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更正公告-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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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更正公告-交易公告

遂 (略) 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遂 (略) 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项目编号:#),于2024年09月29日在广 (略) ( (略) )上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该项目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内容如下:

1、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体系与标准的价格评分表(适用于各包组)“2.本项目报价基价为#每天每平方米,报价为#每天每平方米得10分,每增加#每天每平方米,价格分增加0.3分,最高得40分。”

更正为:2.本项目报价基价为#每天每平方米,报价为#每天每平方米得10分,每增加#每天每平方米,价格分增加0.15分,最高得40分。

2、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的七、 (略) 临时占用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缴付第一个半年的费用,往后每半年缴付下一个半年的承包费用,逾期每天按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不缴纳承包费用,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更正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缴付第一年的费用,往后每年缴付下一年的承包费用,逾期每天按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不缴纳承包费用,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文本(适用于各包组) (略) 道路临时占用费“#方应按照中标结果,向 (略) 道路占用费,每天每平方米 元,每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占用面积按照0.5㎡计。共 元/年,共5年;每半年需缴纳的费用为 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缴付第一个半年的费用,往后每半年缴付下一个半年的承包费用,逾期每天按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不缴纳承包费用,#方有权终止合同。”

更正为:#方应按照中标结果,向 (略) 道路占用费,每天每平方米 元,每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占用面积按照0.5㎡计。共 元/年,共5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缴付第一年的费用,往后每年缴付下一年的承包费用,逾期每天按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不缴纳承包费用,#方有权终止合同。

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不 (略) ,以本更正公告为准。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略) 管理和 (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 (略)

2024年10月10日

遂 (略) 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遂 (略) 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项目编号:#),于2024年09月29日在广 (略) ( (略) )上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该项目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内容如下:

1、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体系与标准的价格评分表(适用于各包组)“2.本项目报价基价为#每天每平方米,报价为#每天每平方米得10分,每增加#每天每平方米,价格分增加0.3分,最高得40分。”

更正为:2.本项目报价基价为#每天每平方米,报价为#每天每平方米得10分,每增加#每天每平方米,价格分增加0.15分,最高得40分。

2、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的七、 (略) 临时占用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缴付第一个半年的费用,往后每半年缴付下一个半年的承包费用,逾期每天按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不缴纳承包费用,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更正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缴付第一年的费用,往后每年缴付下一年的承包费用,逾期每天按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不缴纳承包费用,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文本(适用于各包组) (略) 道路临时占用费“#方应按照中标结果,向 (略) 道路占用费,每天每平方米 元,每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占用面积按照0.5㎡计。共 元/年,共5年;每半年需缴纳的费用为 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缴付第一个半年的费用,往后每半年缴付下一个半年的承包费用,逾期每天按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不缴纳承包费用,#方有权终止合同。”

更正为:#方应按照中标结果,向 (略) 道路占用费,每天每平方米 元,每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占用面积按照0.5㎡计。共 元/年,共5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缴付第一年的费用,往后每年缴付下一年的承包费用,逾期每天按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不缴纳承包费用,#方有权终止合同。

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不 (略) ,以本更正公告为准。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略) 管理和 (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 (略)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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