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大桥生活区宿舍楼维修加固工程-补充公告
沙湾大桥生活区宿舍楼维修加固工程-补充公告
沙湾大 (略) 宿舍楼维修加固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M*8)
补充公告
各潜在竞投人:
现对沙湾大 (略) 宿舍楼维修加固工程项目(项目编号:M*8)的询比公告和询比文件做如下澄清修改,如询比公告、询比文件内容与本澄清修改内容存在不一致及对同一事项表述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为准,原询比公告和询比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1.原询比公告和询比文件中:竞投人资格:“2、竞投人须具有以下资质:特种工程(含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现修改为:“2、竞投人须具有以下资质:特种工程(含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且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2.原询比公告和询比文件中:“发售询比文件时间:2024年9月27日17:00起至2024年10月8日17:00;”
现修改为:“发售询比文件时间:2024年9月27日17:00起至2024年10月11日17:00;”。
3.原询比公告和询比文件中:八、竞投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1、竞投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4时30分”
现修改为:“1、竞投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14时30分”。
4.原询比公告和询比文件中:“九、唱价时间:2024年10月10日14:30时(北京时间)”
现修改为:“九、唱价时间:2024年10月15日14:30时(北京时间)”。
5.原询比文件技术评审表中:
5 |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 | 40 | 竞投人(若为联合体,以主办方为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 1、技术负责人(8分): 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以上的,得8分;10年或以下的,得4分; 2、质量负责人(8分): 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以上的,得8分;10年或以下的,得4分; 3、安全负责人(8分): (1)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年以上的,得3分;5年或以下,得1分; (2)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注册证书满10年以上的,得3分;10年或以下的,得1分; (3)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的,得2分。 4、造价负责人(8分): (1)取得建筑经济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以上的,得4分;10年或以下的,得2分。 (2)取得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10年以上的,得4分;10年或以下的,得2分。(以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日期”开始计) 5、其他人员(8分): 除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外,各专业人员配备完善: (1)建筑工程专业人员3名: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装修专业人员3名: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给水排水专业人员3名:具有给水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造价工程师1名:具有工程类造价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符合上述要求的,得8分;每少1人或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本项最高得40分;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所有人员不能兼任。 |
现修改为:
5 |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 | 40 | 竞投人(若为联合体,以主办方为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 1、技术负责人(8分): 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以上的,得8分;10年或以下的,得4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的,得2分。 2、质量负责人(8分): 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以上的,得8分;10年或以下的,得4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的,得2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的,得1分。 3、安全负责人(8分): (1)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年以上的,得3分;5年或以下,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的,得0.5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的,得0.2分。 (2)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注册证书满10年以上的,得3分;10年或以下的,得1分; (3)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的,得2分。 4、造价负责人(8分): (1)取得建筑经济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以上的,得4分;10年或以下的,得2分。具有建筑经济工程师的,得1分;具有建筑经济助理工程师的,得0.5分。 (2)取得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10年以上的,得4分;10年或以下的,得2分。(以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日期”开始计)具有土建专业二级注册造价师证书的,得1分。 5、其他人员(8分): 除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外,各专业负责人配备完善: (1)建筑工程专业人员3名:具有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装修专业负责人3名: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3名:具有给水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造价工程师1名:具有工程类造价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符合上述要求的,得8分;每少1人或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本项最高得40分;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所有人员不能兼任。 |
特此澄清,其他内容不变。
广东 (略)
广东省 (略)
2024年10月9日
沙湾大 (略) 宿舍楼维修加固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M*8)
补充公告
各潜在竞投人:
现对沙湾大 (略) 宿舍楼维修加固工程项目(项目编号:M*8)的询比公告和询比文件做如下澄清修改,如询比公告、询比文件内容与本澄清修改内容存在不一致及对同一事项表述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为准,原询比公告和询比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1.原询比公告和询比文件中:竞投人资格:“2、竞投人须具有以下资质:特种工程(含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现修改为:“2、竞投人须具有以下资质:特种工程(含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且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2.原询比公告和询比文件中:“发售询比文件时间:2024年9月27日17:00起至2024年10月8日17:00;”
现修改为:“发售询比文件时间:2024年9月27日17:00起至2024年10月11日17:00;”。
3.原询比公告和询比文件中:八、竞投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1、竞投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4时30分”
现修改为:“1、竞投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14时30分”。
4.原询比公告和询比文件中:“九、唱价时间:2024年10月10日14:30时(北京时间)”
现修改为:“九、唱价时间:2024年10月15日14:30时(北京时间)”。
5.原询比文件技术评审表中:
5 |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 | 40 | 竞投人(若为联合体,以主办方为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 1、技术负责人(8分): 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以上的,得8分;10年或以下的,得4分; 2、质量负责人(8分): 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以上的,得8分;10年或以下的,得4分; 3、安全负责人(8分): (1)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年以上的,得3分;5年或以下,得1分; (2)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注册证书满10年以上的,得3分;10年或以下的,得1分; (3)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的,得2分。 4、造价负责人(8分): (1)取得建筑经济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以上的,得4分;10年或以下的,得2分。 (2)取得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10年以上的,得4分;10年或以下的,得2分。(以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日期”开始计) 5、其他人员(8分): 除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外,各专业人员配备完善: (1)建筑工程专业人员3名: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装修专业人员3名: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给水排水专业人员3名:具有给水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造价工程师1名:具有工程类造价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符合上述要求的,得8分;每少1人或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本项最高得40分;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所有人员不能兼任。 |
现修改为:
5 |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 | 40 | 竞投人(若为联合体,以主办方为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 1、技术负责人(8分): 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以上的,得8分;10年或以下的,得4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的,得2分。 2、质量负责人(8分): 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以上的,得8分;10年或以下的,得4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的,得2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的,得1分。 3、安全负责人(8分): (1)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年以上的,得3分;5年或以下,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的,得0.5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的,得0.2分。 (2)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注册证书满10年以上的,得3分;10年或以下的,得1分; (3)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的,得2分。 4、造价负责人(8分): (1)取得建筑经济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以上的,得4分;10年或以下的,得2分。具有建筑经济工程师的,得1分;具有建筑经济助理工程师的,得0.5分。 (2)取得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10年以上的,得4分;10年或以下的,得2分。(以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日期”开始计)具有土建专业二级注册造价师证书的,得1分。 5、其他人员(8分): 除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外,各专业负责人配备完善: (1)建筑工程专业人员3名:具有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装修专业负责人3名: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3名:具有给水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造价工程师1名:具有工程类造价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符合上述要求的,得8分;每少1人或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本项最高得40分;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所有人员不能兼任。 |
特此澄清,其他内容不变。
广东 (略)
广东省 (略)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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