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慈东龙山片区防洪排涝工程二期跳头浦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慈溪市慈东龙山片区防洪排涝工程二期跳头浦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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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7,953,17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慈东 (略) 防洪排涝工程二期(跳头浦)补充文件(二) 各投标人: 本补充文件(二)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补充文件(二)和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一)内容不 (略) ,一律以补充文件(二)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并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一、确定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预留金、暂估价的具体金额如下: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略)元,其中:预留金为0元、暂估价为0元。 二、确定投标合 (略) 间: 本标段投标合理报价浮动率范围为招标控制价-10%(含)至-15%(含),即(略)元~(略)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投 (略) 间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数)。不可竞争费(预留金、暂估价)不参与投标报价浮动。 三、确定水利部分安全施工费低限值 原招标文件非水利部分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用现已包含在水利部分安全施工费中,水利部分安全施工费低限值为(略)元。 四、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款“非水利部分③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浙建建发〔2022〕37 号)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的费率乘以1.15系数计取,投标人不得以低于相应基准费率的 90%(即施工取费费率的下限)竞价,否则视为重大偏差;” 五、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作如下调整:
六、本工程部分主要材料和设备要求采用的品牌(或技术和经济指标相当于)如下: 景观亮化品牌按宁波远东、宁波舒能、广东迪艾生(或技术和经济指标相当于)。 注:①按照省级(含副省级)政府或其有关部门颁发的高端装备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或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或优质产品推荐目录,满足本次采购要求的同档次产品均纳入本参考品牌表。投标人应将选用品牌纳入上述目录的文件编入投标文件,否则,选用品牌不视为被纳入上述目录。 ②投标人选用本表所列参考品牌的,视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需提供其他资料;选用本表所列参考品牌之外的品牌的,还须提供选用品牌的有关技术参数资料,且经评标委员会同意认定其品质、性能不低于本表所列参考品牌,否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③投标人在施工时采用“技术和经济指标相当于”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品牌的材料、设备的,经监理人和招标人确认同意,投标人可以在施工时采用技术和经济指标相当于招标人要求的其他 品牌的材料、设备,由此减少造价按实结算,增加造价不作调整。 ④投标人在选用相当于材料、设备时,要充分考虑相关系统的配套和整合,由此带来的变更均应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能造成其他系统功能的降低和产品档次的下降,否则必须无偿返工。 ⑤投标确定的品牌或规格或中等及以上档次产品无法满足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更换,并推荐合理的品牌及相应规格,经各方确认后由投标人采购并组织施工。 七、相关附件作如下调整: 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已调整,调整后的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预算书、电子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重新下载相关资料。 八、其余内容均按原招标文件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 (略) 敬请谅解。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慈溪 (略) 联系人:施工 联系电话:0574-(略) 备案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日期:2024年10月10日 |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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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7,953,17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慈东 (略) 防洪排涝工程二期(跳头浦)补充文件(二) 各投标人: 本补充文件(二)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补充文件(二)和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一)内容不 (略) ,一律以补充文件(二)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并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一、确定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预留金、暂估价的具体金额如下: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略)元,其中:预留金为0元、暂估价为0元。 二、确定投标合 (略) 间: 本标段投标合理报价浮动率范围为招标控制价-10%(含)至-15%(含),即(略)元~(略)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投 (略) 间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数)。不可竞争费(预留金、暂估价)不参与投标报价浮动。 三、确定水利部分安全施工费低限值 原招标文件非水利部分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用现已包含在水利部分安全施工费中,水利部分安全施工费低限值为(略)元。 四、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款“非水利部分③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浙建建发〔2022〕37 号)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的费率乘以1.15系数计取,投标人不得以低于相应基准费率的 90%(即施工取费费率的下限)竞价,否则视为重大偏差;” 五、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作如下调整:
六、本工程部分主要材料和设备要求采用的品牌(或技术和经济指标相当于)如下: 景观亮化品牌按宁波远东、宁波舒能、广东迪艾生(或技术和经济指标相当于)。 注:①按照省级(含副省级)政府或其有关部门颁发的高端装备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或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或优质产品推荐目录,满足本次采购要求的同档次产品均纳入本参考品牌表。投标人应将选用品牌纳入上述目录的文件编入投标文件,否则,选用品牌不视为被纳入上述目录。 ②投标人选用本表所列参考品牌的,视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需提供其他资料;选用本表所列参考品牌之外的品牌的,还须提供选用品牌的有关技术参数资料,且经评标委员会同意认定其品质、性能不低于本表所列参考品牌,否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③投标人在施工时采用“技术和经济指标相当于”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品牌的材料、设备的,经监理人和招标人确认同意,投标人可以在施工时采用技术和经济指标相当于招标人要求的其他 品牌的材料、设备,由此减少造价按实结算,增加造价不作调整。 ④投标人在选用相当于材料、设备时,要充分考虑相关系统的配套和整合,由此带来的变更均应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能造成其他系统功能的降低和产品档次的下降,否则必须无偿返工。 ⑤投标确定的品牌或规格或中等及以上档次产品无法满足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更换,并推荐合理的品牌及相应规格,经各方确认后由投标人采购并组织施工。 七、相关附件作如下调整: 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已调整,调整后的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预算书、电子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重新下载相关资料。 八、其余内容均按原招标文件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 (略) 敬请谅解。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慈溪 (略) 联系人:施工 联系电话:0574-(略) 备案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日期:2024年10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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