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号叶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A区-生产智能化玻璃温室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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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号叶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A区-生产智能化玻璃温室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1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叶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略) -生产智能化玻璃温室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说明: 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8FF8.tmp.jpg

项目编号:叶财招标-2024-83

招标单位:叶县 (略)

代理机构:河南 (略)

日 期:二 零 二 四 年 八 月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3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46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7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8

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73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82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 83


第一章、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号】叶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略) -生产智能化玻璃温室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叶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略) -生产智能化玻璃温室建设项目(2407-#-04-01-#)的潜在投标人 (略) (略) 系统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叶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略) -生产智能化玻璃温室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叶财招标-2024-83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88元,最高限价:#.88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叶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略) -生产智能化玻璃温室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88

#.88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叶县任店镇寺庄村西侧,项目占地面积#.12㎡,建设1栋生产智能化玻璃温室种植生产面积 #.00㎡。包括项目土建工程,给排水、暖气、电力等相关生产配套设施工程。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施工标段,第二标段为监理标段。

5.4、施工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5、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5.6、施工计划工期:6个月。

6、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2))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2))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2))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2))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2))

7、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9、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10、投标人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证明。

11、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12、投标企业提供的所有资料经核查后出现任何虚假资料的,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书面承诺)

1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点00分至12点00分,下午12点00分至23点59分。

2、地点: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 (略) (略) 网(网址:http://**)“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
办理CA证书:http://**

4、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0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网上开标大厅,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0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网上开标大厅。

注: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及《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等相关公告。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叶县 (略) 》、《河南省公共 (略) 》及《 (略) (河南省· (略) )》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略) (略)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

7.2、该公告已同步至“ (略) (略) 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7.3、各投标人可 (略) (略) 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7.4、监督信息

监督单位:叶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0R#H

联系方式:0375-#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叶县 (略)

地址:叶县昆阳大道30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略) 长安大 (略) 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楼

联系人:顾洪沛 张士奇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洪沛 张士奇

联系方式:#

2024年9 月 29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叶县 (略)

地址:叶县昆阳大道30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5-#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略) 长安大 (略) 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楼

联系人:顾洪沛 张士奇

联系方式: #

1.1.4

项目名称

叶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略) -生产智能化玻璃温室建设项目

1.1.5

建设地点及规模

项目位于叶县任店镇寺庄村西侧,项目占地面积#.12㎡,建设1栋生产智能化玻璃温室种植生产面积 #.00㎡。包括项目土建工程,给排水、暖气、电力等相关生产配套设施工程。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6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签订合同时约定

计划竣工日期:签订合同时约定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2))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2))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2))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2))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2))

7、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9、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10、投标人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证明。

11、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12、投标企业提供的所有资料经核查后出现任何虚假资料的,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书面承诺)

1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10日前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答疑、招标文件补充材料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10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2日9时30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其它资料

3.3.1

投标有效期

9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小写:#.00元人民币整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前1天24时00分前

3、 递交形式:

3.1投标人打开http://**:8080/ggzy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平顶山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3.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3.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3.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5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 (略) 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于无效缴纳。
(3)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同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4)本项目支持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具体 (略) (略) 《 (略) (略) 关于招投标业务启用电子保函事宜的通知》。

(5)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必须及时退还。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3.5.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4.1.1

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 (略) 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2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略)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及《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等相关公告。

5.2

开标程序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及《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等相关公告。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有关专家及招标人代表共5人及5人以上单数组成。在招标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中具有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少于2/3。

注:“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如果有特殊情况,按实际情况推荐)

7.3.1

承包商履约担保

及招标人工程款支付担保

承包商履约担保及招标人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保函;

承包商履约担保及招标人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

7.3.3

承包商及招标人农民工工资担保

中标后,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后20日内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账或电汇或保函)。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人社部门从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以划支。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不良行为记录

/

10.1.2

项目属性(货物、服务、工程)

□货物 □服务 R工程

10.1.3

所属行业

建筑业

10.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10.11.4项。

10.3 “暗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10.4 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10.5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 (略) 场/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历天。

10.6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7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8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

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9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0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1 合同实质性条款承诺

详见第二章第10.11项。

分账管理制度

依据豫建建[2018]16号文及平建办[2018]121号《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规定,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报酬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精神,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为施工#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政府采购政策文件

一、落实四个“一日办”精神:

按照《 (略) (略) 关于压减政府采购各环节时限 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平财购〔2021〕34号)通知,落实四个“一日办”精神:

(1)在评审结束后1日内确定采购结果,同时对中标单位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略) 上进行公告;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日内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当日完成合同备案工作;

(3)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采购人应在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1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同 (略) (略) 发布验收结果公告;

