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经济开发区工艺小微园配套项目整体招租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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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经济开发区工艺小微园配套项目整体招租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租名称:仙居县经济开发区工艺小微园配套项目整体招租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租公告,招租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七)原已由招租人出租的宿舍约230间,纳入本次整体招租管理范围。

(七)原已由招租人出租的宿舍约430间,纳入本次整体招租管理范围。

2

(九)合同期满或因中标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对于承租人的所有固定资产及装修投入不做任何补偿。承租期间,如因政府原因,招租人有权终止租赁,承租人须无条件交回房屋,装修、地上附着物等形成附合的物品不得拆除,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按县最新拆迁征收标准予以补偿,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招租人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租费按使用时间计算,其余退还承租人(不计息)。

(九)合同期满或因中标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对于承租人的所有固定资产及装修投入不做任何补偿。合同签订三年内,如因拆迁、移作他用等政府原因及招租人房产整体转让原因,招租人有权终止租赁,承租人须无条件交回房屋,装修、地上附着物等形成附合的物品不得拆除,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按县最新拆迁征收标准予以补偿,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招租人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租费按使用时间计算,其余退还承租人(不计息)。合同签订三年后,如因拆迁、移作他用等政府原因及招租人房产整体转让原因,招租人有权终止租赁,承租人须无条件交回房屋,装修、地上附着物等形成附合的物品不得拆除,对于承租人的所有固定资产及装修投入不做任何补偿,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招租人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租费按使用时间计算,其余退还承租人(不计息)。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租人:浙江 (略)

联系地址:仙居县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招租代理机构:台州新远 (略)

联系地址: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

联系人:顾烨

联系电话:0576-*

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仙居县国资工作中心

联系人:泮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6-*

地址:仙居 (略) 500号6楼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租名称:仙居县经济开发区工艺小微园配套项目整体招租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租公告,招租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七)原已由招租人出租的宿舍约230间,纳入本次整体招租管理范围。

(七)原已由招租人出租的宿舍约430间,纳入本次整体招租管理范围。

2

(九)合同期满或因中标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对于承租人的所有固定资产及装修投入不做任何补偿。承租期间,如因政府原因,招租人有权终止租赁,承租人须无条件交回房屋,装修、地上附着物等形成附合的物品不得拆除,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按县最新拆迁征收标准予以补偿,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招租人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租费按使用时间计算,其余退还承租人(不计息)。

(九)合同期满或因中标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对于承租人的所有固定资产及装修投入不做任何补偿。合同签订三年内,如因拆迁、移作他用等政府原因及招租人房产整体转让原因,招租人有权终止租赁,承租人须无条件交回房屋,装修、地上附着物等形成附合的物品不得拆除,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按县最新拆迁征收标准予以补偿,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招租人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租费按使用时间计算,其余退还承租人(不计息)。合同签订三年后,如因拆迁、移作他用等政府原因及招租人房产整体转让原因,招租人有权终止租赁,承租人须无条件交回房屋,装修、地上附着物等形成附合的物品不得拆除,对于承租人的所有固定资产及装修投入不做任何补偿,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招租人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租费按使用时间计算,其余退还承租人(不计息)。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租人:浙江 (略)

联系地址:仙居县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招租代理机构:台州新远 (略)

联系地址: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

联系人:顾烨

联系电话:0576-*

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仙居县国资工作中心

联系人:泮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6-*

地址:仙居 (略) 500号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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