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2024年国省干线日常养护维修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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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2024年国省干线日常养护维修项目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ANNF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庐江县2024年国省干线日常养护(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9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采购文件P24第三章 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1

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具备实施条件,且中标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40%作为预付款;经考核合格后,工程进度款每月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且经工程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

注:

(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2)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即成交供应商无需提供预付款担保,按皖财购〔2022〕556号规定,采购人可不再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每月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

现更正为

1

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具备实施条件,且中标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40%作为预付款;经考核合格后,项目进度款每月按已完合格进度款的80%支付;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

注:

(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2)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即成交供应商无需提供预付款担保,按皖财购〔2022〕556号规定,采购人可不再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每月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

更正内容2:采购文件P62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现更正为

“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更正日期:2024年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庐江 (略) 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庐江县庐城 (略) 288号

电 话: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庐江 (略)

地址: (略) 庐江县庐 (略) 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话:0551-*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ANNF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庐江县2024年国省干线日常养护(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9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采购文件P24第三章 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1

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具备实施条件,且中标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40%作为预付款;经考核合格后,工程进度款每月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且经工程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

注:

(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2)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即成交供应商无需提供预付款担保,按皖财购〔2022〕556号规定,采购人可不再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每月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

现更正为

1

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具备实施条件,且中标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40%作为预付款;经考核合格后,项目进度款每月按已完合格进度款的80%支付;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

注:

(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2)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即成交供应商无需提供预付款担保,按皖财购〔2022〕556号规定,采购人可不再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每月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

更正内容2:采购文件P62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现更正为

“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更正日期:2024年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庐江 (略) 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庐江县庐城 (略) 288号

电 话: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庐江 (略)

地址: (略) 庐江县庐 (略) 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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