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消防救援装备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更正事项
购买消防救援装备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更正事项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NS2024FG(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购买消防救援装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0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11 14:30:00,更正为:2024-10-24 14: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0-11 14:30:00,更正为:2024-10-24 14:30:00。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附表一:消防头盔”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冲击吸收性能: 最大冲击力(N):≥3602.3 帽顶部(gn):最大冲击速度≥141.2gn 帽前部(ms):最大冲击速度≥319.4gn 帽前部(ms):加速度>150gn,其持续时间5.3ms;加速度>200gn,其持续时间≥2.3ms 帽侧部(ms):最大冲击速度320.9gn 帽侧部(ms):加速度>150gn,其持续时间5.2ms;加速度>200gn,其持续时间≥2.1ms 帽后部(ms):加速度>150gn,其持续时间5.1ms;加速度>200gn,其持续时间≥2.2ms 2、耐热性能:帽壳不能触及头模,且应无明显变形。帽箍、帽托、缓冲层和下颚带均无明显变形和损坏 3、耐穿透性能:钢锥无穿透头盔与头模产生接触 4、下颚带抗拉强度:下颚带不会发生断裂、滑脱,延伸长度≥10.2mm。 5、侧向刚性:帽壳最大变形≥28.8mm,卸载后变形≥2.4mm 6、面罩:经耐热试验后,无明显变形和损坏;经抗高强度冲击试验,不破碎或有明显冲击斑痕;经抗高速粒子冲击试验,不破碎或有明显冲击斑痕。无色透明面罩透光率≥85%;浅色透明面罩透光率69.2%。 ▲ 7、提供第三方具备CMA或者CNAS的型式检验报告及消防产品认证证书。 |
更正为: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冲击吸收性能: 最大冲击力(N): ≤3780 2、抗冲击加速度性能: 2.1帽顶部(gn):最大冲击加速度≤150gn 2.2帽前部(gn):最大冲击加速度≤400gn 帽前部:加速度>150gn时,其持续时间≤6ms;加速度>200gn时,其持续时间≤3ms 2.3帽侧部(gn):最大冲击加速度≤400gn, 帽侧部:加速度>150gn时,其持续时间≤6ms,加速度>200gn时,其持续时间≤3ms 2.4帽后部(gn):最大冲击加速度≤400gn, 帽后部:加速度>150gn时,其持续时间≤6ms;加速度>200gn时,其持续时间≤3ms 3、耐热性能:帽壳不能触及头模,且应无明显变形。帽箍、帽托、缓冲层和下颚带均无明显变形和损坏 4、耐穿透性能:钢锥无穿透头盔与头模产生接触 5、下颚带抗拉强度:下颚带不会发生断裂、滑脱,延伸长度≤20mm。 6、侧向刚性:帽壳最大变形≤40mm,卸载后变形≤15mm 7、面罩:经耐热试验后,无明显变形和损坏;经抗高强度冲击试验,不破碎或有明显冲击斑痕;经抗高速粒子冲击试验,不破碎或有明显冲击斑痕。无色透明面罩透光率≥85%;浅色透明面罩透光率≥43%。 ▲ 8、提供第三方具备CMA或者CNAS的型式检验报告及消防产品认证证书。 |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附表六: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符合国家(略)《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标准。型号(RHZKF6.8/30) 2、主要有面罩组件、供气阀组件、减压器组件、警报器组件、气瓶、瓶阀组件、背具组件等组成,组件性能符合标准要求。 3、背具、背具带、带扣、气瓶套采用阻燃材料制成。 4、面罩采用五点式收紧,能更好的与人体面部贴合,面罩顶端及两侧应有松紧调整带,密合框应与佩戴者面部密合良好。 5、气瓶:应为符合GB/T(略)-2011《呼吸器用复合气瓶》规定,要求高强度、 (略) 理、重量轻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复合气瓶,气瓶公称容积为6.8L,公称工作压力不低于30MPa。 6、压力平视显示装置(简称抬头显示器),作用是通过电子压力表采集气瓶内的气体压力,将发送到安装在面罩内的抬头显示器上,显示端分布绿、黄、红三个指示灯,在使用人员不看压力表的情况下,可清楚的知道气瓶余气的大致压力范围,不用腾出手来翻看压力表,彻底解放双手。不妨碍佩戴者的视线和头部的转动。 压力表具有防水、防爆、防腐蚀、抗振动、低功耗、安装简单方便;体积小、重量轻。表盘为压克力光板材质,可在-40℃环境中工作使用,且具备电子机械双报警功能,即使电池没电低压时,一样会报警。具有独立防爆认证,防爆认证与空呼厂家名称一致 7、压力平视显示装置的防爆性能不低于GB3836.1-2010及GB3836.4-2010中Ex ia IIC T4 Ca要求,投标时需提供防爆合格证明文件。 8、动态呼吸阻力:气瓶压力30Mpa-2Mpa呼吸量40*205L/min,吸气阻力≤500MPa,呼气阻力≤1000Mpa,静态压力≤500MPa,全面罩性能,总视野保留率(%)≥70,双目视野保留率(%)≥55,下方视野(°)≥35,镜片的透光率(%)≥85。 ▲9、提供第三方具备CMA或者CNAS的型式检验报告。 |
