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经开区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更正公告2
滁州经开区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更正公告2
滁 (略) (略) 建设项目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滁 (略) (略) 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问: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二)资信标评审 3 技术履约能力中“1.投标人 (略) 、行业大脑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 3 分,本小项满分 3 分。”事实依据:产业综合分析相关软件著作是否可 (略) 、行业大脑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答:如产业综合分析相关软件著作的分析内容为工业相关的内容,则可 (略) 、行业大脑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问: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二)资信标评审 4 企业实力中“1.投标人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 3 分。”事实依据:2024 年9月21日,代理机构通知从2024年9月2日起认证证书特别是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一律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答:提问中所描述事实依据为政府采购要求,本项目非政府采购类项目,设置体系认证证书为投标人服务能力的综合体现,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二)资信标评审 4 企业实力中“3.投标人被工业和信息化部列入跨行业 (略) 清单的,得 3 分,满分 3 分。”事实依据:被工业和信息化部列入跨行业 (略) 清单的企业仅羚羊 (略) (略) 、海尔卡奥斯 (略) 、 (略) 等公司,具备一定的排他性及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本招标文件设置此条评分标准,客观上把大部分潜在投标企业排除在外,事实上是在倾向、保护个别能满足该要求的投标单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答:经查,2022年该清单所列名单单位为28家单位,2023年该清单所列名单单位为50家单位,不存在投标人所述仅三家单位满足的情况。详见链接:
2022年:http://**_56f15b21b6014c2b889e9fa19e*.html。
2023年:http://**_*b32a8d53cfeb2c169f2.html
此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4、资质标评审-企业实力:“3.投标人被工业和信息化部列入跨行业 (略) 清单的,得 3 分,满分 3 分。”质疑事项:违反 (略) 公共资源交易文件负面清单 第 7 条“限定投标人(供应商)具备特 (略) 域、行业协会、商会颁发、发布的入围目录名单或名录库“,建议删除此评分要求。
答:第四章(二)资信标评审4.企业实力第3条评分项要求为“跨行业 (略) 清单”,不属于“入围目录名单或名录库”;工业和信息化部为国家直属部门,不属于“特 (略) 域、行业协会、商会”,该评分项为企业实力体现,市场竞争充分,不存在投标人所述情形。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上述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 (略) ,以本次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略) 同创 (略)
地 址: (略) (略) 77号
联系方式:055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城投 (略)
地 址: (略) 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
联系方式:0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杨、毕玉
电 话:0550-*、*
0天0小时34分18秒
0天0小时10分30秒
滁 (略) (略) 建设项目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滁 (略) (略) 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问: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二)资信标评审 3 技术履约能力中“1.投标人 (略) 、行业大脑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 3 分,本小项满分 3 分。”事实依据:产业综合分析相关软件著作是否可 (略) 、行业大脑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答:如产业综合分析相关软件著作的分析内容为工业相关的内容,则可 (略) 、行业大脑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问: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二)资信标评审 4 企业实力中“1.投标人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 3 分。”事实依据:2024 年9月21日,代理机构通知从2024年9月2日起认证证书特别是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一律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答:提问中所描述事实依据为政府采购要求,本项目非政府采购类项目,设置体系认证证书为投标人服务能力的综合体现,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二)资信标评审 4 企业实力中“3.投标人被工业和信息化部列入跨行业 (略) 清单的,得 3 分,满分 3 分。”事实依据:被工业和信息化部列入跨行业 (略) 清单的企业仅羚羊 (略) (略) 、海尔卡奥斯 (略) 、 (略) 等公司,具备一定的排他性及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本招标文件设置此条评分标准,客观上把大部分潜在投标企业排除在外,事实上是在倾向、保护个别能满足该要求的投标单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答:经查,2022年该清单所列名单单位为28家单位,2023年该清单所列名单单位为50家单位,不存在投标人所述仅三家单位满足的情况。详见链接:
2022年:http://**_56f15b21b6014c2b889e9fa19e*.html。
2023年:http://**_*b32a8d53cfeb2c169f2.html
此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4、资质标评审-企业实力:“3.投标人被工业和信息化部列入跨行业 (略) 清单的,得 3 分,满分 3 分。”质疑事项:违反 (略) 公共资源交易文件负面清单 第 7 条“限定投标人(供应商)具备特 (略) 域、行业协会、商会颁发、发布的入围目录名单或名录库“,建议删除此评分要求。
答:第四章(二)资信标评审4.企业实力第3条评分项要求为“跨行业 (略) 清单”,不属于“入围目录名单或名录库”;工业和信息化部为国家直属部门,不属于“特 (略) 域、行业协会、商会”,该评分项为企业实力体现,市场竞争充分,不存在投标人所述情形。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上述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 (略) ,以本次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略) 同创 (略)
地 址: (略) (略) 77号
联系方式:055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城投 (略)
地 址: (略) 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
联系方式:0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杨、毕玉
电 话: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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