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雨湖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省级配套资金第一标段至第二标段施工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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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雨湖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省级配套资金第一标段至第二标段施工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6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NYZHPGF1_HN[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略)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省级配套资金)(第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 (略) (略)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省级配套资金)(第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附表3-7(2):详细评审-信誉等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表(一)类似业绩经验40分-评分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计 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 分,最多增加二个类似业绩。”修改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计 10 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 15 分,最多增加二个类似业绩。(即:提供一个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 款(2)的类似业绩计 10分,两个类似业绩计 25 分,三个类似业绩计 40 分,最多计三个类似业绩)”。

2、 (略) (略)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省级配套资金)(第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附表3-7(2):详细评审-信誉等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表(一)财务状况(20分)-评分标准“流动比率(4~7分):流动比率2倍(含)以上,流动比率2倍以下;企业利润(2~6分):净利润>0;企业资产负债率(4~7分):资产负债率<70%,90%>资产负债率≥70%”修改为“流动比率(7 分):流动比率 2 倍(含)以上,7 分;流动比率 2 倍以下,4 分;企业利润(6 分):净利润>0;6分;净利润≤0,0 分;企业资产负债率(7 分):资产负债率<70%;7 分;90%>资产负债率≥70%;4 分”。

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完/竣工日期顺延修改为:本项目要求各标段2024年10月22日开工,各标段必须在2024年11月20日前完工建设;必须在2024年11月21日前提交完整的县级初步验收资料;必须在2024年11月22日前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送审资料。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延期至2024年10月16日9时00分,投标担保提交时间相应修改。

其他内容不变,敬请各投标人按修改后的内容参与投标。

(略) (略) (略)

湖南加信达 (略)

2024年9月30日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6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NYZHPGF1_HN[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略)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省级配套资金)(第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 (略) (略)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省级配套资金)(第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附表3-7(2):详细评审-信誉等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表(一)类似业绩经验40分-评分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计 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 分,最多增加二个类似业绩。”修改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计 10 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 15 分,最多增加二个类似业绩。(即:提供一个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 款(2)的类似业绩计 10分,两个类似业绩计 25 分,三个类似业绩计 40 分,最多计三个类似业绩)”。

2、 (略) (略)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省级配套资金)(第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附表3-7(2):详细评审-信誉等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表(一)财务状况(20分)-评分标准“流动比率(4~7分):流动比率2倍(含)以上,流动比率2倍以下;企业利润(2~6分):净利润>0;企业资产负债率(4~7分):资产负债率<70%,90%>资产负债率≥70%”修改为“流动比率(7 分):流动比率 2 倍(含)以上,7 分;流动比率 2 倍以下,4 分;企业利润(6 分):净利润>0;6分;净利润≤0,0 分;企业资产负债率(7 分):资产负债率<70%;7 分;90%>资产负债率≥70%;4 分”。

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完/竣工日期顺延修改为:本项目要求各标段2024年10月22日开工,各标段必须在2024年11月20日前完工建设;必须在2024年11月21日前提交完整的县级初步验收资料;必须在2024年11月22日前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送审资料。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延期至2024年10月16日9时00分,投标担保提交时间相应修改。

其他内容不变,敬请各投标人按修改后的内容参与投标。

(略) (略) (略)

湖南加信达 (略)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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