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干县城区主次干道协管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干县城区主次干道协管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 (略) 主次干道协管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新干县住房和 (略) 本级 | ||
(略) 域 | 新干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01日 12:2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0月0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0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新干县住房和 (略) 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新干 (略) 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干县长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新干 (略) 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新 (略) 主次干道协管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赣长城政采字2024-00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 (略) 主次干道协管服务采购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元)\(%):
原公告的中标单位: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7本项目允许取得营业执照的 (略) 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 “法定代表人”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备注:根据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 (略) 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①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②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公告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时,一律以采购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干县住房和 (略) 本级
地址: (略) 新干 (略) 2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干县长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 (略)
地址: (略) 新干 (略) 2号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 (略) 主次干道协管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新干县住房和 (略) 本级 | ||
(略) 域 | 新干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01日 12:2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0月0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0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新干县住房和 (略) 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新干 (略) 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干县长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新干 (略) 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新 (略) 主次干道协管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赣长城政采字2024-00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 (略) 主次干道协管服务采购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元)\(%):
原公告的中标单位: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7本项目允许取得营业执照的 (略) 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 “法定代表人”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备注:根据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 (略) 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①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②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公告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时,一律以采购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干县住房和 (略) 本级
地址: (略) 新干 (略) 2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干县长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 (略)
地址: (略) 新干 (略) 2号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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