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和至拜城铁路项目总承包EPC一标段-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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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和至拜城铁路项目总承包EPC一标段-澄清

新疆新和 (略) 项目总承包EPC(一标段)
( E(略)5002)
一、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按以下形式和金额提供:(1)提供合同价3%的银行保函。 现变更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按以下形式和金额提供:(1)提供合同价10%的银行保函。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7 其他承诺:投标人需在建设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若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办理,否则由总承包单位办理)。 现变更为:删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7其他承诺:投标人需在建设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若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办理,否则由总承包单位办理)。 3.《新疆新和 (略) 项目总承包EPC》整体设计标准及技术标准执行相关主管部门规范。由一标段的设计单位做设计总体协调工作,确保整体重大设计标准及技术标准一致。 4.如已 (略) 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系统中办理过投保手续的,无需重复办理,开标时间延期后仍然有效。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拜城县发改委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 (略) (略)
地 址:拜城县拜 (略) 6号1-11室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乌鲁木 (略) 乌鲁木齐轨道产业总部基地B座3楼
联 系 人:孙中文、廖超、李喆
电 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新疆新和 (略) 项目总承包EPC(一标段)
( E(略)5002)
一、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按以下形式和金额提供:(1)提供合同价3%的银行保函。 现变更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按以下形式和金额提供:(1)提供合同价10%的银行保函。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7 其他承诺:投标人需在建设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若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办理,否则由总承包单位办理)。 现变更为:删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7其他承诺:投标人需在建设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若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办理,否则由总承包单位办理)。 3.《新疆新和 (略) 项目总承包EPC》整体设计标准及技术标准执行相关主管部门规范。由一标段的设计单位做设计总体协调工作,确保整体重大设计标准及技术标准一致。 4.如已 (略) 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系统中办理过投保手续的,无需重复办理,开标时间延期后仍然有效。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拜城县发改委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 (略) (略)
地 址:拜城县拜 (略) 6号1-11室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乌鲁木 (略) 乌鲁木齐轨道产业总部基地B座3楼
联 系 人:孙中文、廖超、李喆
电 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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