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征集2024年上城区智能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参与企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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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征集2024年上城区智能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参与企业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智能家居以旧换新,现面向社会补充征集参与企业,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依法 (略) 登记注册,且售卖智能门锁(含智能防盗门)、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智能家用监控、智能照明、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床(含智能床垫)、智能桌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智能健身设备、智能语音设施(含智能音箱)、智能服务机器人(含智能扫地机、拖地机)、智能洗碗机、智能蒸(烤)机等13大类智能家居的企业。

(二) (略) 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

(三)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须开具有效发票。企业应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四)具备资金垫付能力。

(五)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报名须知

报名企业入选后,须与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完成与服务机构的技术对接,上传政策适用的商品信息后方可正式实施。

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必须为消费者开具真实有效的发票,方可享受补贴优惠,并自购买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服务。

入选企业须严格落实风险防控要求,采取积极举措预防并制止“黄牛”等恶意套利行为。

三、报名材料

(一)申请表(附件1)。

(二)承诺书(附件2)。

(三)企业门店目录表(附件3)。

(四)2024 (略) 智能家居以旧换新参与企业适用商品备案表(附件4)。

(五)营业执照和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等材料。

(六)风险防范方案。

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全套材料扫描件发至属地街道(管委会),由属地交 (略) (略) 。截止日期:2024年10月15日。

四、名单公告

(略)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告。

五、参与要求

企业应按照要求参与政策实施,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该企业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属地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 座机
1 湖滨街道 (略)
2 清波街道 (略)
3 小营街道 (略)
4 望江街道

(略)

5 南星街道 (略)
6 紫阳街道 (略)
7 闸弄口街道 (略)
8 凯旋街道 (略)
9 采荷街道 (略)
10 四季青街道 (略)
11 笕桥街道 (略)
12 彭埠街道 (略)
13 九堡街道 (略)
14 (略)兰街道 (略)
15 钱塘智慧城 (略)


附件:

1.202 (略) 智能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参与企业申请表附件1-202 (略) 智能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参与企业申请表.docx

2.2024 (略) 智能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参与企业承诺书附件2-2024 (略) 智能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参与企业承诺书.docx

3.企业门店目录表附件3企业门店目录表.docx

4.2024 (略) 智能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参与企业适用商品备案表附件4-2024 (略) 智能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参与企业适用商品备案表.docx

5.2024年智能家居以旧换新参与企业白名单审核表附件5-2024年智能家居以旧换新参与企业白名单审核表.xlsx

为进一步促进智能家居以旧换新,现面向社会补充征集参与企业,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依法 (略) 登记注册,且售卖智能门锁(含智能防盗门)、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智能家用监控、智能照明、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床(含智能床垫)、智能桌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智能健身设备、智能语音设施(含智能音箱)、智能服务机器人(含智能扫地机、拖地机)、智能洗碗机、智能蒸(烤)机等13大类智能家居的企业。

(二) (略) 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

(三)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须开具有效发票。企业应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四)具备资金垫付能力。

(五)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报名须知

报名企业入选后,须与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完成与服务机构的技术对接,上传政策适用的商品信息后方可正式实施。

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必须为消费者开具真实有效的发票,方可享受补贴优惠,并自购买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服务。

入选企业须严格落实风险防控要求,采取积极举措预防并制止“黄牛”等恶意套利行为。

三、报名材料

(一)申请表(附件1)。

(二)承诺书(附件2)。

(三)企业门店目录表(附件3)。

(四)2024 (略) 智能家居以旧换新参与企业适用商品备案表(附件4)。

(五)营业执照和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等材料。

(六)风险防范方案。

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全套材料扫描件发至属地街道(管委会),由属地交 (略) (略) 。截止日期:2024年10月15日。

四、名单公告

(略)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告。

五、参与要求

企业应按照要求参与政策实施,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该企业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属地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 座机
1 湖滨街道 (略)
2 清波街道 (略)
3 小营街道 (略)
4 望江街道

(略)

5 南星街道 (略)
6 紫阳街道 (略)
7 闸弄口街道 (略)
8 凯旋街道 (略)
9 采荷街道 (略)
10 四季青街道 (略)
11 笕桥街道 (略)
12 彭埠街道 (略)
13 九堡街道 (略)
14 (略)兰街道 (略)
15 钱塘智慧城 (略)


附件:

1.202 (略) 智能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参与企业申请表附件1-202 (略) 智能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参与企业申请表.docx

2.2024 (略) 智能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参与企业承诺书附件2-2024 (略) 智能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参与企业承诺书.docx

3.企业门店目录表附件3企业门店目录表.docx

4.2024 (略) 智能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参与企业适用商品备案表附件4-2024 (略) 智能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参与企业适用商品备案表.docx

5.2024年智能家居以旧换新参与企业白名单审核表附件5-2024年智能家居以旧换新参与企业白名单审核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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