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年度房建类项目施工图审查-澄清
合肥高新区年度房建类项目施工图审查-澄清
原项目名称:合 (略) 2024-2026年度房建类项目施工图审查
原项目编号:2024AGGBZ#
原公告日期:2024-09-30
合 (略) 2024-2026年度房建类项目施工图审查招标补疑1
项目编号:2024AGGBZ#
各投标单位:
现对合 (略) 2024-2026年度房建类项目施工图审查(项目编号:2024AGGBZ#)补疑如下:
疑问1.招标文件第19页,投标人业绩要求注(1):“履约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施工图审查单位履约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合格证)本身无需加盖#方章,如何满足评审要求?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履约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为审图合格书,则无需另行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方公章。
疑问2.关于招标文件第50页,商务评分标准中的投标人业绩要求,请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是否可以作为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
答: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可以作为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
疑问3.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疑问:根据住建部《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3号令)文件第七(二)条要求:“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并在本审查机构注册;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建筑、结构、岩土专业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3个专业目前均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需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即可。所以招标文件中关于暖通空调、电气2个专业人员建议调整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暖通专业高级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与住建部第13号令相一致。(目前一类资质审图机构资质申报及延续均按照住建部第13号令执行)
答:商务评分标准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中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分别调整为“暖通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
疑问4.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第6项“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已经包含的前5项内容是否可以不重复提供?如重复上传第6项,文件过大导致无法成功上传。
答:不需要重复提供。
疑问5.招标文件第89-90页,“(二)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三)项目负责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招标文件无要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有此项。请问是否可以不提供?
答:招标文件未做要求,可以不提供。
疑问6.招标文件第95页,“(二)项目负责人今年类似业绩”,招标文件未做要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有此项。请问是否可以不提供?
答:招标文件未做要求,可以不提供。
疑问7.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应按费率报价。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投标报价信息”以元为单位。请问按哪种方式报价?
答: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投标报价信息”以元为单位是软件系统设置问题,代理机构无法更改,该项不纳入评审。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按费率报价。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高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221号
邮编:#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高新 (略)
地址: (略) (略) 创新大道2760号
邮编:#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
2024年10月12日
0天0小时3分37秒
原项目名称:合 (略) 2024-2026年度房建类项目施工图审查
原项目编号:2024AGGBZ#
原公告日期:2024-09-30
合 (略) 2024-2026年度房建类项目施工图审查招标补疑1
项目编号:2024AGGBZ#
各投标单位:
现对合 (略) 2024-2026年度房建类项目施工图审查(项目编号:2024AGGBZ#)补疑如下:
疑问1.招标文件第19页,投标人业绩要求注(1):“履约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施工图审查单位履约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合格证)本身无需加盖#方章,如何满足评审要求?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履约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为审图合格书,则无需另行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方公章。
疑问2.关于招标文件第50页,商务评分标准中的投标人业绩要求,请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是否可以作为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
答: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可以作为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
疑问3.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疑问:根据住建部《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3号令)文件第七(二)条要求:“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并在本审查机构注册;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建筑、结构、岩土专业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3个专业目前均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需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即可。所以招标文件中关于暖通空调、电气2个专业人员建议调整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暖通专业高级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与住建部第13号令相一致。(目前一类资质审图机构资质申报及延续均按照住建部第13号令执行)
答:商务评分标准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中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分别调整为“暖通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
疑问4.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第6项“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已经包含的前5项内容是否可以不重复提供?如重复上传第6项,文件过大导致无法成功上传。
答:不需要重复提供。
疑问5.招标文件第89-90页,“(二)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三)项目负责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招标文件无要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有此项。请问是否可以不提供?
答:招标文件未做要求,可以不提供。
疑问6.招标文件第95页,“(二)项目负责人今年类似业绩”,招标文件未做要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有此项。请问是否可以不提供?
答:招标文件未做要求,可以不提供。
疑问7.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应按费率报价。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投标报价信息”以元为单位。请问按哪种方式报价?
答: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投标报价信息”以元为单位是软件系统设置问题,代理机构无法更改,该项不纳入评审。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按费率报价。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高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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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高新 (略)
地址: (略) (略) 创新大道27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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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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