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化工园区2024年度部分地块土壤环境调查项目更正公告
扬州化工园区2024年度部分地块土壤环境调查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略)-ZCWJ-C2024-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扬州 (略) 2024年度部分地块土壤环境调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9-2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的第三项“评审标准”内关于履约能力的供应商资信能力的内容进行修改。
原文:
供应商实验室通过省级及以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初筛检测实验室省级能力验证的(不包括部分通过)得4分。注:需省级生态环境厅公告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件上传,否则不得分。
修改为:
供应商实验室通过省级及以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初筛检测实验室省级能力验证的(不包括部分通过)得2分。其中,实验室的土壤检测能力包含《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表1和表2中检测因子(表1及表2检测项目共85项)达80项及以上的得1分;地下水检测能力涵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表1和表2(表1及表2检测项目共93 项)中检测因子达80项及以上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需省级生态环境厅公告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件上传,否则不得分。
2.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的第三项“评审标准”内关于履约能力的人员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原文:
具有环境类专业博士学历的得3分,具有环境类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得1分;
修改为:
具有环境类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得3分,具有环境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得2分,具有环境类专业本科学历的得1分;
3. 将原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修改为“2024年10月14日15:0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10-08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扬州化学 (略) 管理办公室
单位地址: (略) (略) 9号
联系人:韩望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仪征中宸外建 (略)
单位地址: (略) 真州 (略) 16号-1-209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洋
电话:(略)
无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略)-ZCWJ-C2024-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扬州 (略) 2024年度部分地块土壤环境调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9-2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的第三项“评审标准”内关于履约能力的供应商资信能力的内容进行修改。
原文:
供应商实验室通过省级及以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初筛检测实验室省级能力验证的(不包括部分通过)得4分。注:需省级生态环境厅公告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件上传,否则不得分。
修改为:
供应商实验室通过省级及以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初筛检测实验室省级能力验证的(不包括部分通过)得2分。其中,实验室的土壤检测能力包含《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表1和表2中检测因子(表1及表2检测项目共85项)达80项及以上的得1分;地下水检测能力涵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表1和表2(表1及表2检测项目共93 项)中检测因子达80项及以上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需省级生态环境厅公告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件上传,否则不得分。
2.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的第三项“评审标准”内关于履约能力的人员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原文:
具有环境类专业博士学历的得3分,具有环境类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得1分;
修改为:
具有环境类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得3分,具有环境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得2分,具有环境类专业本科学历的得1分;
3. 将原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修改为“2024年10月14日15:0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10-08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扬州化学 (略) 管理办公室
单位地址: (略) (略) 9号
联系人:韩望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仪征中宸外建 (略)
单位地址: (略) 真州 (略) 16号-1-209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洋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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