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2023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一标段5处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补遗书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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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2023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一标段5处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补遗书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1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汉源县 2023 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一标段(5 处地质灾害排 危除险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 标段

施工招标补遗书 01

致各投标人:

现就“汉源县 2023 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一标段(5 处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

目)(第二次)(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补遗内容如下:

一、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以下内容做出修 改:

6.1.1

评标 委员 会的 组建

(修改前)

评标委员会共 5 人。其中招标代表 0 人。专家 5 人。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号第九条、川府发〔2014〕6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修改后)

评标委员会共 5 人。其中招标代表 0 人。专家 5 人。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 按川办发〔2021〕54号、川办规〔2022〕8号等文件规定 执行。

10.4

低于成本报价

(修改前)

2、当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85%并且低于该项目通过初步评审所有合格的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的95%时,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将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若经评审判定为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其投标文件作 (略) 理,不再对其进行后续评审。

(修改后)

2、当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85%并且低于该项目通过初步评审所有合格的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的95%时,评标委员会将对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启动低于成本评审,若经评审判定为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其投标文件作 (略) 理,不再对其进行后续评审。

10.12

增加 工程 量的 管理

(修改前)

/

注: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按照《四川省地质灾害 防治项目管理办法》(川自然资规〔2020〕7 号)、《四川 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资环〔2019〕 64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修改后)

/

注: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按照《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川自然资规〔2020〕7 号)、《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资环〔2023〕94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汉源县自然资 (略) (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 (略) (单位盖章)

2024年09月27日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1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汉源县 2023 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一标段(5 处地质灾害排 危除险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 标段

施工招标补遗书 01

致各投标人:

现就“汉源县 2023 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一标段(5 处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

目)(第二次)(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补遗内容如下:

一、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以下内容做出修 改:

6.1.1

评标 委员 会的 组建

(修改前)

评标委员会共 5 人。其中招标代表 0 人。专家 5 人。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号第九条、川府发〔2014〕6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修改后)

评标委员会共 5 人。其中招标代表 0 人。专家 5 人。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 按川办发〔2021〕54号、川办规〔2022〕8号等文件规定 执行。

10.4

低于成本报价

(修改前)

2、当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85%并且低于该项目通过初步评审所有合格的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的95%时,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将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若经评审判定为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其投标文件作 (略) 理,不再对其进行后续评审。

(修改后)

2、当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85%并且低于该项目通过初步评审所有合格的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的95%时,评标委员会将对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启动低于成本评审,若经评审判定为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其投标文件作 (略) 理,不再对其进行后续评审。

10.12

增加 工程 量的 管理

(修改前)

/

注: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按照《四川省地质灾害 防治项目管理办法》(川自然资规〔2020〕7 号)、《四川 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资环〔2019〕 64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修改后)

/

注: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按照《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川自然资规〔2020〕7 号)、《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资环〔2023〕94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汉源县自然资 (略) (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 (略) (单位盖章)

2024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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