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第五批消防装备第三次项目项目更正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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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第五批消防装备第三次项目项目更正公告第1号

(略) 消防救援总队委托, (略) 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 (略) 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第五批消防装备第三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第五批消防装备第三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4-A-0220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9月26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更正递交样品的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7日上午9:30-10:00递交样品,递交样品的 (略) 消防救援总队战勤保障大队( (略) (略) (略) 50号)。联系人:卢斌,联系电话:(略)。逾期送到的样品不予接收。

(二)更正样品评测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7日评标委员会将进行样品评测,请各包(无样品评测包除外)投标单位的投标代表人及技术人员(无须携带CA数字证书)按 (略) (略) (略) 50号(普济河 (略) 交口)天津消防战勤保障大队。

(三)其他内容无变更。

三、更正日期

2024年9月27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略)亚天、傅耀、鲁志强

(二)联系电话:022-(略)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 (略) 消防救援总队

(二)采购人地址: (略) (略) (略) 708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刘泽轶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略)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 (略) 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略))。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略) 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9月27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略) 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第五批消防装备第三次)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A-0220)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 (略) 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略)


(略) 消防救援总队委托, (略) 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 (略) 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第五批消防装备第三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第五批消防装备第三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4-A-0220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9月26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更正递交样品的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7日上午9:30-10:00递交样品,递交样品的 (略) 消防救援总队战勤保障大队( (略) (略) (略) 50号)。联系人:卢斌,联系电话:(略)。逾期送到的样品不予接收。

(二)更正样品评测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7日评标委员会将进行样品评测,请各包(无样品评测包除外)投标单位的投标代表人及技术人员(无须携带CA数字证书)按 (略) (略) (略) 50号(普济河 (略) 交口)天津消防战勤保障大队。

(三)其他内容无变更。

三、更正日期

2024年9月27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略)亚天、傅耀、鲁志强

(二)联系电话:022-(略)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 (略) 消防救援总队

(二)采购人地址: (略) (略) (略) 708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刘泽轶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略)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 (略) 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略))。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略) 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9月27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略) 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第五批消防装备第三次)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A-0220)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 (略) 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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