更正为: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符合国家(略)《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标准。型号(RHZKF6.8/30) 2、主要有面罩组件、供气阀组件、减压器组件、警报器组件、气瓶、瓶阀组件、背具组件等组成,组件性能符合标准要求。 3、背具、背具带、带扣、气瓶套采用阻燃材料制成。 4、面罩采用五点式收紧,能更好的与人体面部贴合,面罩顶端及两侧应有松紧调整带,密合框应与佩戴者面部密合良好。 5、气瓶:应为符合GB/T(略)-2011《呼吸器用复合气瓶》规定,要求高强度、 (略) 理、重量轻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复合气瓶,气瓶公称容积为6.8L,公称工作压力不低于30MPa。 6、压力平视显示装置(简称抬头显示器),作用是通过电子压力表采集气瓶内的气体压力,将发送到安装在面罩内的抬头显示器上,显示端分布绿、黄、红三个指示灯,在使用人员不看压力表的情况下,可清楚的知道气瓶余气的大致压力范围,不用腾出手来翻看压力表,彻底解放双手。不妨碍佩戴者的视线和头部的转动。 压力表具有防水、防爆、防腐蚀、抗振动、低功耗、安装简单方便;体积小、重量轻。表盘为压克力光板材质,可在-40℃环境中工作使用,且具备电子机械双报警功能,即使电池没电低压时,一样会报警。具有独立防爆认证,防爆认证与空呼厂家名称一致 7、压力平视显示装置的防爆性能不低于GB3836.1-2010及GB3836.4-2010中Ex ia IIC T4 Ca要求,投标时需提供防爆合格证明文件。 8、动态呼吸阻力:气瓶压力30Mpa-2Mpa呼吸量40*2.5L/min,吸气阻力≤500MPa,呼气阻力≤1000Mpa,静态压力≤500MPa,全面罩性能,总视野保留率(%)≥70,双目视野保留率(%)≥55,下方视野(°)≥35,镜片的透光率(%)≥85。 ▲9、提供第三方具备CMA或者CNAS的型式检验报告。 |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中“标的提供的时间:2024年10月30日前交付使用”更正为“标的提供的时间:2024年11月30日前交付使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08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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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略) (略) 人民政府南沙街 (略)
地 址: (略) (略) 进港大道333号南沙街 (略) 大楼
联系方式:020-(略)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进港大道12号奥园中环广场A座17楼1706-1708
联系方式:020-(略)
项目联系人:姚工
电 话:020-(略)
(略)
2024年10月08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NS2024FG(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购买消防救援装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0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11 14:30:00,更正为:2024-10-24 14: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0-11 14:30:00,更正为:2024-10-24 14:30:00。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附表一:消防头盔”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冲击吸收性能: 最大冲击力(N):≥3602.3 帽顶部(gn):最大冲击速度≥141.2gn 帽前部(ms):最大冲击速度≥319.4gn 帽前部(ms):加速度>150gn,其持续时间5.3ms;加速度>200gn,其持续时间≥2.3ms 帽侧部(ms):最大冲击速度320.9gn 帽侧部(ms):加速度>150gn,其持续时间5.2ms;加速度>200gn,其持续时间≥2.1ms 帽后部(ms):加速度>150gn,其持续时间5.1ms;加速度>200gn,其持续时间≥2.2ms 2、耐热性能:帽壳不能触及头模,且应无明显变形。帽箍、帽托、缓冲层和下颚带均无明显变形和损坏 3、耐穿透性能:钢锥无穿透头盔与头模产生接触 4、下颚带抗拉强度:下颚带不会发生断裂、滑脱,延伸长度≥10.2mm。 5、侧向刚性:帽壳最大变形≥28.8mm,卸载后变形≥2.4mm 6、面罩:经耐热试验后,无明显变形和损坏;经抗高强度冲击试验,不破碎或有明显冲击斑痕;经抗高速粒子冲击试验,不破碎或有明显冲击斑痕。无色透明面罩透光率≥85%;浅色透明面罩透光率69.2%。 ▲ 7、提供第三方具备CMA或者CNAS的型式检验报告及消防产品认证证书。 |
