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集中专项经费运动员伙食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二集中专项经费运动员伙食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二集中专项经费运动员伙食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连江县体育训练中心 | ||
(略) 域 | 连江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 11:1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14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3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韦楠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略) | ||
采购单位 | 连江县体育训练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连江县江南新 (略) (略) 交叉口体育公园内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晨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略)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CZX[GK](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二集中专项经费运动员伙食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9-24,更正为:2024-10-12。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08 09:30:00,更正为:2024-10-16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0-08 09:30:00,更正为:2024-10-16 09:30:00。
1、将原招标文件商务项评分中“4、人员配备4:根据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中具备一名中式面点师证的得3分。投标人须提供:①中式面点师的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在技能人才评价证 (略) 查询的截图(http://**);②至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更正为“4、人员配备4:根据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中具备一名中式烹调师证的得3分。投标人须提供:①中式烹调师的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在技能人才评价证 (略) 查询的截图(http://**);②至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2、将原招标文件商务项评分中“5、业绩:根据投标人正在经营或已经经营结束的学生食堂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个完整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需同时提供:①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 (略) 站中标公 (略) (略) 址);②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③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或正在履行项目的阶段性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更正为“5、业绩:根据投标人正在经营或已经经营结束的学校食堂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个完整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需同时提供:①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 (略) 站中标公 (略) (略) 址);②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③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3、将原招标文件商务项评分中“6、客户满意度:根据投标人正在经营或已经经营结束的学生食堂,具有相关采购单位出具的满意度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份满意率达到90%以上(或优秀、优、好、很好等类似表述)的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加盖相关采购单位公章的满意度证明材料及采购合同复印件;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本项不得分。注:本项与“5、业绩”评分项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更正为“6、客户满意度:根据投标人正在经营或已经经营结束的学校食堂,具有相关采购单位出具的满意度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份满意率达到90%以上(或优秀、优、好、很好等类似表述)的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加盖相关采购单位公章的满意度证明材料及采购合同复印件;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本项不得分。注:本项与“5、业绩”评分项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30日
无
名称:连江县体育训练中心
地址:连江县江南新 (略) (略) 交叉口体育公园内
联系方式:(略)
名称:福建晨 (略)
地址: (略) (略) (略) 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联系方式:0591-(略)
项目联系人:陈韦楠
电话:0591-(略)
福建晨 (略)
2024年09月30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二集中专项经费运动员伙食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连江县体育训练中心 | ||
(略) 域 | 连江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 11:1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14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3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韦楠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略) | ||
采购单位 | 连江县体育训练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连江县江南新 (略) (略) 交叉口体育公园内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晨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略)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CZX[GK](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二集中专项经费运动员伙食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9-24,更正为:2024-10-12。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08 09:30:00,更正为:2024-10-16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0-08 09:30:00,更正为:2024-10-16 09:30:00。
1、将原招标文件商务项评分中“4、人员配备4:根据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中具备一名中式面点师证的得3分。投标人须提供:①中式面点师的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在技能人才评价证 (略) 查询的截图(http://**);②至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更正为“4、人员配备4:根据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中具备一名中式烹调师证的得3分。投标人须提供:①中式烹调师的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在技能人才评价证 (略) 查询的截图(http://**);②至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2、将原招标文件商务项评分中“5、业绩:根据投标人正在经营或已经经营结束的学生食堂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个完整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需同时提供:①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 (略) 站中标公 (略) (略) 址);②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③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或正在履行项目的阶段性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更正为“5、业绩:根据投标人正在经营或已经经营结束的学校食堂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个完整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需同时提供:①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 (略) 站中标公 (略) (略) 址);②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③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3、将原招标文件商务项评分中“6、客户满意度:根据投标人正在经营或已经经营结束的学生食堂,具有相关采购单位出具的满意度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份满意率达到90%以上(或优秀、优、好、很好等类似表述)的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加盖相关采购单位公章的满意度证明材料及采购合同复印件;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本项不得分。注:本项与“5、业绩”评分项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更正为“6、客户满意度:根据投标人正在经营或已经经营结束的学校食堂,具有相关采购单位出具的满意度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份满意率达到90%以上(或优秀、优、好、很好等类似表述)的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加盖相关采购单位公章的满意度证明材料及采购合同复印件;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本项不得分。注:本项与“5、业绩”评分项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30日
无
名称:连江县体育训练中心
地址:连江县江南新 (略) (略) 交叉口体育公园内
联系方式:(略)
名称:福建晨 (略)
地址: (略) (略) (略) 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联系方式:0591-(略)
项目联系人:陈韦楠
电话:0591-(略)
福建晨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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