等场所配备情况方案。每具有一项前述细化指标内容得3.5分,最高得7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5分,每一项内容存在缺陷(见备注2)扣2分。

7

注:更正后技术部分总分为38分。

(4)本项目评分标准三、商务部分中:

3.1

项目团队

(2)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园艺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中级园艺师职称的得1分。

(3)养护管理人员具有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1人得0.5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1人得1分,(相关专业指园林、园艺、林业、植保专业),最高得5分。

(4)安全员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的有1人得0.5分;具备县级及以上安全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培训合格证书的有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9

更正为:

3.1

项目团队

(2)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园艺师职业(专业)技能培训证书的得2分,具有中级园艺师职业(专业)技能培训证书的得1分。

(3)养护管理人员具有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1人得0.5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1人得1分,(相关专业指园林、园艺、林业、植保专业),最高得5分。(注:养护管理人员含项目组人员)

(4)安全员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的有1人得0.5分;具备县级及以上安全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培训合格证书的有1人得0.5分,限评2人。本项最高得2分。

9

(5)本项目评分标准三、商务部分中:

3.2

机具设备配置

(4)配备绿化工人专用接送车(指单车额定座位6座及以上的,额定座位5座及以下不计):自有的得1分/辆,租赁的得0.5/辆分,限评六辆,最高得6分。自有车辆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置发票复印件;租赁车辆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制作进入投标文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得分。

6

更正为:

3.2

机具设备配置

(4)投标人拟配备绿化工人专用接送车在基本配置1辆(单车额定座位6座及以上的客车)基本条件下,每增加单车额定座位6-9座的客车:自有的得0.5分/辆,租赁的得0.3/辆分,限评六辆;每增加单车额定座位10-19座的客车:自有的得1分/辆,租赁的得0.5/辆分,限评三辆;每增加单车额定座位20座及以上的客车:自有的得1.5分/辆,租赁的得1/辆分,限评二辆。本项最高得3分。自有车辆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置发票复印件;租赁车辆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制作进入投标文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得分。

3

注:更正后商务部分总分为42分。

(6)本项目有关时间按以下规定执行:

提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 下午13:30-14: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 下午14: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年9月25日

更正日期:2024-09-25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材料不符合要求,而造成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新桥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略) 新桥 (略) 128号

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通汇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368号南方景园121幢

联系人:严女士

联系电话: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女士

电话:0510-#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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