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关于同意咸阳东方高级中学变更举办者的公告
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关于同意咸阳东方高级中学变更举办者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 (略) 东方高级中学以下变更事项,现予以公告。
将学校举办者由王鹏同志变更为陕西英纳思 (略) 。
特此公告。
(略) 行政 (略)
2024年9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 (略) 东方高级中学以下变更事项,现予以公告。
将学校举办者由王鹏同志变更为陕西英纳思 (略) 。
特此公告。
(略) 行政 (略)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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