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智慧医院服务能力提档升级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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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智慧医院服务能力提档升级项目的更正公告

关于2024年安吉县妇幼保健院智慧医院服务能力提档升级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JLB-(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安吉 (略) (略) 服务能力提档升级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P90商务要求表的付款条件硬件部分: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硬件价格的30%;
2、硬件初验后1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硬件价格的30%;
3、硬件终验后1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硬件价格的40%。
软件部分: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对应合同软件价格的30%作为首付款;
2、软件模块初验合格后1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对应合同软件价格的30%;
3、软件模块最终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对应软件合同价的20%。
4、取得《国家医疗 (略) 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四级(略)等证书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软件价格的20%。
注: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对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合同金额的40%的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投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按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执行)。
硬件部分: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硬件价格的40%;
2、硬件初验后1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硬件价格的30%;
3、硬件终验后1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硬件价格的30%。
软件部分: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对应合同软件价格的40%作为首付款;
2、软件模块初验合格后1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对应合同软件价格的20%;
3、软件模块最终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对应软件合同价的20%。
4、取得《国家医疗 (略) 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四级(略)等证书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软件价格的20%。
注: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对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合同金额的40%的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投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按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吉 (略)

地 址:安吉县地铺 (略) 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2-(略)

质疑联系人:钱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州安吉 (略)

地 址: (略) 安吉县昌硕街道 (略) 99号(安吉商会大厦)C座1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梦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余国豪

质疑联系方式:(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安 (略)

地 址:安吉县昌硕 (略) 188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2-(略)

关于2024年安吉县妇幼保健院智慧医院服务能力提档升级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JLB-(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安吉 (略) (略) 服务能力提档升级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P90商务要求表的付款条件硬件部分: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硬件价格的30%;
2、硬件初验后1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硬件价格的30%;
3、硬件终验后1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硬件价格的40%。
软件部分: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对应合同软件价格的30%作为首付款;
2、软件模块初验合格后1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对应合同软件价格的30%;
3、软件模块最终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对应软件合同价的20%。
4、取得《国家医疗 (略) 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四级(略)等证书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软件价格的20%。
注: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对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合同金额的40%的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投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按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执行)。
硬件部分: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硬件价格的40%;
2、硬件初验后1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硬件价格的30%;
3、硬件终验后1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硬件价格的30%。
软件部分: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对应合同软件价格的40%作为首付款;
2、软件模块初验合格后1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对应合同软件价格的20%;
3、软件模块最终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对应软件合同价的20%。
4、取得《国家医疗 (略) 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四级(略)等证书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软件价格的20%。
注: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对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合同金额的40%的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投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按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吉 (略)

地 址:安吉县地铺 (略) 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2-(略)

质疑联系人:钱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州安吉 (略)

地 址: (略) 安吉县昌硕街道 (略) 99号(安吉商会大厦)C座1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梦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余国豪

质疑联系方式:(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安 (略)

地 址:安吉县昌硕 (略) 188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2-(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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