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区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监理中止公告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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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区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监理中止公告招标变更


邢台市南和区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中止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招标人经过认真审核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满足要求的候选人两家,缺乏竞争力,不再进行定标,招标人决定重新招标。因此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 (略) 站信息。

(略) (略) 发 (略) (盖章)

2024年09月30日



邢台市南和区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中止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招标人经过认真审核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满足要求的候选人两家,缺乏竞争力,不再进行定标,招标人决定重新招标。因此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 (略) 站信息。

(略) (略) 发 (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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