(4)验收合格具备付款条件的项目,采购人要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

注:签合同需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如为授权委托人,则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单位公章、合同纸质版本一式六份(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及合同电子版。

二、维护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知情权

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的文件按无 (略) 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原因。

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在采购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告知函”写入招标文件,鼓励中标供应商凭借采购合同申请贷款,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详见“政府采购政策: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五、落实预留采购份额

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财库〔2020〕46号)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确实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说明理由。 (略) (略) 出台的《 (略) (略)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平财购〔2022〕8号)的规定: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六、四方信用评价:

叶县政府采购项目已实行四方信用评价功能,各方主体请登录“叶县 (略) ”按照评价要求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采购人评价指标

评价主体:中标、成交供应商。

评价节点:合同履约完成后。

2.对中标、成交供应商评价指标

评价主体为:采购人。

评价节点:合同履约完成后。

3.评审专家评价指标

评价主体为:采购人、代理机构。

评价节点:项目评审结束后。

4.代理机构评价指标

评价主体为: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

评价节点:项目评审结束后。

七、政府采购政策

对中小微、监狱、残福企业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规定

1、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5%的扣除。(适用于非单独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略) 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供应商应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在价格评审时不予考虑价格扣除。

5、关于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6、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完整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在价格评审时不予考虑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建设地点及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提出。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进行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到招标监督机构和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通知在招标监督机构和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不适用);

(9)资格审查资料;

(10)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包括本章第3.1.1 (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投标总报价为所有人工费、材料费,安全措施费,规费,质量检测费,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1)投标人登录《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7.2 (1)投标人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3)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5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 投标

4.1.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8080/ggzy/)。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 (略) 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1.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 开标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及《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等相关公。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略) 罚 (略) 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7. 合同授予

7 .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3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3 项要求提交农名工工资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10.10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1合同实质性条款承诺

10.11.1 投标报价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1)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纸所选定的有关图集;

(2) 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答疑”;

10.11.2 定额选用和费用计取:

(1)、依据施工图纸及相关文件等;

(2)、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3)、定额执行: 《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HA A1-31-2016)、《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02-31-2016)》、《河南省绿色建筑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02)-2019及相关配套文件;

(4)、取费标准:税金执行豫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按一般计税法,税率按9%足额计取。

(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二次搬运费、夜间及冬雨季施工措施费按定额综合解释规定足额计入招标控制价。

(6)、相关费用动态调整执行豫建标定【2016】40号文《关于发布<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动态调整规则的通知》、豫建消技【2024】15号文《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2024年1-6月人工价格指数、各工种信息价、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价的通知》。

(7)、材料价格 (略)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服务中心发布的《平顶山工程造价》 (略) 2024年第2期价格信息,不足部 (略) 同期 (略) 场询价。

10.11.3 本招标文件中未规定的项目,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进行约定或按发生时的实际情况由招标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认可。

10.11.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序号

名称

招标控制价(元)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税)(元)

规费(不含税)(元)

暂列金额(不含税)

税金(元)

措施项目费(不含税)(元)

1

叶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A区土建

#.17

#.14

#.84

#

#.72

#.45

2

叶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A区CO2管道工程

#.87

#.93

#.83

0

#.29

#.2

3

叶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A区给排水工程

#.96

#.71

#.63

0

#.17

#.86

4

叶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A区暖通工程

#.88

#.05

#.1

0

#.66

#.61

合计

#.88

#.83

#.4

#

#.84

#.12

1、投标人投报的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含税)、规费(不含税)、暂列金额(不含税)、税金】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含税)、规费(不含税)、暂列金额(不含税)、税金高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费用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本条款不需投标人承诺)

10.11.5 工期:6个月。

10.11.6 工程质量:合格。

若因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10.11.7工程竣工结算价:

⑴本工程竣工结算价采用固定价合同形式;

10.11.8工程款支付办法:

10.11.8.1预付款:施工设备进场经监理同意下达开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作为工程预付款。

10.11.8.2工程量完成80%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支付至97%;余3%待缺陷责任期满时无问题且达到承包人承诺的质量等级后十日内一次付清(无息)。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向业主提供竣工归档资料,并整理成册,竣工图纸一式三份。并确保竣工资料真实、准确、齐全、完整。

10.11.9材料供应办法

⑴本次招标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材料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运输、保管,材料采购前其质量、价格必须经招标人认可,结算时以招标人批准日的价格办理工程结算,中标人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有关规定向工程监理单位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并对材料质量负责。

⑵材料在使用前,应按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试验合格,并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认可后用于本工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⑶中标人使用的材料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中标人应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⑷中标人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或标准不符时,中标人应按监理方和招标人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⑸中标人采购的材料均应为国家正规大型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

10.11.10其它:

