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岭中片区配套道路工程勘察设计补充通知一
梅岭中片区配套道路工程勘察设计补充通知一
梅岭中片 (略) 工程勘察设计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梅岭中片 (略)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编号:晋设招*)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专用本“第1章招标公告-工程建设规模”、“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建设规模”、“第4章第1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工程概况”、“第4章第1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2-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第5章第2节设计任务书-3、建设规模”、“第5章第2节设计任务书-5.1设计内容”、“第5章第2节设计任务书-二、设计要求-(二)投标时成果要求-(2)工程设计”中的“交通工程”修改为:“交通工程设施(包含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专用本中“招标范围和内容”均修改为:“招标范围:梅岭中片 (略) (略) (略) 、 (略) ,工程设计规模为中型,6.28 (略) 工程测量、总长度20km以下综合地下管线测量。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勘察、测量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评审报批文件)、概算(含概算评审报批文件)、土地报批专用文件(含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并配合业主办理立项等相关报批工作。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含电力管道工程)及附属工程等的勘察、测量及设计,工程测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量、线路工程测量及综合地下管线测量等。”
三、删除招标文件专用本中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3.1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中“交通工程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 道路(或交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招标文件专用本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附表4拟担任本项目设计(勘察)人员汇总表删除交通工程专业负责人。修正后的拟担任本项目设计(勘察)人员汇总表格式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中第5章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第2节设计任务书-“一、项目概况”中“5.3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内容修改为:“设计人在设计工作中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和下列标准、规范(但不限于):
(1) (略)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现行标准和规范。
(2)桥涵工程设计,现行标准和规范。
(3)《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4)《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 1:500 1:1 000 1:2 000地形图》(GB/T *-2016)。”
六、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中第4章-第1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序号9补充合同条款-其他补充条款-“①合同签订后,勘察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或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所有费用,并有权要求勘察设计人按照签约合同价的10%支付违约金,且勘察设计人不得再次参与发包人组织的任何投标及采购活动。”修改为:“合同签订后,勘察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或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所有费用,并有权要求勘察设计人按照签约合同价的10%支付违约金。”
七、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中第4章-第1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序号9补充合同条款-其他补充条款-“?所有违约金、赔偿金及应由勘察设计人承担而勘察设计人拒绝承担的费用在发包人欠付勘察设计人的任何费用中扣除。发包人可酌情自行选择签约合同价或结算价作为合同总价标准计扣违约金。”修改为:“所有违约金、赔偿金及应由勘察设计人承担而勘察设计人拒绝承担的费用在发包人欠付勘察设计人的任何费用中扣除。发包人按签约合同价作为合同总价标准计扣违约金。”
八、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本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的内容为准,本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cn)、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阅,后果自负。
招标人: (略)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代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4年9月26日
附件一:
附表4:拟担任本项目设计(勘察)人员汇总表替换为:
拟担任本项目设计(勘察)人员汇总表
岗位名称 | 姓名 | 执业资格/职称 | 现任 职务 | 从事设计年限、经验和在该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 是否驻施工现场 | 备注 | |
总部 | 项目主管 | / | |||||
技术主管 | / | ||||||
…… | / | ||||||
项目主要设计人员 | 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填写) | ||||||
道路专业负责人(必须填写) |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必须填写) | |||||||
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必须填写) | |||||||
造价编制负责人(必须填写) | |||||||
后续设计服务负责人 (必须填写) | |||||||
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填写) | |||||||
勘察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填写) | |||||||
室内试验负责人(必须填写) | |||||||
…… |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
1.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派出的,其他人员所属单位,但应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还包括勘察负责人,且必须由具有勘察资质的单位派出。
2.上述人员(除造价编制负责人可以外聘,但须附上委托书)均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符合执业资格规定,能满足工程勘察、设计的需要。除后续设计服务负责人可按要求兼任外,其余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兼任。
3.联合体投标的,本表的备注栏中填写派出单位名称。
梅岭中片 (略) 工程勘察设计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梅岭中片 (略)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编号:晋设招*)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专用本“第1章招标公告-工程建设规模”、“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建设规模”、“第4章第1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工程概况”、“第4章第1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2-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第5章第2节设计任务书-3、建设规模”、“第5章第2节设计任务书-5.1设计内容”、“第5章第2节设计任务书-二、设计要求-(二)投标时成果要求-(2)工程设计”中的“交通工程”修改为:“交通工程设施(包含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专用本中“招标范围和内容”均修改为:“招标范围:梅岭中片 (略) (略) (略) 、 (略) ,工程设计规模为中型,6.28 (略) 工程测量、总长度20km以下综合地下管线测量。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勘察、测量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评审报批文件)、概算(含概算评审报批文件)、土地报批专用文件(含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并配合业主办理立项等相关报批工作。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含电力管道工程)及附属工程等的勘察、测量及设计,工程测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量、线路工程测量及综合地下管线测量等。”
三、删除招标文件专用本中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3.1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中“交通工程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 道路(或交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招标文件专用本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附表4拟担任本项目设计(勘察)人员汇总表删除交通工程专业负责人。修正后的拟担任本项目设计(勘察)人员汇总表格式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中第5章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第2节设计任务书-“一、项目概况”中“5.3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内容修改为:“设计人在设计工作中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和下列标准、规范(但不限于):
(1) (略)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现行标准和规范。
(2)桥涵工程设计,现行标准和规范。
(3)《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4)《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 1:500 1:1 000 1:2 000地形图》(GB/T *-2016)。”
六、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中第4章-第1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序号9补充合同条款-其他补充条款-“①合同签订后,勘察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或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所有费用,并有权要求勘察设计人按照签约合同价的10%支付违约金,且勘察设计人不得再次参与发包人组织的任何投标及采购活动。”修改为:“合同签订后,勘察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或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所有费用,并有权要求勘察设计人按照签约合同价的10%支付违约金。”
七、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中第4章-第1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序号9补充合同条款-其他补充条款-“?所有违约金、赔偿金及应由勘察设计人承担而勘察设计人拒绝承担的费用在发包人欠付勘察设计人的任何费用中扣除。发包人可酌情自行选择签约合同价或结算价作为合同总价标准计扣违约金。”修改为:“所有违约金、赔偿金及应由勘察设计人承担而勘察设计人拒绝承担的费用在发包人欠付勘察设计人的任何费用中扣除。发包人按签约合同价作为合同总价标准计扣违约金。”
八、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本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的内容为准,本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cn)、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阅,后果自负。
招标人: (略)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代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4年9月26日
附件一:
附表4:拟担任本项目设计(勘察)人员汇总表替换为:
拟担任本项目设计(勘察)人员汇总表
岗位名称 | 姓名 | 执业资格/职称 | 现任 职务 | 从事设计年限、经验和在该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 是否驻施工现场 | 备注 | |
总部 | 项目主管 | / | |||||
技术主管 | / | ||||||
…… | / | ||||||
项目主要设计人员 | 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填写) | ||||||
道路专业负责人(必须填写) |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必须填写) | |||||||
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必须填写) | |||||||
造价编制负责人(必须填写) | |||||||
后续设计服务负责人 (必须填写) | |||||||
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填写) | |||||||
勘察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填写) | |||||||
室内试验负责人(必须填写) | |||||||
…… |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
1.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派出的,其他人员所属单位,但应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还包括勘察负责人,且必须由具有勘察资质的单位派出。
2.上述人员(除造价编制负责人可以外聘,但须附上委托书)均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符合执业资格规定,能满足工程勘察、设计的需要。除后续设计服务负责人可按要求兼任外,其余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兼任。
3.联合体投标的,本表的备注栏中填写派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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