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医疗责任险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2日 16:4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12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东林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12-#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略) 特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管书恒 071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航天首府7幢1层8号商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东林 071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在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间或追溯期 (略) 域范围内,在保险单中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以下简称投保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精神病患者自杀造成人身损害,在本保险期间内,由患者或其近亲属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更正公告内容:在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间或追溯期 (略) 域范围内,在保险单中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以下简称投保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本保险期间内,由患者或其近亲属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原公告内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 (略) 域能覆盖本项目执行范围;2.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取得其具有独立承担 (略) 的授权。
更正公告内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 (略) 域能覆盖本项目执行范围;2.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特99号
联系方式:管书恒 0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略) 航天首府7幢1层8号商铺
联系方式:刘东林 07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东林
电 话: 0712-#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医疗责任险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2日 16:4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12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东林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12-#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略) 特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管书恒 071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航天首府7幢1层8号商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东林 071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在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间或追溯期 (略) 域范围内,在保险单中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以下简称投保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精神病患者自杀造成人身损害,在本保险期间内,由患者或其近亲属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更正公告内容:在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间或追溯期 (略) 域范围内,在保险单中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以下简称投保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本保险期间内,由患者或其近亲属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原公告内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 (略) 域能覆盖本项目执行范围;2.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取得其具有独立承担 (略) 的授权。
更正公告内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 (略) 域能覆盖本项目执行范围;2.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特99号
联系方式:管书恒 0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略) 航天首府7幢1层8号商铺
联系方式:刘东林 07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东林
电 话: 0712-#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