更正为: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冲击吸收性能: 最大冲击力(N): ≤3780 2、抗冲击加速度性能: 2.1帽顶部(gn):最大冲击加速度≤150gn 2.2帽前部(gn):最大冲击加速度≤400gn 帽前部:加速度>150gn时,其持续时间≤6ms;加速度>200gn时,其持续时间≤3ms 2.3帽侧部(gn):最大冲击加速度≤400gn, 帽侧部:加速度>150gn时,其持续时间≤6ms,加速度>200gn时,其持续时间≤3ms 2.4帽后部(gn):最大冲击加速度≤400gn, 帽后部:加速度>150gn时,其持续时间≤6ms;加速度>200gn时,其持续时间≤3ms 3、耐热性能:帽壳不能触及头模,且应无明显变形。帽箍、帽托、缓冲层和下颚带均无明显变形和损坏 4、耐穿透性能:钢锥无穿透头盔与头模产生接触 5、下颚带抗拉强度:下颚带不会发生断裂、滑脱,延伸长度≤20mm。 6、侧向刚性:帽壳最大变形≤40mm,卸载后变形≤15mm 7、面罩:经耐热试验后,无明显变形和损坏;经抗高强度冲击试验,不破碎或有明显冲击斑痕;经抗高速粒子冲击试验,不破碎或有明显冲击斑痕。无色透明面罩透光率≥85%;浅色透明面罩透光率≥43%。 ▲ 8、提供第三方具备CMA或者CNAS的型式检验报告及消防产品认证证书。 |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附表六: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符合国家(略)《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标准。型号(RHZKF6.8/30) 2、主要有面罩组件、供气阀组件、减压器组件、警报器组件、气瓶、瓶阀组件、背具组件等组成,组件性能符合标准要求。 3、背具、背具带、带扣、气瓶套采用阻燃材料制成。 4、面罩采用五点式收紧,能更好的与人体面部贴合,面罩顶端及两侧应有松紧调整带,密合框应与佩戴者面部密合良好。 5、气瓶:应为符合GB/T(略)-2011《呼吸器用复合气瓶》规定,要求高强度、 (略) 理、重量轻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复合气瓶,气瓶公称容积为6.8L,公称工作压力不低于30MPa。 6、压力平视显示装置(简称抬头显示器),作用是通过电子压力表采集气瓶内的气体压力,将发送到安装在面罩内的抬头显示器上,显示端分布绿、黄、红三个指示灯,在使用人员不看压力表的情况下,可清楚的知道气瓶余气的大致压力范围,不用腾出手来翻看压力表,彻底解放双手。不妨碍佩戴者的视线和头部的转动。 压力表具有防水、防爆、防腐蚀、抗振动、低功耗、安装简单方便;体积小、重量轻。表盘为压克力光板材质,可在-40℃环境中工作使用,且具备电子机械双报警功能,即使电池没电低压时,一样会报警。具有独立防爆认证,防爆认证与空呼厂家名称一致 7、压力平视显示装置的防爆性能不低于GB3836.1-2010及GB3836.4-2010中Ex ia IIC T4 Ca要求,投标时需提供防爆合格证明文件。 8、动态呼吸阻力:气瓶压力30Mpa-2Mpa呼吸量40*205L/min,吸气阻力≤500MPa,呼气阻力≤1000Mpa,静态压力≤500MPa,全面罩性能,总视野保留率(%)≥70,双目视野保留率(%)≥55,下方视野(°)≥35,镜片的透光率(%)≥85。 ▲9、提供第三方具备CMA或者CNAS的型式检验报告。 |
更正为: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符合国家(略)《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标准。型号(RHZKF6.8/30) 2、主要有面罩组件、供气阀组件、减压器组件、警报器组件、气瓶、瓶阀组件、背具组件等组成,组件性能符合标准要求。 3、背具、背具带、带扣、气瓶套采用阻燃材料制成。 4、面罩采用五点式收紧,能更好的与人体面部贴合,面罩顶端及两侧应有松紧调整带,密合框应与佩戴者面部密合良好。 5、气瓶:应为符合GB/T(略)-2011《呼吸器用复合气瓶》规定,要求高强度、 (略) 理、重量轻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复合气瓶,气瓶公称容积为6.8L,公称工作压力不低于30MPa。 6、压力平视显示装置(简称抬头显示器),作用是通过电子压力表采集气瓶内的气体压力,将发送到安装在面罩内的抬头显示器上,显示端分布绿、黄、红三个指示灯,在使用人员不看压力表的情况下,可清楚的知道气瓶余气的大致压力范围,不用腾出手来翻看压力表,彻底解放双手。不妨碍佩戴者的视线和头部的转动。 压力表具有防水、防爆、防腐蚀、抗振动、低功耗、安装简单方便;体积小、重量轻。表盘为压克力光板材质,可在-40℃环境中工作使用,且具备电子机械双报警功能,即使电池没电低压时,一样会报警。具有独立防爆认证,防爆认证与空呼厂家名称一致 7、压力平视显示装置的防爆性能不低于GB3836.1-2010及GB3836.4-2010中Ex ia IIC T4 Ca要求,投标时需提供防爆合格证明文件。 8、动态呼吸阻力:气瓶压力30Mpa-2Mpa呼吸量40*2.5L/min,吸气阻力≤500MPa,呼气阻力≤1000Mpa,静态压力≤500MPa,全面罩性能,总视野保留率(%)≥70,双目视野保留率(%)≥55,下方视野(°)≥35,镜片的透光率(%)≥85。 ▲9、提供第三方具备CMA或者CNAS的型式检验报告。 |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中“标的提供的时间:2024年10月30日前交付使用”更正为“标的提供的时间:2024年11月30日前交付使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08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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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略) (略) 人民政府南沙街 (略)
地 址: (略) (略) 进港大道333号南沙街 (略) 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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