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坝片区给水泵站工程施工答疑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竹坝片区给水泵站工程施工答疑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E(略)(略)Z02 | |||||||||||||||
---|---|---|---|---|---|---|---|---|---|---|---|---|---|---|---|---|
投标资格 |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不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施工资质证书对应的施工资质标准要求。(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联合体投标: 3.3.1根据《 (略) (略) 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 (略) 注册的建筑业企业 (略) 【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 (略) (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 (略) 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类似工程业绩(简称“企业业绩”,下同)。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资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合并简称“信用”,下同)。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 (略) 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除3.3.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规定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 (略) ”登录)查询。 3.5.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规定的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0-21 10:45:00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上投递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简易评标法 | |||||||||||||||
开标时间 | 2024-10-18 10:15:00 | |||||||||||||||
开标地点 | (略) (略) |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是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2024-10-21 10:45: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略) (略)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span.X1{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1.0pt;}p.X2{text-indent:21.0pt;}span.X2{font-size:10.0pt;}p.X4{margin-top:0.3pt;}span.X4{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p.X5{text-align:justify;}span.X5{font-size:10.0pt;}span.X6{font-size:9.0pt;}span.X7{font-size:9.0pt;}p.X8{text-align:center;}span.X8{font-size:9.0pt;}span.X9{font-weight:bold;}span.X12{font-family:"Tahoma";font-size:9.0pt;color:#(略);text-decoration:underline;}span.X13{font-family:"Tahoma";font-size:9.0pt;color:#004a80;}span.X14{font-size:10.0pt;}span.X18{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0pt;}span.X19{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0pt;}span.X20{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1.0pt;}span.X21{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1.0pt;font-weight:bold;}span.X22{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0pt;}span.X23{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0.0pt;}span.X25{font-size:9.0pt;} 招标文件修改、答疑纪要(一)
|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E(略)(略)Z02 | |||||||||||||||
---|---|---|---|---|---|---|---|---|---|---|---|---|---|---|---|---|
投标资格 |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不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施工资质证书对应的施工资质标准要求。(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联合体投标: 3.3.1根据《 (略) (略) 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 (略) 注册的建筑业企业 (略) 【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 (略) (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 (略) 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类似工程业绩(简称“企业业绩”,下同)。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资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合并简称“信用”,下同)。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 (略) 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除3.3.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规定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 (略) ”登录)查询。 3.5.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规定的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0-21 10:45:00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上投递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简易评标法 | |||||||||||||||
开标时间 | 2024-10-18 10:15:00 | |||||||||||||||
开标地点 | (略) (略) |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是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2024-10-21 10:45: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略) (略)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span.X1{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1.0pt;}p.X2{text-indent:21.0pt;}span.X2{font-size:10.0pt;}p.X4{margin-top:0.3pt;}span.X4{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p.X5{text-align:justify;}span.X5{font-size:10.0pt;}span.X6{font-size:9.0pt;}span.X7{font-size:9.0pt;}p.X8{text-align:center;}span.X8{font-size:9.0pt;}span.X9{font-weight:bold;}span.X12{font-family:"Tahoma";font-size:9.0pt;color:#(略);text-decoration:underline;}span.X13{font-family:"Tahoma";font-size:9.0pt;color:#004a80;}span.X14{font-size:10.0pt;}span.X18{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0pt;}span.X19{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0pt;}span.X20{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1.0pt;}span.X21{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1.0pt;font-weight:bold;}span.X22{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0pt;}span.X23{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0.0pt;}span.X25{font-size:9.0pt;} 招标文件修改、答疑纪要(一)
| |||||||||||||||
递交时间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