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医务部采购健康管理随访系统的更正公告
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医务部采购健康管理随访系统的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第 (略) (略) 医务部采购健康管理随访系统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第 (略) (略) ( (略) (略) 、 (略) 大学 (略) ) | ||
(略) 域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7日 19:5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26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燕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第 (略) (略) ( (略) (略) 、 (略) 大学 (略)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3-(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华新工程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河 (略) 东苑群岛花园85栋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8S[2024]715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第 (略) (略) 医务部采购健康管理随访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8日 10:30(北京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16:30(北京时间) |
2 | 评审方法 | 技术指标响应(30分) 1、针对项目所有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满分30分。 2、采购需求中“▲”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有一项“▲”不满足要求,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 3、除带“▲”的条款外,负偏离在 10 条以内(含 10 条)每出现一条负偏离扣 3 分,超过 10 条本项不得分。 其中标“▲”项的参数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投标人须逐项提供重要技术指标的软件功能系统截图并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不完善均视做负偏离。 4、投标供应商须对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内容及要求进行点对点应答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需引用招标文件内容的,应当在引用招标文件内容的基础上,逐条逐项进行响应、说明和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技术指标响应(30分) 1、针对项目所有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满分30分。 2、采购需求中“▲”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项的参数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投标人须逐项提供重要技术指标的软件功能系统截图并作为评审依据,有一项“▲”不满足要求,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 3、除带“▲”的条款外,负偏离在 10 条以内(含 10 条)每出现一条负偏离扣 3 分,超过 10 条本项不得分。 4、投标供应商须对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内容及要求进行点对点应答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需引用招标文件内容的,应当在引用招标文件内容的基础上,逐条逐项进行响应、说明和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第 (略) (略) ( (略) (略) 、 (略) 大学 (略) )
地 址: (略) (略)
联系方式:0993-(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新工程 (略)
地 址:石河 (略) 东苑群岛花园85栋4号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燕
电 话:(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第 (略) (略) 医务部采购健康管理随访系统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第 (略) (略) ( (略) (略) 、 (略) 大学 (略) ) | ||
(略) 域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7日 19:5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26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燕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第 (略) (略) ( (略) (略) 、 (略) 大学 (略)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3-(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华新工程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河 (略) 东苑群岛花园85栋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8S[2024]715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第 (略) (略) 医务部采购健康管理随访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8日 10:30(北京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16:30(北京时间) |
2 | 评审方法 | 技术指标响应(30分) 1、针对项目所有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满分30分。 2、采购需求中“▲”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有一项“▲”不满足要求,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 3、除带“▲”的条款外,负偏离在 10 条以内(含 10 条)每出现一条负偏离扣 3 分,超过 10 条本项不得分。 其中标“▲”项的参数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投标人须逐项提供重要技术指标的软件功能系统截图并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不完善均视做负偏离。 4、投标供应商须对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内容及要求进行点对点应答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需引用招标文件内容的,应当在引用招标文件内容的基础上,逐条逐项进行响应、说明和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技术指标响应(30分) 1、针对项目所有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满分30分。 2、采购需求中“▲”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项的参数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投标人须逐项提供重要技术指标的软件功能系统截图并作为评审依据,有一项“▲”不满足要求,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 3、除带“▲”的条款外,负偏离在 10 条以内(含 10 条)每出现一条负偏离扣 3 分,超过 10 条本项不得分。 4、投标供应商须对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内容及要求进行点对点应答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需引用招标文件内容的,应当在引用招标文件内容的基础上,逐条逐项进行响应、说明和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第 (略) (略) ( (略) (略) 、 (略) 大学 (略) )
地 址: (略) (略)
联系方式:0993-(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新工程 (略)
地 址:石河 (略) 东苑群岛花园85栋4号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燕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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