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尧渡老河主城区段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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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尧渡老河主城区段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东至县尧渡老河(主城区段)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2024-10-10 09:18

1.项目名称:东至县尧渡老河( (略) 段)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2.标段名称:东至县尧渡老河( (略) 段)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招标文件第22页附录5履约能力评审条件(注册建造师要求)中“本项目建筑业企业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人员配备表指引》的建造师数量要求,当投标人企业资质为一级时,投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2 人,当投标人企业资质为二级或三级时,投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修改为:“本项目建筑业企业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人员配备表指引》的建造师数量要求,当投标人企业资质为一级时,投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2 人,当投标人企业资质为二级或三级时,投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澄清与修改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4.招标人:东至县住房和 (略)

地址: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胡世杰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池州安实 (略)

地址: (略) 东 (略) 龙溪水岸花园1号楼106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佳莹

电话:#

【东至县尧渡老河(主城区段)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2024-09-30 09:23

1.项目名称:东至县尧渡老河( (略) 段)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2.标段名称:东至县尧渡老河( (略) 段)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招标文件P64页合同专用条款中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工程量完成 5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 30%;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施工合同总价的 85%(不含暂列金额),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审核定案价款的 97%,余下 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按质保金相关支付条款支付 。(2)安全文明施工费:签订合同后,由承包人申请,发包人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全部预支付给承包人,承包人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费及时、足额投入。(预付款依据为台账、发票)

修改为:

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合同签订后预付10%,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算每月月末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5%,竣工结算前全部节点的施工过程结算价款(含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达85%,结算审计定案后且待按要求递交质量保证金后,招标人再拨付至定案价的100%。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质保期2年)满后一次性退还。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澄清与修改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4.招标人:东至县住房和 (略)

地址: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胡世杰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池州安实 (略)

地址: (略) 东 (略) 龙溪水岸花园1号楼106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佳莹

电话:#

【东至县尧渡老河(主城区段)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2024-10-10 09:18

1.项目名称:东至县尧渡老河( (略) 段)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2.标段名称:东至县尧渡老河( (略) 段)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招标文件第22页附录5履约能力评审条件(注册建造师要求)中“本项目建筑业企业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人员配备表指引》的建造师数量要求,当投标人企业资质为一级时,投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2 人,当投标人企业资质为二级或三级时,投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修改为:“本项目建筑业企业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人员配备表指引》的建造师数量要求,当投标人企业资质为一级时,投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2 人,当投标人企业资质为二级或三级时,投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澄清与修改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4.招标人:东至县住房和 (略)

地址: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胡世杰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池州安实 (略)

地址: (略) 东 (略) 龙溪水岸花园1号楼106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佳莹

电话:#

【东至县尧渡老河(主城区段)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2024-09-30 09:23

1.项目名称:东至县尧渡老河( (略) 段)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2.标段名称:东至县尧渡老河( (略) 段)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招标文件P64页合同专用条款中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工程量完成 5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 30%;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施工合同总价的 85%(不含暂列金额),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审核定案价款的 97%,余下 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按质保金相关支付条款支付 。(2)安全文明施工费:签订合同后,由承包人申请,发包人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全部预支付给承包人,承包人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费及时、足额投入。(预付款依据为台账、发票)

修改为:

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合同签订后预付10%,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算每月月末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5%,竣工结算前全部节点的施工过程结算价款(含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达85%,结算审计定案后且待按要求递交质量保证金后,招标人再拨付至定案价的100%。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质保期2年)满后一次性退还。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澄清与修改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4.招标人:东至县住房和 (略)

地址: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胡世杰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池州安实 (略)

地址: (略) 东 (略) 龙溪水岸花园1号楼106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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