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登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变更公告-一、询价书编码
新登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变更公告-一、询价书编码
二、询价书名称:新登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
三、报价人参与报名报价前请详细阅读询价公告内容及技术要求(附件1)、付款方式等相关内容,报价时需上传报价响应文件(附件2),如果不按要求上传附件2报价响应文件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询价范围:委托第三方对中煤 (略)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2、报价应含税含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付款方式:报价方检测结果出具检测报告交付询价方,报价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后,按照中煤 (略) 财务付款计划付款。
五、检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2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88号)
3、《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5号)
4、《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 (略) 令〔2015〕第73号)
5、《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 (略) 令第〔2016〕第87号)
6、《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
7、《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
8、《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
9、《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6〕9号)
10、《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第48号)
11、《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第92号)
六、技术规范和标准
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
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
3、《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
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
5、《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Z/T 192.1-2007)
6、《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GBZ/T 192.2-2007)
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GBZ/T 192.3-2007)
8、《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GBZ/T 192.4-2007)
9、《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3部分:工频电场》(GBZ/T 189.3-2018)
10、《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6部分:紫外辐射》(GBZ/T 189.6-2007)
11、《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噪声》(GBZ/T 189.8-2007)
12、《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7部分:锰及其化合物》(GBZ/T300.17-2017)
13、《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 第33部分:硫化物》(GBZ/T 160.33-2004)
1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 49 部分:二氧化硫、三氧化硫和硫酸 》(GBZ/T300.49-2017)
15、《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 1051-2008)
1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WS/T 771-2015)
七、质量要求
1.报价方应根据煤矿企业的不同特点和实际,选派专业检测技术人员应覆盖煤矿的安全管理、职业卫生等专业。
2.报价方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守被检查相关企业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开展与检查无关的工作。
3.报价方未经矿方的同意和组织,不得擅自以煤矿检测技术团队名义开展工作。
4.报价方严格按照中煤 (略) 相关制度,履行检测服务周期为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周期结束,根据计划对需要检测的作业点现场进行采样检测,严禁弄虚作假。
5.要求采样结束后15日内检验机构负责提供检测报告。
八、资格要求
1.报价方须具有独立的职业卫生评价机构资质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纳税人资格。
2.报价方须有曾服务过三家*吨以上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工作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http://**.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提供加盖单 (略) 页查询打印页,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九、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煤 (略)
地址: (略) 告成镇
技术服务联系人:申少辉
联系方式:*
十、监督及其他
1.询价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报名、报价。
2.询价响应单位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将被列入不合格评价单位,禁止参与本企业任何活动。
3.各 (略) 评价项目过程中,如发现任一环节出现故意刁难等不公平现象和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可向我公司进行反映。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
* | 新登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 | 项 | 1.0 | 6.0 | 2024-10-07 00:00:00.0 |
二、询价书名称:新登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
三、报价人参与报名报价前请详细阅读询价公告内容及技术要求(附件1)、付款方式等相关内容,报价时需上传报价响应文件(附件2),如果不按要求上传附件2报价响应文件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询价范围:委托第三方对中煤 (略)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2、报价应含税含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付款方式:报价方检测结果出具检测报告交付询价方,报价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后,按照中煤 (略) 财务付款计划付款。
五、检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2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88号)
3、《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5号)
4、《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 (略) 令〔2015〕第73号)
5、《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 (略) 令第〔2016〕第87号)
6、《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
7、《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
8、《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
9、《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6〕9号)
10、《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第48号)
11、《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第92号)
六、技术规范和标准
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
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
3、《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
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
5、《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Z/T 192.1-2007)
6、《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GBZ/T 192.2-2007)
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GBZ/T 192.3-2007)
8、《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GBZ/T 192.4-2007)
9、《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3部分:工频电场》(GBZ/T 189.3-2018)
10、《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6部分:紫外辐射》(GBZ/T 189.6-2007)
11、《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噪声》(GBZ/T 189.8-2007)
12、《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7部分:锰及其化合物》(GBZ/T300.17-2017)
13、《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 第33部分:硫化物》(GBZ/T 160.33-2004)
1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 49 部分:二氧化硫、三氧化硫和硫酸 》(GBZ/T300.49-2017)
15、《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 1051-2008)
1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WS/T 771-2015)
七、质量要求
1.报价方应根据煤矿企业的不同特点和实际,选派专业检测技术人员应覆盖煤矿的安全管理、职业卫生等专业。
2.报价方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守被检查相关企业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开展与检查无关的工作。
3.报价方未经矿方的同意和组织,不得擅自以煤矿检测技术团队名义开展工作。
4.报价方严格按照中煤 (略) 相关制度,履行检测服务周期为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周期结束,根据计划对需要检测的作业点现场进行采样检测,严禁弄虚作假。
5.要求采样结束后15日内检验机构负责提供检测报告。
八、资格要求
1.报价方须具有独立的职业卫生评价机构资质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纳税人资格。
2.报价方须有曾服务过三家*吨以上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工作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http://**.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提供加盖单 (略) 页查询打印页,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九、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煤 (略)
地址: (略) 告成镇
技术服务联系人:申少辉
联系方式:*
十、监督及其他
1.询价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报名、报价。
2.询价响应单位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将被列入不合格评价单位,禁止参与本企业任何活动。
3.各 (略) 评价项目过程中,如发现任一环节出现故意刁难等不公平现象和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可向我公司进行反映。
