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汉丰湖丰乐迎仙段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标段答疑补遗文件
开州区汉丰湖丰乐迎仙段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标段答疑补遗文件
(略) 汉丰湖丰乐迎仙段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标段)补遗文件(二)
各潜在投标人:
一、 (略) 汉丰湖丰乐迎仙段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标段)因故暂停招标,于2024年08月27日在《 (略) 公共 (略) ( (略) )》(http://**)发布暂停通知。现相关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故本项目重新启动招标。
二、现就“ (略) 汉丰湖丰乐迎仙段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标段)”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1、本项目于2024年07月04日在《 (略) 公共 (略) ( (略) )》(http://**)发布的最高限价及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本次发布的最高限价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附件)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3.2 | 投标报价 | 8.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09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零*分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04元 ,暂估价:*.00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
修改为:
3.2 | 投标报价 | 8.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75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92元 ,暂估价:*.00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
3.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附表五:中标通知书中:
修改前: | 修改为: |
你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 日内到我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 你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日内到我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同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6 条规定向我方提交低价风险担保(如有)。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工期 | 1.1.4.3 | ||
2 | 分包 | 3.5 | ||
3 | 工程质量 | 5.1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工期 | / | 180日历天 | |
2 | 分包 | / | 不允许 | |
3 | 工程质量 | /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 (略) 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09时30分。
注:招标文件与本次补遗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补遗内容为准。
招标人(盖章):重庆 (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略) (略)
监督部门(盖章): (略) (略) 公共资源 (略)
2024年 09 月 27 日
(略) 汉丰湖丰乐迎仙段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标段)补遗文件(二)
各潜在投标人:
一、 (略) 汉丰湖丰乐迎仙段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标段)因故暂停招标,于2024年08月27日在《 (略) 公共 (略) ( (略) )》(http://**)发布暂停通知。现相关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故本项目重新启动招标。
二、现就“ (略) 汉丰湖丰乐迎仙段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标段)”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1、本项目于2024年07月04日在《 (略) 公共 (略) ( (略) )》(http://**)发布的最高限价及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本次发布的最高限价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附件)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3.2 | 投标报价 | 8.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09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零*分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04元 ,暂估价:*.00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
修改为:
3.2 | 投标报价 | 8.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75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92元 ,暂估价:*.00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
3.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附表五:中标通知书中:
修改前: | 修改为: |
你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 日内到我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 你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日内到我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同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6 条规定向我方提交低价风险担保(如有)。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工期 | 1.1.4.3 | ||
2 | 分包 | 3.5 | ||
3 | 工程质量 | 5.1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工期 | / | 180日历天 | |
2 | 分包 | / | 不允许 | |
3 | 工程质量 | /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 (略) 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09时30分。
注:招标文件与本次补遗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补遗内容为准。
招标人(盖章):重庆 (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略) (略)
监督部门(盖章): (略) (略) 公共资源 (略)
2024年 0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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