⑴ 投标人一旦中标,应保证按招标人的要求,迅速进场组织施工,且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统一指挥与协调管理,相互配合做到文明施工。

⑵ 施工单位对进场的所有工人应进行全面教育,对施工现场内的成品必须爱护,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⑶ 对投入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必须满足消防要求和环保要求。

⑷ 中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施工责任,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若违约,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撤出,不支付已完工程款,并承担工程总价5%的违约金。

⑸ 施工时项目经理应与投标时的项目经理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项目经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每周至少在施工现场办公5天,每少在场一天扣500元,在竣工结算时扣除。对不称职者,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投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6)中标人负责协调周边关系。

(7)投标人一旦中标,保证在招标人资金暂不到位的情况下,有连续施工能力,保证工程按期竣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

标 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不接受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

标 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拟派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拟派技术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养老保险证明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资料真实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2.1.3

响 应 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或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或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部分: 35 分

商务部分: 50 分

其他因素评分: 15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人投报的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含税)、规费(不含税)、暂列金额(不含税)、税金】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含税)、规费(不含税)、暂列金额(不含税)、税金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被否决且其投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工程量清单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按下列公式确定:

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不含规费(不含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含税)、暂列金额(不含税)、税金】×K+工程量清单报价【不含规费(不含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含税)、暂列金额(不含税)、税金】×(1-K)

其中:当有效投标人大于5家(不含5家)时,工程量清单报价为各有效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含5家),工程量清单报价则以所有有效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直接作算术平均值。

K为招标控制价权重系数,分别为0.3≦K≦0.5(0.3、0.4、0.5),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投报工程量清单报价-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

条款号

评审内容及分值

评审标准

评审得分

2.2.4

(1)

技术标的主要内容

及评标分

值(35分)

1. 内容完整性(0-0.5分)

技术标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0.5

技术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0

2.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4分)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

2<得分≤4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可行;对施工难点有合理的建议。

1≤得分≤2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4分)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2<得分≤4

组织机构形式基本合理,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具体措施可行。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偷工减料。

1≤得分≤2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4分)

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

2<得分≤4

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制定有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

1≤得分≤2

5.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1-4分)

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 (略) 、 (略) 、 (略) 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 (略) 政基础设施 (略) 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防治方案科学、先进。

2<得分≤4

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计划和创建措施,有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 (略) 、 (略) 、 (略) 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基本达到河南省《城市 (略) 政基础设施 (略) 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有防治方案。

1≤得分≤2

6.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1-4分)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2<得分≤4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1≤得分≤2

7.资源配备计划(0.5-2分)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1<得分≤2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0.5≤得分≤1

8.施 (略) 络计划(0.5-3分)

(略) 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

1.5<得分≤3

(略) 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可行。

0.5≤得分≤1.5

9.施工总平面图布置(1-2分)

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

2

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1

10.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1-2分)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

1.5<得分≤2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

1≤得分≤1.5

1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1-2分)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

1.5≤得分≤2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 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

1<得分≤1.5

12.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 (略) 理的措施(0.5-1.5分)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 (略) 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需要。

1≤得分≤1.5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 (略) 理系统布置基本符合需要。

0.5<得分≤1

13.风险管理措施(1-2分)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

1.5<得分≤2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基本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基本准确,有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

1≤得分≤1.5

2.2.4

(2)

商务部分评 分

标 准

(50分)

工程量清单报价

(0-30分)

以评标基准值为考核依据,各有效投标人投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B与评标基准值C进行比较 ,[(B-C)/C]比值为0时得基本分20分;每升高1%在20分的基础上扣2分,基本分扣完为止;每降低1%在20分的基础上加2分,最多加10分;若有效投标人投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B低于评标基准值5%(不含5%)以上的,每再降1%,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止。不足±1%按比例加减分。

注:有效投标人投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是指工程量清单报价【不含规费(不含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含税)、暂列金额(不含税)、税金)】的报价。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项目综合单价

(0-10分)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权重最大的前10-30项清单项目中抽取15项,在剩余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中抽取5项。

综合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人报价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的,每项得0.5分;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满分共计10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措施项目清单报价

(不含税、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0-5分)

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是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措施项目费用80%-110%范围之间的有效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加0.1分,最多加至5分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1%时,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扣0.2分,扣完为止。

主要材料单价

(0-5分)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材料总价权重最大的前10-20项材料中抽取6项,在剩余材料中抽取4项。

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投标人报价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0.5分,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材料单价与综合单价组成中价格不一致时该项为0分。

2.2.4

(3)

其他评审因素

(15分)

合同实质性条款

承诺(3分)

投标人必须逐项承诺并同意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0.11项“合同实质性条款承诺”中第10.11.1-10.11.10条款中的全部内容(10.11.4、10.11.5、10.11.6除外),全部承诺的得3分,每有一条(或子条款)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或未承诺的扣1分,扣完为止。

