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龙桥镇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污水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及设备采购二期-澄清
庐江县龙桥镇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污水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及设备采购二期-澄清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龙桥镇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污水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及设备采购(二期)
原项目编号:2024ANNGZ*
原公告日期:2024-09-20
庐江县龙桥镇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污水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及设备采购(二期)补疑1
项目标段编号:2024ANNGZ*
各投标人:
庐江县龙桥镇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污水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及设备采购(二期)(项目编号:2024ANNGZ*)招标文件补疑如下:
1.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略) 庐江县高新区城西大道6号装备制造产业园B6-3栋”现变更为:“ (略) 庐江县高新区城西大道6号装备制造产业园B6-3栋; (略) 庐江县安徽庐江经济 (略) 庐江县龙 (略) 龙桥化工园企业服务中心”。
2.本项目质量保证金保证函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由银行业金融机构、 (略) 、保险机构出具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等担保方式。
3.本项目“第五章供货要求”中(三)技术性能指标中泄漏气体傅里叶红外扫描成像仪的参数:
“(2)★适应户外高低温天气(仪器工作温度范围不少于-20℃~+55℃),无需空调调控等辅助设施;(提供具有 CNAS 认证的工作温度检测报告)
(5)★光谱分辨率:优于 1cm-1;(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7)测量速度:≥10 副/*@*cm-1;(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11)★噪声等效辐射亮度:MCT 探测器 NESR≤4.0*10-9W /(cm2·sr·cm-1);InSb 探测器 NESR≤4.0*10-10 W /(cm2·sr·cm-1);(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28)监测物质组分:监测气体种类烷类(*烷、*烷、*烷、*烷等)、 烯类(*烯、*烯、氯*烯等)、醛类(*醛等)、氨类(氨气等)、硫化物(六氟化 硫、二氧化硫、硫化氢等)、醇类(*醇等)、酮类(*酮等)、酯类(*酸*酯等)、 酸类(*酸等)、一氧化碳等不少于 490 种气体,可输出实测气体的全部名称及浓度;(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现变更为:“(2)★适应户外高低温天气(仪器工作温度范围不少于-20℃~+55℃ );提供具有 CNAS 认证的工作温度检测报告)
(5)★光谱分辨率:优于 1cm-1;(提供计量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7)测量速度:≥10 条/秒;(提供计量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11)★噪声等效辐射亮度:MCT 探测器 NESR≤4.0*10-9W /(cm2·sr·cm-1);InSb 探测器 NESR≤4.0*10-10 W /(cm2·sr·cm-1);(提供计量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28)监测物质组分:监测气体种类烷类(*烷、*烷、*烷、*烷等)、 烯类(*烯、*烯、氯*烯等)、醛类(*醛等)、氨类(氨气等)、硫化物(六氟化 硫、二氧化硫、硫化氢等)、醇类(*醇等)、酮类(*酮等)、酯类(*酸*酯等)、 酸类(*酸等)、一氧化碳等不少于 490 种气体;(提供计量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4.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三)技术性能指标中要求提供的技术参数检测报告要求:“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变更为:“提供计量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中:
“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元化工园区的智能化或信息化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1分,满分3分。
注:
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2.业绩材料须反应评审因素,如不能完整反映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现变更为:
“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元化工园区或含危化品企业的园区的智能化或信息化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1分,满分3分。
注:
1.投标人应提供业绩合同(无需提供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
2.业绩材料须反应评审因素,如不能完整反映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6.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产品、部件的认证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专利证书”中:“投标人或所投泄漏气体傅里叶红外扫描成像仪设备制造商具有基于地基红外遥感的晴空大气温湿度廓线快速反演方法相关的发明专利证书,得2分。”现变更为:“投标人或所投泄漏气体傅里叶红外扫描成像仪设备制造商,拥有自主开发的大气参数快速反演算法,可实现远距离泄漏气体浓度的准确监测,提供相关发明专利证书证明材料的,得2分”
7.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拟委任人员资格”中原:
“1、本项目拟安排项目负责人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气智能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气智能高级工程师证书,得2分。满分2分。
2、本项目拟安排技术负责人具有: (略) 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保障人员(CISAW,认证方向:风险管理(专业级))证书,得2分。”
现变更为:“
1、本项目拟安排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 2分。满分 2 分。
2、本项目拟安排技术负责人具有: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得 2 分。满分2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庐 (略) ;
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桥化工园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 (略) 庐江县高新区城西大道6号装备制造产业园B6-3栋;
(略) 庐江县安徽庐江经济 (略) 庐江县龙 (略) 龙桥化工园企业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人:杨主任
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庐江 (略)
地址: (略) 庐江县庐 (略) 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
