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高新区充电桩项目EPC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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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高新区充电桩项目EPC澄清公告

(略) 高新区充电桩项目(EPC)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略) 高新区充电桩项目(EPC)项目编号:EP-SZGC*

现做如下答疑澄清: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27页原文:第3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5.2.1.3 设计团队(10分)“2、投标人设计的电气类工程项目, (略) 级勘察设计奖项的,每个得1分;获得省级勘察设计奖项的,每个得2分,获得国家级勘察设计奖项的每个得3分;此项满分6分。(本项最多提供两个项目奖项,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不累计加分。)”

请问: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地铁工程弱电系统设计是否能认定为电气类工程项目国家级勘察设计项目?

答复:予以认可。

问题二:招标文件第27页原文:第3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5.2.1.3 业绩(8分)“投标人在中国大*地区自2021年8月1日以来每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元的充电桩建设项目业绩的得4分,满分8分。”

请问:超级充电站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工作内容包含多个车位充电设备,能否认定为充电桩建设项目业绩?

答复:超级充电站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内容需含有充电桩建设内容且需提供业主相关证明方予以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问题三:招标文件:“第5章 发包人要求 三、项目要求 4.3 技术规格要求 (一)、120kW双枪直流充电桩技术参数 1、主要参数 11)检测报告:提供具有CMA和CNAS资质的实验出具的检测报告”;“第5章 发包人要求 三、项目要求 4.3 技术规格要求 (二)、70kW直流充电桩技术参数 1、主要参数 11)检测报告:提供具有CMA和CNAS资质的实验出具的检测报告”;“第5章 发包人要求 三、项目要求 4、设备要求:备注:上述软硬件设备要求仅做参考,不作强制性要求,但必须满足基本功能要求”。 请问:招标文件前后文存在歧义,是否以“上述软硬件设备要求仅做参考,不作强制性要求,但必须满足基本功能要求”为准?

答复:以“上述软硬件设备要求仅做参考,不作强制性要求,但必须满足基本功能要求”为准,无需提供检测报告。

本澄清答疑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答疑公告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答疑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给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略) 华仪智慧 (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忠 (略)

日期:2024.9.26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9分

0天0小时0分

  • 提交备案
    安徽忠 (略)
    请审核
    2024-09-26 17:58:02
    0天0小时9分

(略) 高新区充电桩项目(EPC)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略) 高新区充电桩项目(EPC)项目编号:EP-SZGC*

现做如下答疑澄清: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27页原文:第3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5.2.1.3 设计团队(10分)“2、投标人设计的电气类工程项目, (略) 级勘察设计奖项的,每个得1分;获得省级勘察设计奖项的,每个得2分,获得国家级勘察设计奖项的每个得3分;此项满分6分。(本项最多提供两个项目奖项,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不累计加分。)”

请问: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地铁工程弱电系统设计是否能认定为电气类工程项目国家级勘察设计项目?

答复:予以认可。

问题二:招标文件第27页原文:第3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5.2.1.3 业绩(8分)“投标人在中国大*地区自2021年8月1日以来每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元的充电桩建设项目业绩的得4分,满分8分。”

请问:超级充电站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工作内容包含多个车位充电设备,能否认定为充电桩建设项目业绩?

答复:超级充电站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内容需含有充电桩建设内容且需提供业主相关证明方予以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问题三:招标文件:“第5章 发包人要求 三、项目要求 4.3 技术规格要求 (一)、120kW双枪直流充电桩技术参数 1、主要参数 11)检测报告:提供具有CMA和CNAS资质的实验出具的检测报告”;“第5章 发包人要求 三、项目要求 4.3 技术规格要求 (二)、70kW直流充电桩技术参数 1、主要参数 11)检测报告:提供具有CMA和CNAS资质的实验出具的检测报告”;“第5章 发包人要求 三、项目要求 4、设备要求:备注:上述软硬件设备要求仅做参考,不作强制性要求,但必须满足基本功能要求”。 请问:招标文件前后文存在歧义,是否以“上述软硬件设备要求仅做参考,不作强制性要求,但必须满足基本功能要求”为准?

答复:以“上述软硬件设备要求仅做参考,不作强制性要求,但必须满足基本功能要求”为准,无需提供检测报告。

本澄清答疑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答疑公告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答疑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给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略) 华仪智慧 (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忠 (略)

日期:2024.9.26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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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交备案
    安徽忠 (略)
    请审核
    2024-09-26 17: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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