0<得分≤3

优惠承诺(6分)

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

4<得分≤6

优惠承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

1≤得分≤3

履职尽责承诺

(6分)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 (略) 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

4<得分≤6

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 (略) 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

1≤得分≤3

备注

上述评标过程涉及的证件以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或图片)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料的扫描件(或图片)必须真实有效(上述资料需提供能清晰识别其中内容的扫面件或图片,否则将不予认可),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给 (略) (略) 分。

对中小微、监狱、残福企业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规定

1、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5%的扣除。(适用于非单独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略) 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供应商应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在价格评审时不予考虑价格扣除。

5、关于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6、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完整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在价格评审时不予考虑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l)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 ;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计算的投标人得分=A 十B 十C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3.4.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附件:否决投标条件

否决投标条件

B0.总 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B1.否决投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B1.1 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B1.2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B1.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B1.4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B1.5 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其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B1.6 投标报价文件首页(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除外)未经工程造价专业人员(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加盖执业专用章的。

B1.7 在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

B1.8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B1.9 投标人投报的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含税)、规费(不含税)、税金】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含税)、规费(不含税)、税金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被否决;

B1.10 投标人投报的各单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含税)、规费(不含税)、税金】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含税)、规费(不含税)、税金高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费用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本条款不需投标人承诺)

B1.11 符合第三章第3.1.2项中的任何一项规定的。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  

承包人(全称):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

2.工程地点: 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4.资金来源:  。

5.工程内容: 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

3.付款办法:

预付款:施工设备进场经监理同意下达开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作为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工程量完成80%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支付至97%;余3%待缺陷责任期满时无问题且达到承包人承诺的质量等级后十日内一次付清(无息)。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向业主提供竣工归档资料,并整理成册,竣工图纸一式三份。并确保竣工资料真实、准确、齐全、完整。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另附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的有关技术说明文件

二、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指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建筑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 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台

时 数

用 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 (略) 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 (略) 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 (略) 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 途

面 积(平方米)

位 置

需用时间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技术职称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岗位名称

姓 名

年 龄

性 别

毕业学校

学历和专业

毕业时间

拥有的执业资格

专业职称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工作年限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不适用)

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

拟选分包人

备注

拟选分包人名称

注册地点

企业资质

有关业绩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

日 期: 年 月 日


九、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二)近年财务状况


(三)投标人投报业绩汇总

注:填写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投报的业绩且投标文件中所包含的内容。

序号

工程名称

1

2

3

4

5

……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五)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年份要求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2、在施工程以及近年已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

3、其 他


十、其他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1

(略)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附件2

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投标人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 (略) 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3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致 :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名称)第 标段 的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若在本项目招标中获取中标,保证在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规定,以支票、银行转账、汇票或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有我单位承担。我单位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投标单位公示主要内容汇总

投标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投标报价:

投标内容:

工期:

质量:

项目经理: (证书编号:)

项目组成人员:

业绩:

业绩一: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中标公示查询媒体:

合同金额:元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验收日期:

……


政府采购政策

一、关于中小企业及产品(如有)

1、政府采购政策: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等

1.2《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附声明函(无声明函投标报价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二、关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如有)

执行国家最新一期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及相关要求

三、关于监狱企业(如有)

1、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

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附声明函(无声明函投标报价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五、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及证明材料(如有)

银政易贷

尊敬的政府采购供应商:

您好!

欢迎您 (略) 政府采购业务!感谢 (略) 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

为进一步 (略) 营商环境,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201 (略) (略) 与平顶山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帮助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中标的供应商解决融资问题,平顶山银行推出了用于借款人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银政易贷”贷款业务,开通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通道,配备专业人员定向服务,提高融资服务效率。同时,依靠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的保障,提供免评估、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授信额度在3000元-#元的贷款业务,在融资审查、审批流程、利率优惠等方面切实给予中小微企业快捷高效融资支持。

目前,平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已全面开始,如有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请 (略) (略) (http://pihttp://**.cn)或拨打平顶山银行联系电话0375-#自主选择融资服务机构,按程序进行融资。

期待您一如既往 (略) 政府采购工作!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 (略) “河南省 (略) ”查询联系。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

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网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递交形式: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诚信库中的账户)。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保证金绑定操作手册,请 (略) (略) 网站在办 (略) 上投标栏目查看。

3、投标人在成功绑定后,将系统生成的回执单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异地跨行转账到账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绑定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由中介服务机构向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项目负责人同意并经财务部门核对后, (略) 退还给投标人。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三)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司_ 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司_ 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 (略) 理。投标人应充分 (略) 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四)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

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 (略) 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 (略) 理:

