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分析检验与测试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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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分析检验与测试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略)号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央财政-分析检验与测试中心设备采购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30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8日09时30分

延期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8日09时30分

四、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实施要求1.4交货时间:原“二标包:签定合同后45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验收”,现更正为“二标包(分析检验与测试中心(生环)):签定合同后18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验收”。

2、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三投标人资格要求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四标包原为“无”,现更正为“四标包(分析检验与测试中心(医学))所投货物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备案凭证)”。

3、招标文件相关章节中上述内容一并更正。

4、本更正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

五、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地 址: (略) 洞庭大道3150号

联系人:汪老师 电话:0736-(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 (略)

地址: (略) (略) 鸿正苑 C栋612室

联系人: 肖玲 电话: 0736-(略)

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略)号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央财政-分析检验与测试中心设备采购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30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8日09时30分

延期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8日09时30分

四、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实施要求1.4交货时间:原“二标包:签定合同后45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验收”,现更正为“二标包(分析检验与测试中心(生环)):签定合同后18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验收”。

2、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三投标人资格要求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四标包原为“无”,现更正为“四标包(分析检验与测试中心(医学))所投货物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备案凭证)”。

3、招标文件相关章节中上述内容一并更正。

4、本更正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

五、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地 址: (略) 洞庭大道3150号

联系人:汪老师 电话:0736-(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 (略)

地址: (略) (略) 鸿正苑 C栋612室

联系人: 肖玲 电话: 0736-(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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