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长江段涝区临湘冶湖电排站新建工程补充设计工程第二次工程总程包招标公告
岳阳市长江段涝区临湘冶湖电排站新建工程补充设计工程第二次工程总程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长江段涝区临湘冶湖电排站新建工程补充设计工程 已由 (略) 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临发改审【2024】20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 ,招标人为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 (略)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略) 长江段涝区临湘冶湖电排站新建工程补充设计工程 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 (略) 长江段涝区临湘冶湖电排站新建工程补充设计工程 。
2.2 建设地点: (略) 江南镇 。
2.3 建设规模:(1)冶湖撇洪渠总干渠左侧堤防防渗处理,总长420m;(2)冶湖电排进水渠导流堤清淤、护砌,总长400m;(3)鸭栏电排渠右侧挡墙拆除重建,总长26m;(4)冶湖撇洪渠总干渠左侧堤 (略) 修复,总长400m;(5)新建调度中心250m2;(6)进行智慧泵站建设,主要把冶湖电排站与临湘其他沿江排涝泵站紧密结合起来,建成集泵闸站信息及河湖信息立体全面感知、泵闸站智能控制、泵闸群远程集控、流域智慧调度决策支持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智慧调度项目。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泵站工程 ;
(2)招标范围和内容: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①设计范围:根据概算清单和招标图纸提供技施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阶段地勘;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审定的施工图内所含的所有施工内容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③采购范围:设计范围内的采购内容。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60日历天(其中设计时间要求:合同生效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服务周期至竣工验收为止,施工周期(含设备采购)为5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确保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以及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及后期服务工作。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③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
2.7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 (略) (略) 和湖南 (略) 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 (略) 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施工资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B)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内(指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1)独立体投标人:至少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水利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2)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人成员(信息化施工单位)至少完成过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少于*元的水利信息化工程业绩或总承包业绩 。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或 / 专业 /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 / 年内(指 / 年 /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6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 ,并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 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A)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8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由不超过 3 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投标联系人须经联合体各方成员分别授权;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双方都产生约束力。⑥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为 50%,联合体成员信息化施工单位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为 45%,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为 5% 。
3.10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 (略) 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 (略) (略) 黑名单或湖南 (略) 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4年09月26日~2024年10月09日17时止(北京时间)在 (略) (略) (略)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4.2 投标人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如有问题请联系: 0730-* )。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略) 公共 (略) 网上发布,投标人在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略) (略) (网址:http://**:8083/TPBidder/memberLogi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 (略) (略) (略) (网址:http://**:8083/TPBidder/memberLogin)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 (略) (略) (略) ( (略) 上开标席位/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 (略) 、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 (略) 招标投标办公室、 (略) 水利局 ,电话:0730-*、0730-* 。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略) 44 号
联 系 人:柴龙
电 话:073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 (略) (略) 246号
联 系 人:曹蒙莎
电 话:073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长江段涝区临湘冶湖电排站新建工程补充设计工程 已由 (略) 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临发改审【2024】20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 ,招标人为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 (略)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略) 长江段涝区临湘冶湖电排站新建工程补充设计工程 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 (略) 长江段涝区临湘冶湖电排站新建工程补充设计工程 。
2.2 建设地点: (略) 江南镇 。
2.3 建设规模:(1)冶湖撇洪渠总干渠左侧堤防防渗处理,总长420m;(2)冶湖电排进水渠导流堤清淤、护砌,总长400m;(3)鸭栏电排渠右侧挡墙拆除重建,总长26m;(4)冶湖撇洪渠总干渠左侧堤 (略) 修复,总长400m;(5)新建调度中心250m2;(6)进行智慧泵站建设,主要把冶湖电排站与临湘其他沿江排涝泵站紧密结合起来,建成集泵闸站信息及河湖信息立体全面感知、泵闸站智能控制、泵闸群远程集控、流域智慧调度决策支持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智慧调度项目。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泵站工程 ;
(2)招标范围和内容: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①设计范围:根据概算清单和招标图纸提供技施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阶段地勘;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审定的施工图内所含的所有施工内容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③采购范围:设计范围内的采购内容。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60日历天(其中设计时间要求:合同生效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服务周期至竣工验收为止,施工周期(含设备采购)为5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确保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以及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及后期服务工作。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③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
2.7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 (略) (略) 和湖南 (略) 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 (略) 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施工资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B)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内(指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1)独立体投标人:至少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水利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2)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人成员(信息化施工单位)至少完成过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少于*元的水利信息化工程业绩或总承包业绩 。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或 / 专业 /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 / 年内(指 / 年 /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6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 ,并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 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A)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8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由不超过 3 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投标联系人须经联合体各方成员分别授权;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双方都产生约束力。⑥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为 50%,联合体成员信息化施工单位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为 45%,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为 5% 。
3.10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 (略) 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 (略) (略) 黑名单或湖南 (略) 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4年09月26日~2024年10月09日17时止(北京时间)在 (略) (略) (略)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4.2 投标人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如有问题请联系: 0730-* )。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略) 公共 (略) 网上发布,投标人在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略) (略) (网址:http://**:8083/TPBidder/memberLogi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 (略) (略) (略) (网址:http://**:8083/TPBidder/memberLogin)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 (略) (略) (略) ( (略) 上开标席位/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 (略) 、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 (略) 招标投标办公室、 (略) 水利局 ,电话:0730-*、0730-* 。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略) 44 号
联 系 人:柴龙
电 话: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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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曹蒙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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