(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 (略) 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5、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6、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1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叶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略) -生产智能化玻璃温室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说明: 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8FF8.tmp.jpg

项目编号:叶财招标-2024-83

招标单位:叶县 (略)

代理机构:河南 (略)

日 期:二 零 二 四 年 八 月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3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46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7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8

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73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82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 83


第一章、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号】叶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略) -生产智能化玻璃温室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叶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略) -生产智能化玻璃温室建设项目(2407-#-04-01-#)的潜在投标人 (略) (略) 系统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叶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略) -生产智能化玻璃温室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叶财招标-2024-83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88元,最高限价:#.88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叶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略) -生产智能化玻璃温室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88

#.88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叶县任店镇寺庄村西侧,项目占地面积#.12㎡,建设1栋生产智能化玻璃温室种植生产面积 #.00㎡。包括项目土建工程,给排水、暖气、电力等相关生产配套设施工程。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施工标段,第二标段为监理标段。

5.4、施工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5、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5.6、施工计划工期:6个月。

6、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2))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2))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2))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2))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2))

7、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9、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10、投标人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证明。

11、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12、投标企业提供的所有资料经核查后出现任何虚假资料的,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书面承诺)

1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点00分至12点00分,下午12点00分至23点59分。

2、地点: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 (略) (略) 网(网址:http://**)“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
办理CA证书:http://**

4、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0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网上开标大厅,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0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网上开标大厅。

注: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及《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等相关公告。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叶县 (略) 》、《河南省公共 (略) 》及《 (略) (河南省· (略) )》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略) (略)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

7.2、该公告已同步至“ (略) (略) 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7.3、各投标人可 (略) (略) 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7.4、监督信息

监督单位:叶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0R#H

联系方式:0375-#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叶县 (略)

地址:叶县昆阳大道30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略) 长安大 (略) 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楼

联系人:顾洪沛 张士奇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洪沛 张士奇

联系方式:#

2024年9 月 29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叶县 (略)

地址:叶县昆阳大道30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5-#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略) 长安大 (略) 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楼

联系人:顾洪沛 张士奇

联系方式: #

1.1.4

项目名称

叶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略) -生产智能化玻璃温室建设项目

1.1.5

建设地点及规模

项目位于叶县任店镇寺庄村西侧,项目占地面积#.12㎡,建设1栋生产智能化玻璃温室种植生产面积 #.00㎡。包括项目土建工程,给排水、暖气、电力等相关生产配套设施工程。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6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签订合同时约定

计划竣工日期:签订合同时约定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2))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2))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2))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2))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2))

7、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9、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10、投标人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证明。

11、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12、投标企业提供的所有资料经核查后出现任何虚假资料的,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书面承诺)

1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10日前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答疑、招标文件补充材料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10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2日9时30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其它资料

3.3.1

投标有效期

9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小写:#.00元人民币整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前1天24时00分前

3、 递交形式:

3.1投标人打开http://**:8080/ggzy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平顶山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3.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3.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3.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5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 (略) 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于无效缴纳。
(3)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同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4)本项目支持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具体 (略) (略) 《 (略) (略) 关于招投标业务启用电子保函事宜的通知》。

(5)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必须及时退还。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3.5.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4.1.1

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 (略) 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2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略)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及《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等相关公告。

5.2

开标程序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及《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等相关公告。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有关专家及招标人代表共5人及5人以上单数组成。在招标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中具有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少于2/3。

注:“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如果有特殊情况,按实际情况推荐)

7.3.1

承包商履约担保

及招标人工程款支付担保

承包商履约担保及招标人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保函;

承包商履约担保及招标人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

7.3.3

承包商及招标人农民工工资担保

中标后,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后20日内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账或电汇或保函)。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人社部门从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以划支。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不良行为记录

/

10.1.2

项目属性(货物、服务、工程)

□货物 □服务 R工程

10.1.3

所属行业

建筑业

10.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10.11.4项。

10.3 “暗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10.4 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10.5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 (略) 场/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历天。

10.6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7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8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

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9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0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1 合同实质性条款承诺

详见第二章第10.11项。

分账管理制度

依据豫建建[2018]16号文及平建办[2018]121号《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规定,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报酬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精神,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为施工#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政府采购政策文件

一、落实四个“一日办”精神:

按照《 (略) (略) 关于压减政府采购各环节时限 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平财购〔2021〕34号)通知,落实四个“一日办”精神:

(1)在评审结束后1日内确定采购结果,同时对中标单位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略) 上进行公告;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日内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当日完成合同备案工作;

(3)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采购人应在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1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同 (略) (略) 发布验收结果公告;

(4)验收合格具备付款条件的项目,采购人要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

注:签合同需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如为授权委托人,则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单位公章、合同纸质版本一式六份(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及合同电子版。

