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染料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项目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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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染料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项目邀请公告


    安徽隆庆 (略) (略) 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对凤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项目依法组织招标。根据《凤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的通知》(滁政办秘)【2020】42号文)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程序,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凤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项目

    2、项目地点:凤阳县

    3、招标人: (略) 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4、采购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服务期:在现场完成拆除并具备进场作业条件后2个月内,完成全部调查工作;

    7、预算金额:29.*元

    8、最高投标限价:28.*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9、评标方法:最低价中标法

    10、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注意事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装订在标书中。

    2、报价要求:被邀请的投标单位应就相关要求,向招标人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将《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加盖公章后密封于同一密封袋中,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该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3、签约方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法确定中标人,投标单位应在认真研究以上内容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参与投标,报价一经接受,即视同响应交易文件全部内容。

    5、投标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全部以打印的方式(签字除外),报价必须以人民币大、小写。

    6、交易文件的送达:

     (略) 以电子邮件或邮寄形式发给被邀请单位,收到时间以发件人发出时间为准。不接受现场报名,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9日15时00分;地点: (略) 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会议室。

    四、确定中标单位

    确定中标单位方式:采用最低价法确定中标人的方法,投标文件满足交易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有效。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凤阳县

    联系人:牛主任 电 话:0550-*

    代理机构:安徽隆庆 (略)

    地 址:凤阳县中都府邸办公楼

    联系人:朱工电 话:180点击查看>>*1235


    安徽隆庆 (略) (略) 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对凤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项目依法组织招标。根据《凤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的通知》(滁政办秘)【2020】42号文)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程序,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凤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项目

    2、项目地点:凤阳县

    3、招标人: (略) 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4、采购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服务期:在现场完成拆除并具备进场作业条件后2个月内,完成全部调查工作;

    7、预算金额:29.*元

    8、最高投标限价:28.*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9、评标方法:最低价中标法

    10、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注意事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装订在标书中。

    2、报价要求:被邀请的投标单位应就相关要求,向招标人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将《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加盖公章后密封于同一密封袋中,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该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3、签约方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法确定中标人,投标单位应在认真研究以上内容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参与投标,报价一经接受,即视同响应交易文件全部内容。

    5、投标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全部以打印的方式(签字除外),报价必须以人民币大、小写。

    6、交易文件的送达:

     (略) 以电子邮件或邮寄形式发给被邀请单位,收到时间以发件人发出时间为准。不接受现场报名,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9日15时00分;地点: (略) 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会议室。

    四、确定中标单位

    确定中标单位方式:采用最低价法确定中标人的方法,投标文件满足交易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有效。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凤阳县

    联系人:牛主任 电 话:0550-*

    代理机构:安徽隆庆 (略)

    地 址:凤阳县中都府邸办公楼

    联系人:朱工电 话:180点击查看>>*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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