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办理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变更备案的提醒公告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办理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变更备案的提醒公告
全市广大外商投资企业:
按照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于在2020年1月1日之前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置了五年内可以保留原企业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但最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依据《 (略) 法》相关规定调整完毕,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备案。
为依法推动外商投资企业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稳定外商投资企业发展预期,促进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平稳过渡,现对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五年过渡期
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政策调整过渡期。2024年12月31日前,属于规定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办理变更或备案登记。
二、如何判断是否为“五年过渡期”外商投资企业?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请及时办理相关业务:
一看成立时间:2020年1月1日前登记注册;
二看公司章程: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
三看企业类型:营业执照上企业类型标注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澳台与境内合资、港澳与外国投资者合资等包含“合作”“合资”字样的外商投资企业
三、申请材料
(一)《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按照申请书填写规范签字、盖章。
(二)原董事会决议
由公司原权力机构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做出的决议, (略) 的最高权力机构更改成股东会(或股东),并由全体董事成员或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签字;
(三)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
股东会作出决议,内容为确定股东会(或股东)为最高权力机构、制订新章程。如有董事、监事、总经理人员变动的,股东会(或股东)依据新章程在决议中载明任免信息,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四)新章程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符合新《 (略) 法》 (略) 章程修正案;
(五)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涉及其他登记事项的, (略) 场监 (略) 《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略) 变更登记等相关材料。
四、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登录“江西省 (略) ”(http://**),点击“变更”或“备案”后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二)线下办理:请 (略) 局、各县(区)局政务服务中心登记窗口现场咨询办理。
五、法律风险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对未依法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并办理变更登记的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其申请的其他登记事项,并将相关情形予以公示。
为确保你单位正常经营,请务必于2024年12月31日前办理变更登记。咨询电话如下:
市局窗口:0790-(略)
(略) 大厅:0790-(略)
(略) 大厅:0790-(略)
(略) 大厅:0790-(略)
分宜县大厅:0790-(略)
(略) 场 (略)
?2024年10月10日
全市广大外商投资企业:
按照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于在2020年1月1日之前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置了五年内可以保留原企业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但最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依据《 (略) 法》相关规定调整完毕,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备案。
为依法推动外商投资企业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稳定外商投资企业发展预期,促进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平稳过渡,现对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五年过渡期
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政策调整过渡期。2024年12月31日前,属于规定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办理变更或备案登记。
二、如何判断是否为“五年过渡期”外商投资企业?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请及时办理相关业务:
一看成立时间:2020年1月1日前登记注册;
二看公司章程: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
三看企业类型:营业执照上企业类型标注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澳台与境内合资、港澳与外国投资者合资等包含“合作”“合资”字样的外商投资企业
三、申请材料
(一)《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按照申请书填写规范签字、盖章。
(二)原董事会决议
由公司原权力机构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做出的决议, (略) 的最高权力机构更改成股东会(或股东),并由全体董事成员或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签字;
(三)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
股东会作出决议,内容为确定股东会(或股东)为最高权力机构、制订新章程。如有董事、监事、总经理人员变动的,股东会(或股东)依据新章程在决议中载明任免信息,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四)新章程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符合新《 (略) 法》 (略) 章程修正案;
(五)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涉及其他登记事项的, (略) 场监 (略) 《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略) 变更登记等相关材料。
四、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登录“江西省 (略) ”(http://**),点击“变更”或“备案”后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二)线下办理:请 (略) 局、各县(区)局政务服务中心登记窗口现场咨询办理。
五、法律风险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对未依法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并办理变更登记的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其申请的其他登记事项,并将相关情形予以公示。
为确保你单位正常经营,请务必于2024年12月31日前办理变更登记。咨询电话如下:
市局窗口:0790-(略)
(略) 大厅:0790-(略)
(略) 大厅:0790-(略)
(略) 大厅:0790-(略)
分宜县大厅:0790-(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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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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