二、维护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知情权

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的文件按无 (略) 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原因。

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在采购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告知函”写入招标文件,鼓励中标供应商凭借采购合同申请贷款,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详见“政府采购政策: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五、落实预留采购份额

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财库〔2020〕46号)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确实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说明理由。 (略) (略) 出台的《 (略) (略)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平财购〔2022〕8号)的规定: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六、四方信用评价:

叶县政府采购项目已实行四方信用评价功能,各方主体请登录“叶县 (略) ”按照评价要求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采购人评价指标

评价主体:中标、成交供应商。

评价节点:合同履约完成后。

2.对中标、成交供应商评价指标

评价主体为:采购人。

评价节点:合同履约完成后。

3.评审专家评价指标

评价主体为:采购人、代理机构。

评价节点:项目评审结束后。

4.代理机构评价指标

评价主体为: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

评价节点:项目评审结束后。

七、政府采购政策

对中小微、监狱、残福企业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规定

1、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5%的扣除。(适用于非单独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略) 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供应商应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在价格评审时不予考虑价格扣除。

5、关于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6、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完整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在价格评审时不予考虑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建设地点及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提出。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进行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到招标监督机构和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通知在招标监督机构和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不适用);

(9)资格审查资料;

(10)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包括本章第3.1.1 (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投标总报价为所有人工费、材料费,安全措施费,规费,质量检测费,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1)投标人登录《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7.2 (1)投标人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3)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5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 投标

4.1.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8080/ggzy/)。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 (略) 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1.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 开标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及《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等相关公。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略) 罚 (略) 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7. 合同授予

7 .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3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3 项要求提交农名工工资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10.10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1合同实质性条款承诺

10.11.1 投标报价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1)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纸所选定的有关图集;

(2) 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答疑”;

10.11.2 定额选用和费用计取:

(1)、依据施工图纸及相关文件等;

(2)、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3)、定额执行: 《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HA A1-31-2016)、《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02-31-2016)》、《河南省绿色建筑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02)-2019及相关配套文件;

(4)、取费标准:税金执行豫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按一般计税法,税率按9%足额计取。

(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二次搬运费、夜间及冬雨季施工措施费按定额综合解释规定足额计入招标控制价。

(6)、相关费用动态调整执行豫建标定【2016】40号文《关于发布<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动态调整规则的通知》、豫建消技【2024】15号文《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2024年1-6月人工价格指数、各工种信息价、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价的通知》。

(7)、材料价格 (略)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服务中心发布的《平顶山工程造价》 (略) 2024年第2期价格信息,不足部 (略) 同期 (略) 场询价。

10.11.3 本招标文件中未规定的项目,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进行约定或按发生时的实际情况由招标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认可。

10.11.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序号

名称

招标控制价(元)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税)(元)

规费(不含税)(元)

暂列金额(不含税)

税金(元)

措施项目费(不含税)(元)

1

叶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A区土建

#.17

#.14

#.84

#

#.72

#.45

2

叶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A区CO2管道工程

#.87

#.93

#.83

0

#.29

#.2

3

叶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A区给排水工程

#.96

#.71

#.63

0

#.17

#.86

4

叶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A区暖通工程

#.88

#.05

#.1

0

#.66

#.61

合计

#.88

#.83

#.4

#

#.84

#.12

1、投标人投报的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含税)、规费(不含税)、暂列金额(不含税)、税金】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含税)、规费(不含税)、暂列金额(不含税)、税金高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费用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本条款不需投标人承诺)

10.11.5 工期:6个月。

10.11.6 工程质量:合格。

若因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10.11.7工程竣工结算价:

⑴本工程竣工结算价采用固定价合同形式;

10.11.8工程款支付办法:

10.11.8.1预付款:施工设备进场经监理同意下达开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作为工程预付款。

10.11.8.2工程量完成80%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支付至97%;余3%待缺陷责任期满时无问题且达到承包人承诺的质量等级后十日内一次付清(无息)。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向业主提供竣工归档资料,并整理成册,竣工图纸一式三份。并确保竣工资料真实、准确、齐全、完整。

10.11.9材料供应办法

⑴本次招标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材料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运输、保管,材料采购前其质量、价格必须经招标人认可,结算时以招标人批准日的价格办理工程结算,中标人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有关规定向工程监理单位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并对材料质量负责。

⑵材料在使用前,应按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试验合格,并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认可后用于本工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⑶中标人使用的材料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中标人应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⑷中标人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或标准不符时,中标人应按监理方和招标人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⑸中标人采购的材料均应为国家正规大型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

10.11.10其它:

⑴ 投标人一旦中标,应保证按招标人的要求,迅速进场组织施工,且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统一指挥与协调管理,相互配合做到文明施工。