二、询价书名称:新登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
三、报价人参与报名报价前请详细阅读询价公告内容及技术要求(附件1)、付款方式等相关内容,报价时需上传报价响应文件(附件2),如果不按要求上传附件2报价响应文件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询价范围:委托第三方对中煤 (略)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2、报价应含税含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付款方式:报价方检测结果出具检测报告交付询价方,报价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后,按照中煤 (略) 财务付款计划付款。
五、检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2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88号)
3、《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5号)
4、《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 (略) 令〔2015〕第73号)
5、《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 (略) 令第〔2016〕第87号)
6、《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
7、《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
8、《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
9、《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6〕9号)
10、《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第48号)
11、《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第92号)
六、技术规范和标准
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
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
3、《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
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
5、《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Z/T 192.1-2007)
6、《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GBZ/T 192.2-2007)
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GBZ/T 192.3-2007)
8、《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GBZ/T 192.4-2007)
9、《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3部分:工频电场》(GBZ/T 189.3-2018)
10、《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6部分:紫外辐射》(GBZ/T 189.6-2007)
11、《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噪声》(GBZ/T 189.8-2007)
12、《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7部分:锰及其化合物》(GBZ/T300.17-2017)
13、《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 第33部分:硫化物》(GBZ/T 160.33-2004)
1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 49 部分:二氧化硫、三氧化硫和硫酸 》(GBZ/T300.49-2017)
15、《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 1051-2008)
1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WS/T 771-2015)
七、质量要求
1.报价方应根据煤矿企业的不同特点和实际,选派专业检测技术人员应覆盖煤矿的安全管理、职业卫生等专业。
2.报价方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守被检查相关企业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开展与检查无关的工作。
3.报价方未经矿方的同意和组织,不得擅自以煤矿检测技术团队名义开展工作。
4.报价方严格按照中煤 (略) 相关制度,履行检测服务周期为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周期结束,根据计划对需要检测的作业点现场进行采样检测,严禁弄虚作假。
5.要求采样结束后15日内检验机构负责提供检测报告。
八、资格要求
1.报价方须具有独立的职业卫生评价机构资质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纳税人资格。
2.报价方须有曾服务过三家*吨以上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工作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http://**.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提供加盖单 (略) 页查询打印页,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九、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煤 (略)
地址: (略) 告成镇
技术服务联系人:申少辉
联系方式:*
十、监督及其他
1.询价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报名、报价。
2.询价响应单位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将被列入不合格评价单位,禁止参与本企业任何活动。
3.各 (略) 评价项目过程中,如发现任一环节出现故意刁难等不公平现象和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可向我公司进行反映。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
* | 新登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 | 项 | 1.0 | 6.0 | 2024-10-07 00:00:00.0 |
二、询价书名称:新登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
三、报价人参与报名报价前请详细阅读询价公告内容及技术要求(附件1)、付款方式等相关内容,报价时需上传报价响应文件(附件2),如果不按要求上传附件2报价响应文件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询价范围:委托第三方对中煤 (略)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2、报价应含税含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付款方式:报价方检测结果出具检测报告交付询价方,报价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后,按照中煤 (略) 财务付款计划付款。
五、检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2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88号)
3、《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5号)
4、《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 (略) 令〔2015〕第73号)
5、《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 (略) 令第〔2016〕第87号)
6、《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
7、《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
8、《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
9、《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6〕9号)
10、《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第48号)
11、《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第92号)
六、技术规范和标准
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
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
3、《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
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
5、《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Z/T 192.1-2007)
6、《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GBZ/T 192.2-2007)
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GBZ/T 192.3-2007)
8、《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GBZ/T 192.4-2007)
9、《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3部分:工频电场》(GBZ/T 189.3-2018)
10、《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6部分:紫外辐射》(GBZ/T 189.6-2007)
11、《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噪声》(GBZ/T 189.8-2007)
12、《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7部分:锰及其化合物》(GBZ/T300.17-2017)
13、《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 第33部分:硫化物》(GBZ/T 160.33-2004)
1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 49 部分:二氧化硫、三氧化硫和硫酸 》(GBZ/T300.49-2017)
15、《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 1051-2008)
1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WS/T 771-2015)
七、质量要求
1.报价方应根据煤矿企业的不同特点和实际,选派专业检测技术人员应覆盖煤矿的安全管理、职业卫生等专业。
2.报价方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守被检查相关企业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开展与检查无关的工作。
3.报价方未经矿方的同意和组织,不得擅自以煤矿检测技术团队名义开展工作。
4.报价方严格按照中煤 (略) 相关制度,履行检测服务周期为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周期结束,根据计划对需要检测的作业点现场进行采样检测,严禁弄虚作假。
5.要求采样结束后15日内检验机构负责提供检测报告。
八、资格要求
1.报价方须具有独立的职业卫生评价机构资质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纳税人资格。
2.报价方须有曾服务过三家*吨以上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工作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http://**.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提供加盖单 (略) 页查询打印页,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九、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煤 (略)
地址: (略) 告成镇
技术服务联系人:申少辉
联系方式:*
十、监督及其他
1.询价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报名、报价。
2.询价响应单位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将被列入不合格评价单位,禁止参与本企业任何活动。
3.各 (略) 评价项目过程中,如发现任一环节出现故意刁难等不公平现象和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可向我公司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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