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荔浦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东片区的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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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荔浦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东片区的澄清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东片区)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教育局
行政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26日 08:58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14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9月2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曾蓉
项目联系电话 0773-#
采购单位 (略) 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荔城 (略) 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73-#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朝华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荔 (略) 88号碧桂园20栋108号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7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C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东片区)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四章 评标办法 履约能力分(满分10分)
2.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投标时提供人员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健康证扫描件),每人得0.2分,最高得3分;拟投入本项目配送冷藏专用运输车(具备合法使用条件,投标时提供车辆行使证、车辆驾驶证正反面扫描件、发票复印件),每一辆得0.5分,最高得3分。
履约能力分(满分10分)
2.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投标时提供人员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健康证扫描件),每人得0.2分,最高得3分;拟投入本项目配送冷藏专用运输车(配送企业须配备有满足项目实施配送的冷链运输车辆及配套所需条件:
(1)投标人自有(含已租赁)冷链运输车辆或承诺中标后租赁或购买相应配送车辆的。
(2)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租赁或购买配套的配送车辆的须提供租赁或购买承诺书并必须说明配送车辆配置等基本参数。
(3)自有或已租赁车辆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属于投标企业的车辆行使证、车辆驾驶证正反面扫描件、购车发票复印件或租赁期内(租期须覆盖项目服务期)的车辆租赁合同和行驶证正反面扫描件。),每一辆得0.5分,最高得3分。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作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教育局

地 址: (略) 荔城 (略) 13号

联系方式:0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朝华 (略)

地 址: (略) 荔 (略) 88号碧桂园20栋108号商铺

联系方式:0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蓉

电 话:077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东片区)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教育局
行政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26日 08:58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14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9月2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曾蓉
项目联系电话 0773-#
采购单位 (略) 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荔城 (略) 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73-#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朝华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荔 (略) 88号碧桂园20栋108号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7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C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东片区)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四章 评标办法 履约能力分(满分10分)
2.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投标时提供人员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健康证扫描件),每人得0.2分,最高得3分;拟投入本项目配送冷藏专用运输车(具备合法使用条件,投标时提供车辆行使证、车辆驾驶证正反面扫描件、发票复印件),每一辆得0.5分,最高得3分。
履约能力分(满分10分)
2.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投标时提供人员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健康证扫描件),每人得0.2分,最高得3分;拟投入本项目配送冷藏专用运输车(配送企业须配备有满足项目实施配送的冷链运输车辆及配套所需条件:
(1)投标人自有(含已租赁)冷链运输车辆或承诺中标后租赁或购买相应配送车辆的。
(2)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租赁或购买配套的配送车辆的须提供租赁或购买承诺书并必须说明配送车辆配置等基本参数。
(3)自有或已租赁车辆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属于投标企业的车辆行使证、车辆驾驶证正反面扫描件、购车发票复印件或租赁期内(租期须覆盖项目服务期)的车辆租赁合同和行驶证正反面扫描件。),每一辆得0.5分,最高得3分。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作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教育局

地 址: (略) 荔城 (略) 13号

联系方式:0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朝华 (略)

地 址: (略) 荔 (略) 88号碧桂园20栋108号商铺

联系方式:0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蓉

电 话:0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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