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2024年修齐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城口县2024年修齐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城口县2024年修齐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招标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城口县2024年修齐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答疑及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招标答疑部分
问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2条,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 3□5□8年,指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在2021年1 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业绩。”请问此处是否为笔误?此处要求的业绩是否指企业业绩?
答:已作修改,具体详见本通知中招标补遗部分。
问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2条,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 3□5□8年,指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在2021年1 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业绩。”请问此处是否为笔误?此处要求的业绩是否指企业业绩?
答:已作修改,具体详见本通知中招标补遗部分。
问3:是否有业主专家参与该项目的评标?
答: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问4:"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 (略) ,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 (略) 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东股权冻结”四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是否有效?
法律依据:
1.根据2017年6月 (略) 颁发的《 (略) 监督管理条例》的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除经营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外,经营稳健、财务状 (略) 还可以经营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
2、< (略) (略) >在2022年度和最新202 (略) (略) 监督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中均评为E级; (略)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略) 监管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的通知渝金发[2024]116号第十二条评级等级的对应含义:评级结果为E级,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存在严重问题,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长期未开展新的融资担保业务,或已无法正常经营,需要监管高度关注,亟待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
综上 (略) 不具备相关部门对开立保函的要求."。
答:投标人选择的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 (略) ,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二、招标补遗部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中“投标截止日前? 3□5□8年,指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在2021年1 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业绩”修改为“投标截止日前? 3□5□8年,指投标人在2021年1 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招 标 人:城口县修齐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驰久 (略)
2024年9月25日
城口县2024年修齐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招标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城口县2024年修齐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答疑及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招标答疑部分
问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2条,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 3□5□8年,指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在2021年1 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业绩。”请问此处是否为笔误?此处要求的业绩是否指企业业绩?
答:已作修改,具体详见本通知中招标补遗部分。
问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2条,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 3□5□8年,指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在2021年1 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业绩。”请问此处是否为笔误?此处要求的业绩是否指企业业绩?
答:已作修改,具体详见本通知中招标补遗部分。
问3:是否有业主专家参与该项目的评标?
答: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问4:"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 (略) ,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 (略) 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东股权冻结”四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是否有效?
法律依据:
1.根据2017年6月 (略) 颁发的《 (略) 监督管理条例》的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除经营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外,经营稳健、财务状 (略) 还可以经营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
2、< (略) (略) >在2022年度和最新202 (略) (略) 监督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中均评为E级; (略)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略) 监管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的通知渝金发[2024]116号第十二条评级等级的对应含义:评级结果为E级,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存在严重问题,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长期未开展新的融资担保业务,或已无法正常经营,需要监管高度关注,亟待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
综上 (略) 不具备相关部门对开立保函的要求."。
答:投标人选择的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 (略) ,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二、招标补遗部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中“投标截止日前? 3□5□8年,指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在2021年1 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业绩”修改为“投标截止日前? 3□5□8年,指投标人在2021年1 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招 标 人:城口县修齐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驰久 (略)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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