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场地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1包
某部场地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1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场地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9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及“第七章 合同样本”,现替换为《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详见附件1)。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24.资格性审查/“24.1开标后,采购机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性审查标准,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现更正为“24.1开标后,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性审查标准,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7.2采购机构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同步更正为:“27.2评审委员会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表3 商务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企业业绩/“比较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不含投标当月)投标供应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项目管理(不得少于以上4项专业))的业绩”,现更正为:“比较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不含投标当月)投标供应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项目管理(不得少于以上4项专业))的业绩”。“说明”中“2.投标供应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①类似项目的采购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合同缔约双方签字盖章页。若合同无具体投资金额,需提供原业主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现更正为“2.投标供应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①类似项目的采购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合同缔约双方签字盖章页。若合同无具体投资金额,需提供原业主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同步更正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二、商务技术文件/商务评审索引表/企业业绩/指标1的描述。
4、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若使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须按附件2提供的格式开具银行保函,否则,按未递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表4 技术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1.企业状况/评分项2.3.4.5/说明:“须提供相关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现更正为:“投标人须提供《 (略) (略) 》中企业注册人 (略) 页截图并加盖公章(须体现查询日期(查询日期须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
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表4 技术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2、人员配置/评分项6.7.8.9.10/说明:“投标供应商需要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类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现更正为:“投标供应商需要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类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投标人须对评分项6.7.8.9.10作出如下承诺:“我司承诺,本项目拟派出的人员在各自工作执行期间及完成前,将按招标人的要求驻场。”,否则不得分”。
7、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表5 价格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价格评审/评审内容及规则,更正为:投标报价得分分值按内插法计算:
其中评标基准价D=各有效投标报价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偏差率β=(Xi-D)/D×100%(Xi为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格,D为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点)
投标报价得分=分值标准*20%
β值分布 | 分值标准 |
β≥10% | 50 |
… | ... |
β=3% | 85 |
β=2% | 90 |
β=1% | 95 |
β=0 | 100 |
β=-1% | 97 |
β=-2% | 94 |
β=-3% | 91 |
… | … |
β≤-10% | 70 |
招标文件涉及到价格评审的内容,与此更正内容不一致的,以此更正内容为准。
8、本项目原开标时间:2024年9月29日09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现修改为: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原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9月29日08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09时30分,现修改为: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1日08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时30分。
原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9月 29日09:30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现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30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9、原招标文件投标地点(开标地点): (略) 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座13楼国信国际工程 (略) 开标室,现更正为: (略) 长乐 (略) 813号产投大楼7层随行易交易(长乐) (略) 本项目开标室。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一)内容为准。当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更正公告等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的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楼13层
联系方式:吴工0591-*
招标单位:某部
地址: (略) 长乐区
联系方式:顾助理0591-*
邮箱:*@*26.com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场地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9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及“第七章 合同样本”,现替换为《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详见附件1)。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24.资格性审查/“24.1开标后,采购机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性审查标准,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现更正为“24.1开标后,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性审查标准,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7.2采购机构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同步更正为:“27.2评审委员会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表3 商务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企业业绩/“比较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不含投标当月)投标供应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项目管理(不得少于以上4项专业))的业绩”,现更正为:“比较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不含投标当月)投标供应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项目管理(不得少于以上4项专业))的业绩”。“说明”中“2.投标供应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①类似项目的采购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合同缔约双方签字盖章页。若合同无具体投资金额,需提供原业主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现更正为“2.投标供应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①类似项目的采购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合同缔约双方签字盖章页。若合同无具体投资金额,需提供原业主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同步更正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二、商务技术文件/商务评审索引表/企业业绩/指标1的描述。
4、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若使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须按附件2提供的格式开具银行保函,否则,按未递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表4 技术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1.企业状况/评分项2.3.4.5/说明:“须提供相关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现更正为:“投标人须提供《 (略) (略) 》中企业注册人 (略) 页截图并加盖公章(须体现查询日期(查询日期须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
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表4 技术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2、人员配置/评分项6.7.8.9.10/说明:“投标供应商需要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类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现更正为:“投标供应商需要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类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投标人须对评分项6.7.8.9.10作出如下承诺:“我司承诺,本项目拟派出的人员在各自工作执行期间及完成前,将按招标人的要求驻场。”,否则不得分”。
7、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表5 价格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价格评审/评审内容及规则,更正为:投标报价得分分值按内插法计算:
其中评标基准价D=各有效投标报价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偏差率β=(Xi-D)/D×100%(Xi为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格,D为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点)
投标报价得分=分值标准*20%
β值分布 | 分值标准 |
β≥10% | 50 |
… | ... |
β=3% | 85 |
β=2% | 90 |
β=1% | 95 |
β=0 | 100 |
β=-1% | 97 |
β=-2% | 94 |
β=-3% | 91 |
… | … |
β≤-10% | 70 |
招标文件涉及到价格评审的内容,与此更正内容不一致的,以此更正内容为准。
8、本项目原开标时间:2024年9月29日09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现修改为: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原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9月29日08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09时30分,现修改为: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1日08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时30分。
原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9月 29日09:30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现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30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9、原招标文件投标地点(开标地点): (略) 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座13楼国信国际工程 (略) 开标室,现更正为: (略) 长乐 (略) 813号产投大楼7层随行易交易(长乐) (略) 本项目开标室。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一)内容为准。当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更正公告等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的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楼13层
联系方式:吴工0591-*
招标单位:某部
地址: (略) 长乐区
联系方式:顾助理0591-*
邮箱:*@*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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