⑵ 施工单位对进场的所有工人应进行全面教育,对施工现场内的成品必须爱护,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⑶ 对投入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必须满足消防要求和环保要求。

⑷ 中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施工责任,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若违约,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撤出,不支付已完工程款,并承担工程总价5%的违约金。

⑸ 施工时项目经理应与投标时的项目经理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项目经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每周至少在施工现场办公5天,每少在场一天扣500元,在竣工结算时扣除。对不称职者,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投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6)中标人负责协调周边关系。

(7)投标人一旦中标,保证在招标人资金暂不到位的情况下,有连续施工能力,保证工程按期竣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

标 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不接受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

标 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拟派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拟派技术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养老保险证明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资料真实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2.1.3

响 应 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或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或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部分: 35 分

商务部分: 50 分

其他因素评分: 15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人投报的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含税)、规费(不含税)、暂列金额(不含税)、税金】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含税)、规费(不含税)、暂列金额(不含税)、税金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被否决且其投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工程量清单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按下列公式确定:

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不含规费(不含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含税)、暂列金额(不含税)、税金】×K+工程量清单报价【不含规费(不含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含税)、暂列金额(不含税)、税金】×(1-K)

其中:当有效投标人大于5家(不含5家)时,工程量清单报价为各有效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含5家),工程量清单报价则以所有有效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直接作算术平均值。

K为招标控制价权重系数,分别为0.3≦K≦0.5(0.3、0.4、0.5),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投报工程量清单报价-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

条款号

评审内容及分值

评审标准

评审得分

2.2.4

(1)

技术标的主要内容

及评标分

值(35分)

1. 内容完整性(0-0.5分)

技术标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0.5

技术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0

2.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4分)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

2<得分≤4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可行;对施工难点有合理的建议。

1≤得分≤2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4分)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2<得分≤4

组织机构形式基本合理,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具体措施可行。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偷工减料。

1≤得分≤2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4分)

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

2<得分≤4

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制定有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

1≤得分≤2

5.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1-4分)

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 (略) 、 (略) 、 (略) 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 (略) 政基础设施 (略) 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防治方案科学、先进。

2<得分≤4

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计划和创建措施,有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 (略) 、 (略) 、 (略) 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基本达到河南省《城市 (略) 政基础设施 (略) 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有防治方案。

1≤得分≤2

6.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1-4分)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2<得分≤4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1≤得分≤2

7.资源配备计划(0.5-2分)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1<得分≤2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0.5≤得分≤1

8.施 (略) 络计划(0.5-3分)

(略) 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

1.5<得分≤3

(略) 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可行。

0.5≤得分≤1.5

9.施工总平面图布置(1-2分)

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

2

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1

10.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1-2分)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

1.5<得分≤2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

1≤得分≤1.5

1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1-2分)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

1.5≤得分≤2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 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

1<得分≤1.5

12.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 (略) 理的措施(0.5-1.5分)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 (略) 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需要。

1≤得分≤1.5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 (略) 理系统布置基本符合需要。

0.5<得分≤1

13.风险管理措施(1-2分)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

1.5<得分≤2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基本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基本准确,有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

1≤得分≤1.5

2.2.4

(2)

商务部分评 分

标 准

(50分)

工程量清单报价

(0-30分)

以评标基准值为考核依据,各有效投标人投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B与评标基准值C进行比较 ,[(B-C)/C]比值为0时得基本分20分;每升高1%在20分的基础上扣2分,基本分扣完为止;每降低1%在20分的基础上加2分,最多加10分;若有效投标人投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B低于评标基准值5%(不含5%)以上的,每再降1%,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止。不足±1%按比例加减分。

注:有效投标人投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是指工程量清单报价【不含规费(不含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含税)、暂列金额(不含税)、税金)】的报价。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项目综合单价

(0-10分)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权重最大的前10-30项清单项目中抽取15项,在剩余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中抽取5项。

综合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人报价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的,每项得0.5分;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满分共计10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措施项目清单报价

(不含税、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0-5分)

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是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措施项目费用80%-110%范围之间的有效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加0.1分,最多加至5分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1%时,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扣0.2分,扣完为止。

主要材料单价

(0-5分)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材料总价权重最大的前10-20项材料中抽取6项,在剩余材料中抽取4项。

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投标人报价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0.5分,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材料单价与综合单价组成中价格不一致时该项为0分。

2.2.4

(3)

其他评审因素

(15分)

合同实质性条款

承诺(3分)

投标人必须逐项承诺并同意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0.11项“合同实质性条款承诺”中第10.11.1-10.11.10条款中的全部内容(10.11.4、10.11.5、10.11.6除外),全部承诺的得3分,每有一条(或子条款)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或未承诺的扣1分,扣完为止。

