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青少年思想引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龙华区青少年思想引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HADL(略)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青少年思想引领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2、更正内容:
本项目需更正招标文件内容,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1)修改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情况”里的评分依据内容
原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二)评分依据: 1.提供项目负责人通过投标单位缴纳的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的近三个月(2024年7月至9月)的个人社保证明(社保资料必须至少显示缴交养老保险信息,未显示该信息的该社保资料则不符合要求),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政府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视为符合;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劳动合同或返聘协议,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视为符合; 2.提供项目负责人毕业证书 (略) 查询记录, (略) 无法查询的,还 (略) 校或人社部门或教育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出具的证明,否则无效; 3.提供项目负责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或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作为评分依据;如证书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在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网址:http://**)的备案记录查询截图,颁发单位无备案记录的视为无效证书;如证书由行业协会颁发的,还需同时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 (略) ”(网址:http://**)查询的已合法登记且状态正常截图,否则视为无效证书; 4.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的,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评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需同时提供合同(略)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5.提供以上证明文件扫描件, (略) 站截图或照片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图片,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 (二)评分依据: 1.提供项目负责人通过投标单位缴纳的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的近三个月(2024年7月至9月)的个人社保证明(社保资料必须至少显示缴交养老保险信息,未显示该信息的该社保资料则不符合要求),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政府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视为符合;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劳动合同或返聘协议,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视为符合; 2.提供项目负责人毕业证书 (略) 查询记录, (略) 无法查询的,还 (略) 校或人社部门或教育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出具的证明,否则无效; 3.提供项目负责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或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作为评分依据;如证书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 (略) 查询系统(网址:http://**)中“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截图,否则视为无效证书;如证书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在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网址:http://**)的备案记录查询截图,颁发单位无备案记录的视为无效证书;如证书由行业协会颁发的,还需同时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 (略) ”(网址:http://**)查询的已合法登记且状态正常截图,否则视为无效证书; 4.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的,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评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需同时提供合同(略)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5.提供以上证明文件扫描件, (略) 站截图或照片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图片,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
(2)修改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里的评分依据内容
原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二)评分依据: 1.提供项目团队成员通过投标单位缴纳的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的近三个月(2024年7月至9月)的个人社保证明(社保资料必须至少显示缴交养老保险信息,未显示该信息的该社保资料则不符合要求),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政府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视为符合;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劳动合同或返聘协议,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视为符合; 2.提供项目团队成员毕业证书 (略) 查询记录, (略) 无法查询的,还 (略) 校或人社部门或教育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出具的证明,否则无效; 3.提供项目团队成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或人力资源管理师作为评分依据;如证书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在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网址:http://**)的备案记录查询截图,颁发单位无备案记录的视为无效证书;如证书由行业协会颁发的,还需同时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 (略) ”(网址:http://**)查询的已合法登记且状态正常截图,否则视为无效证书; 4.提供以上证明文件扫描件, (略) 站截图或照片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图片,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 (二)评分依据: 1.提供项目团队成员通过投标单位缴纳的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的近三个月(2024年7月至9月)的个人社保证明(社保资料必须至少显示缴交养老保险信息,未显示该信息的该社保资料则不符合要求),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政府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视为符合;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劳动合同或返聘协议,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视为符合; 2.提供项目团队成员毕业证书 (略) 查询记录, (略) 无法查询的,还 (略) 校或人社部门或教育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出具的证明,否则无效; 3.提供项目团队成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或人力资源管理师作为评分依据;如证书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 (略) 查询系统(网址:http://**)中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截图,否则视为无效证书;如证书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在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网址:http://**)的备案记录查询截图,颁发单位无备案记录的视为无效证书;如证书由行业协会颁发的,还需同时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 (略) ”(网址:http://**)查询的已合法登记且状态正常截图,否则视为无效证书; 4.提供以上证明文件扫描件, (略) 站截图或照片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图片,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公告更正内容为准。
3、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群团工作部
地址: (略) (略) 富康行政服 (略)
联系方式:宋工,0755-(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方式:0755-(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5-(略)
(略) (略)
