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物业管理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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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物业管理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灵山镇中心学校2024年物业管理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灵山镇中心学校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09:19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29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0月11日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
采购单位 (略) 灵山镇中心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灵山镇中心学校( (略) (略) 海榆西一巷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唐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大 (略) 7号国瑞城雅仕苑 1栋 2 单元 1802 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工089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ZD-2024-09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灵山镇中心学校2024年物业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①、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或2024年1月1日起至今任意1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者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或2024年1月1日起至今任意1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 (略) 罚记录(需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年限起算);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3.7、投标人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保安从业单位备案证明。3.8、供应商在“中国执行 (略) ”http://**)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 (略) ” (http://**.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现变更为: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①、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或2024年1月1日起至今任意1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者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或2024年1月1日起至今任意1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 (略) 罚记录(需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年限起算);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3.7、供应商在“中国执行 (略) ”http://**)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 (略) ” (http://**.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原公告“响应文件提交时间”为: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原公告“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时间:2024年10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4.其他内容不变。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灵山镇中心学校     

地址: (略) 灵山镇中心学校( (略) (略) 海榆西一巷39号)        

联系方式:唐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 (略)             

地 址: (略) 大 (略) 7号国瑞城雅仕苑 1栋 2 单元 1802 室            

联系方式:李工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89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灵山镇中心学校2024年物业管理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灵山镇中心学校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09:19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29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0月11日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
采购单位 (略) 灵山镇中心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灵山镇中心学校( (略) (略) 海榆西一巷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唐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大 (略) 7号国瑞城雅仕苑 1栋 2 单元 1802 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工089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ZD-2024-09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灵山镇中心学校2024年物业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①、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或2024年1月1日起至今任意1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者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或2024年1月1日起至今任意1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 (略) 罚记录(需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年限起算);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3.7、投标人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保安从业单位备案证明。3.8、供应商在“中国执行 (略) ”http://**)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 (略) ” (http://**.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现变更为: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①、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或2024年1月1日起至今任意1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者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或2024年1月1日起至今任意1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 (略) 罚记录(需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年限起算);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3.7、供应商在“中国执行 (略) ”http://**)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 (略) ” (http://**.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原公告“响应文件提交时间”为: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原公告“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时间:2024年10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4.其他内容不变。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灵山镇中心学校     

地址: (略) 灵山镇中心学校( (略) (略) 海榆西一巷39号)        

联系方式:唐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 (略)             

地 址: (略) 大 (略) 7号国瑞城雅仕苑 1栋 2 单元 1802 室            

联系方式:李工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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