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补遗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隆昌市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补遗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7,774,9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略) 理设施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二 标段补遗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略) 理设施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 标段招标文件做以下修改。 一、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1.1资质要求修改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中:13.8.3 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3)修改为:(3)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发布了工程造价中税金、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及人工费等政策性调整的,按照有关调整规定执行。施工期内主材水泥、沥青、商品混凝土、砂石信息价加权平均价变化幅度超过基准价±5%时,按“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法进行调整;其他材料不作价格调整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以本次补遗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略) 住房和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晟 (略) 2024年10月10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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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7,774,9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略) 理设施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二 标段补遗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略) 理设施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 标段招标文件做以下修改。 一、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1.1资质要求修改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中:13.8.3 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3)修改为:(3)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发布了工程造价中税金、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及人工费等政策性调整的,按照有关调整规定执行。施工期内主材水泥、沥青、商品混凝土、砂石信息价加权平均价变化幅度超过基准价±5%时,按“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法进行调整;其他材料不作价格调整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以本次补遗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略) 住房和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晟 (略) 2024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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