0<得分≤3

优惠承诺(6分)

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

4<得分≤6

优惠承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

1≤得分≤3

履职尽责承诺

(6分)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 (略) 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

4<得分≤6

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 (略) 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

1≤得分≤3

备注

上述评标过程涉及的证件以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或图片)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料的扫描件(或图片)必须真实有效(上述资料需提供能清晰识别其中内容的扫面件或图片,否则将不予认可),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给 (略) (略) 分。

对中小微、监狱、残福企业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规定

1、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5%的扣除。(适用于非单独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略) 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供应商应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在价格评审时不予考虑价格扣除。

5、关于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6、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完整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在价格评审时不予考虑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l)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 ;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计算的投标人得分=A 十B 十C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3.4.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附件:否决投标条件

否决投标条件

B0.总 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B1.否决投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B1.1 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B1.2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B1.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B1.4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B1.5 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其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B1.6 投标报价文件首页(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除外)未经工程造价专业人员(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加盖执业专用章的。

B1.7 在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

B1.8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B1.9 投标人投报的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含税)、规费(不含税)、税金】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含税)、规费(不含税)、税金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被否决;

B1.10 投标人投报的各单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含税)、规费(不含税)、税金】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含税)、规费(不含税)、税金高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费用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本条款不需投标人承诺)

B1.11 符合第三章第3.1.2项中的任何一项规定的。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  

承包人(全称):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

2.工程地点: 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4.资金来源:  。

5.工程内容: 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

3.付款办法:

预付款:施工设备进场经监理同意下达开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作为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工程量完成80%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支付至97%;余3%待缺陷责任期满时无问题且达到承包人承诺的质量等级后十日内一次付清(无息)。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向业主提供竣工归档资料,并整理成册,竣工图纸一式三份。并确保竣工资料真实、准确、齐全、完整。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另附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的有关技术说明文件

二、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指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建筑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 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台

时 数

用 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 (略) 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 (略) 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 (略) 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 途

面 积(平方米)

位 置

需用时间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技术职称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岗位名称

姓 名

年 龄

性 别

毕业学校

学历和专业

毕业时间

拥有的执业资格

专业职称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工作年限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不适用)

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

拟选分包人

备注

拟选分包人名称

注册地点

企业资质

有关业绩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

日 期: 年 月 日


九、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二)近年财务状况


(三)投标人投报业绩汇总

注:填写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投报的业绩且投标文件中所包含的内容。

序号

工程名称

1

2

3

4

5

……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五)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年份要求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2、在施工程以及近年已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

3、其 他


十、其他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1

(略)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附件2

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投标人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 (略) 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3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致 :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名称)第 标段 的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若在本项目招标中获取中标,保证在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规定,以支票、银行转账、汇票或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有我单位承担。我单位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投标单位公示主要内容汇总

投标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投标报价:

投标内容:

工期:

质量:

项目经理: (证书编号:)

项目组成人员:

业绩:

业绩一: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中标公示查询媒体:

合同金额:元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验收日期:

……


政府采购政策

一、关于中小企业及产品(如有)

1、政府采购政策: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等

1.2《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附声明函(无声明函投标报价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二、关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如有)

执行国家最新一期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及相关要求

三、关于监狱企业(如有)

1、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

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附声明函(无声明函投标报价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五、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及证明材料(如有)

银政易贷

尊敬的政府采购供应商:

您好!

欢迎您 (略) 政府采购业务!感谢 (略) 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

为进一步 (略) 营商环境,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201 (略) (略) 与平顶山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帮助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中标的供应商解决融资问题,平顶山银行推出了用于借款人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银政易贷”贷款业务,开通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通道,配备专业人员定向服务,提高融资服务效率。同时,依靠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的保障,提供免评估、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授信额度在3000元-#元的贷款业务,在融资审查、审批流程、利率优惠等方面切实给予中小微企业快捷高效融资支持。

目前,平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已全面开始,如有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请 (略) (略) (http://pihttp://**.cn)或拨打平顶山银行联系电话0375-#自主选择融资服务机构,按程序进行融资。

期待您一如既往 (略) 政府采购工作!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 (略) “河南省 (略) ”查询联系。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

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网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递交形式: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诚信库中的账户)。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保证金绑定操作手册,请 (略) (略) 网站在办 (略) 上投标栏目查看。

3、投标人在成功绑定后,将系统生成的回执单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异地跨行转账到账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绑定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由中介服务机构向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项目负责人同意并经财务部门核对后, (略) 退还给投标人。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三)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司_ 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司_ 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 (略) 理。投标人应充分 (略) 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四)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

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 (略) 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 (略) 理:

(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 (略) 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5、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6、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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