2024年10月11日
、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HADL(略)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青少年思想引领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2、更正内容:
本项目需更正招标文件内容,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1)修改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情况”里的评分依据内容
原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二)评分依据: 1.提供项目负责人通过投标单位缴纳的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的近三个月(2024年7月至9月)的个人社保证明(社保资料必须至少显示缴交养老保险信息,未显示该信息的该社保资料则不符合要求),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政府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视为符合;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劳动合同或返聘协议,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视为符合; 2.提供项目负责人毕业证书 (略) 查询记录, (略) 无法查询的,还 (略) 校或人社部门或教育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出具的证明,否则无效; 3.提供项目负责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或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作为评分依据;如证书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在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网址:http://**)的备案记录查询截图,颁发单位无备案记录的视为无效证书;如证书由行业协会颁发的,还需同时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 (略) ”(网址:http://**)查询的已合法登记且状态正常截图,否则视为无效证书; 4.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的,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评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需同时提供合同(略)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5.提供以上证明文件扫描件, (略) 站截图或照片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图片,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 (二)评分依据: 1.提供项目负责人通过投标单位缴纳的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的近三个月(2024年7月至9月)的个人社保证明(社保资料必须至少显示缴交养老保险信息,未显示该信息的该社保资料则不符合要求),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政府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视为符合;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劳动合同或返聘协议,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视为符合; 2.提供项目负责人毕业证书 (略) 查询记录, (略) 无法查询的,还 (略) 校或人社部门或教育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出具的证明,否则无效; 3.提供项目负责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或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作为评分依据;如证书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 (略) 查询系统(网址:http://**)中“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截图,否则视为无效证书;如证书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在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网址:http://**)的备案记录查询截图,颁发单位无备案记录的视为无效证书;如证书由行业协会颁发的,还需同时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 (略) ”(网址:http://**)查询的已合法登记且状态正常截图,否则视为无效证书; 4.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的,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评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需同时提供合同(略)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5.提供以上证明文件扫描件, (略) 站截图或照片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图片,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
(2)修改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里的评分依据内容
原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二)评分依据: 1.提供项目团队成员通过投标单位缴纳的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的近三个月(2024年7月至9月)的个人社保证明(社保资料必须至少显示缴交养老保险信息,未显示该信息的该社保资料则不符合要求),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政府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视为符合;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劳动合同或返聘协议,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视为符合; 2.提供项目团队成员毕业证书 (略) 查询记录, (略) 无法查询的,还 (略) 校或人社部门或教育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出具的证明,否则无效; 3.提供项目团队成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或人力资源管理师作为评分依据;如证书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在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网址:http://**)的备案记录查询截图,颁发单位无备案记录的视为无效证书;如证书由行业协会颁发的,还需同时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 (略) ”(网址:http://**)查询的已合法登记且状态正常截图,否则视为无效证书; 4.提供以上证明文件扫描件, (略) 站截图或照片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图片,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 (二)评分依据: 1.提供项目团队成员通过投标单位缴纳的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的近三个月(2024年7月至9月)的个人社保证明(社保资料必须至少显示缴交养老保险信息,未显示该信息的该社保资料则不符合要求),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政府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视为符合;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劳动合同或返聘协议,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视为符合; 2.提供项目团队成员毕业证书 (略) 查询记录, (略) 无法查询的,还 (略) 校或人社部门或教育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出具的证明,否则无效; 3.提供项目团队成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或人力资源管理师作为评分依据;如证书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 (略) 查询系统(网址:http://**)中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截图,否则视为无效证书;如证书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在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网址:http://**)的备案记录查询截图,颁发单位无备案记录的视为无效证书;如证书由行业协会颁发的,还需同时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 (略) ”(网址:http://**)查询的已合法登记且状态正常截图,否则视为无效证书; 4.提供以上证明文件扫描件, (略) 站截图或照片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图片,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公告更正内容为准。
3、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群团工作部
地址: (略) (略) 富康行政服 (略)
联系方式:宋工,0755-(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方式:0755-(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5-(略)
(略) (略)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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