邮编:*
联系人:赵工
电话:0551-*
2024年9月26日
0天0小时60分10秒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龙桥镇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污水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及设备采购(二期)
原项目编号:2024ANNGZ*
原公告日期:2024-09-20
庐江县龙桥镇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污水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及设备采购(二期)补疑1
项目标段编号:2024ANNGZ*
各投标人:
庐江县龙桥镇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污水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及设备采购(二期)(项目编号:2024ANNGZ*)招标文件补疑如下:
1.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略) 庐江县高新区城西大道6号装备制造产业园B6-3栋”现变更为:“ (略) 庐江县高新区城西大道6号装备制造产业园B6-3栋; (略) 庐江县安徽庐江经济 (略) 庐江县龙 (略) 龙桥化工园企业服务中心”。
2.本项目质量保证金保证函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由银行业金融机构、 (略) 、保险机构出具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等担保方式。
3.本项目“第五章供货要求”中(三)技术性能指标中泄漏气体傅里叶红外扫描成像仪的参数:
“(2)★适应户外高低温天气(仪器工作温度范围不少于-20℃~+55℃),无需空调调控等辅助设施;(提供具有 CNAS 认证的工作温度检测报告)
(5)★光谱分辨率:优于 1cm-1;(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7)测量速度:≥10 副/*@*cm-1;(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11)★噪声等效辐射亮度:MCT 探测器 NESR≤4.0*10-9W /(cm2·sr·cm-1);InSb 探测器 NESR≤4.0*10-10 W /(cm2·sr·cm-1);(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28)监测物质组分:监测气体种类烷类(*烷、*烷、*烷、*烷等)、 烯类(*烯、*烯、氯*烯等)、醛类(*醛等)、氨类(氨气等)、硫化物(六氟化 硫、二氧化硫、硫化氢等)、醇类(*醇等)、酮类(*酮等)、酯类(*酸*酯等)、 酸类(*酸等)、一氧化碳等不少于 490 种气体,可输出实测气体的全部名称及浓度;(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现变更为:“(2)★适应户外高低温天气(仪器工作温度范围不少于-20℃~+55℃ );提供具有 CNAS 认证的工作温度检测报告)
(5)★光谱分辨率:优于 1cm-1;(提供计量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7)测量速度:≥10 条/秒;(提供计量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11)★噪声等效辐射亮度:MCT 探测器 NESR≤4.0*10-9W /(cm2·sr·cm-1);InSb 探测器 NESR≤4.0*10-10 W /(cm2·sr·cm-1);(提供计量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28)监测物质组分:监测气体种类烷类(*烷、*烷、*烷、*烷等)、 烯类(*烯、*烯、氯*烯等)、醛类(*醛等)、氨类(氨气等)、硫化物(六氟化 硫、二氧化硫、硫化氢等)、醇类(*醇等)、酮类(*酮等)、酯类(*酸*酯等)、 酸类(*酸等)、一氧化碳等不少于 490 种气体;(提供计量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4.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三)技术性能指标中要求提供的技术参数检测报告要求:“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变更为:“提供计量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中:
“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元化工园区的智能化或信息化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1分,满分3分。
注:
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2.业绩材料须反应评审因素,如不能完整反映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现变更为:
“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元化工园区或含危化品企业的园区的智能化或信息化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1分,满分3分。
注:
1.投标人应提供业绩合同(无需提供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
2.业绩材料须反应评审因素,如不能完整反映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6.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产品、部件的认证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专利证书”中:“投标人或所投泄漏气体傅里叶红外扫描成像仪设备制造商具有基于地基红外遥感的晴空大气温湿度廓线快速反演方法相关的发明专利证书,得2分。”现变更为:“投标人或所投泄漏气体傅里叶红外扫描成像仪设备制造商,拥有自主开发的大气参数快速反演算法,可实现远距离泄漏气体浓度的准确监测,提供相关发明专利证书证明材料的,得2分”
7.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拟委任人员资格”中原:
“1、本项目拟安排项目负责人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气智能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气智能高级工程师证书,得2分。满分2分。
2、本项目拟安排技术负责人具有: (略) 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保障人员(CISAW,认证方向:风险管理(专业级))证书,得2分。”
现变更为:“
1、本项目拟安排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 2分。满分 2 分。
2、本项目拟安排技术负责人具有: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得 2 分。满分2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庐 (略) ;
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桥化工园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 (略) 庐江县高新区城西大道6号装备制造产业园B6-3栋;
(略) 庐江县安徽庐江经济 (略) 庐江县龙 (略) 龙桥化工园企业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人:杨主任
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庐江 (略)
地址: (略) 庐江县庐 (略) 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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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赵工
电话:0551-*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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