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整治项目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古蔺县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整治项目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0,105,512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LZ_FJZHPGF[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古蔺县城 (略) 理设施整治项目(项目名称)施工一期工程标段 补遗文件(第1次)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修改为:施工组织设计:24分;项目管理机构:6分;投标报价:60分(不低于60分);其他评分因素:10分。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中“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评分标准修改为:结合本项目特点,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完备,目标和要求明确具体,措施周密、可行,重要部位控制措施详尽。优得2-3分,良得1-2分,一般得 0.2-1分,未提供不得分。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中“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评分标准修改为:结合本项目特点,工期、进度计划均满足工程要求,计划逻辑严密,线路清晰、准确、完整,措施有力可靠。优得2-3分,良得1-2分,一般得 0.2-1分,未提供不得分。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中“其他人员配置”评分标准内容修改为:安全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建筑施工安全)得2分。本项满分2分。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古蔺县 (略) 2024年10月11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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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0,105,512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LZ_FJZHPGF[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古蔺县城 (略) 理设施整治项目(项目名称)施工一期工程标段 补遗文件(第1次)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修改为:施工组织设计:24分;项目管理机构:6分;投标报价:60分(不低于60分);其他评分因素:10分。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中“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评分标准修改为:结合本项目特点,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完备,目标和要求明确具体,措施周密、可行,重要部位控制措施详尽。优得2-3分,良得1-2分,一般得 0.2-1分,未提供不得分。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中“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评分标准修改为:结合本项目特点,工期、进度计划均满足工程要求,计划逻辑严密,线路清晰、准确、完整,措施有力可靠。优得2-3分,良得1-2分,一般得 0.2-1分,未提供不得分。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中“其他人员配置”评分标准内容修改为:安全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建筑施工安全)得2分。本项满分2分。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古蔺县 (略) 2024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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