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狮子山高新区东部片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第2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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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狮子山高新区东部片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第2次澄清

【澄清公告】铜陵狮子山高新区东部片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第2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铜陵狮子 (略) (略) (略)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理厂二期项目”(招标编号:TLGC#)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做如下澄清:

一、就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澄清如下:

1.问题:招标文件P5页3.2投标人业绩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业绩):(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任意一方近五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5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或作为联合体中运维方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类 (略) 理厂运营(运维)业绩。

注:类似 (略) 理厂运营(运维)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规模≥1.#m3/d;②提供业绩合同,合同不能反映的须提供合同#方出具的证明;③提供环保部门排污口设置的批复(扫描件);④已正式投产运营(运维)的业绩或已经运营(运维)期满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提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BOT项目、TOT项目、ROT项目、特许经营项目、EPC+O项目、委托运营等项目一般招标人(业主单位)要 (略) ( (略) (略) (绝对控股,直接持股比例高于50%))运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有 (略) (略) (绝对控股,直接持股比例高于50%)与招标人(业主单位)签署,投标人可以提供控股证明材料(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或 (略) 截图或 (略) 截图等),投标人同时提供由投标人中标的中标通知书,该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请明确。

回复:执行招标文件P42“(3)投标企业业绩和企业荣誉奖项,仅限以投标单位名称的法人( (略) )所取得的业绩和荣誉”。

2.问题:投标人拟组成联合体投标,上述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分别由联合体承担什么职责的成员派出?请明确。

回复:投标人自行确定。

3.问题: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文件是否除了联合体协议书需要联合体所有成员签字盖章以外,其他部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盖章即可?请明确。

回复:招标文件P35已明确“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

4.问题:技术标评审中的施工业绩和运营业绩招标文件明确可以和资格审查业绩重复,设计业绩能否和资格审查业绩重复?请明确。

回复:可以。

5.问题:招标文件P40页表中荣誉奖项: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任意一方近五年以来(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5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签署)时间为准), (略) 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荣誉称号(如“优秀建筑施工企业”或“优秀施工单位”)的得3分,满分3分。投标人曾经获得省住建厅评选的“省建筑业骨干企业”荣誉,是否认可满足该项荣誉奖项要求?请明确。

回复:予以认可

6.问题:本项目电子投标软件系统里格式章节顺序与PDF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章节顺序不同。投标人只能按照电子投标软件系统里格式章节顺序制作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满足。

7.问题:招标文件P23页,表格内要求提供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并注明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职称,提供承诺函即可,但表格下方的注释又要求提供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社保等材料。请问投标人是否只需提供承诺函即可?请明确。

回复:是。

8.问题:招标文件P113页(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包括:营业执照、企业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二)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表(包括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身份证,(三)设计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包括资格证书、身份证),(四)企业业绩情况一览表提疑1:以上这些节点以表命名,没给格式,投标人能否自拟格式?请明确。提疑2:“(二)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表”中的项目经理是否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请明确。

回复:①格式自拟;②三名主要人员均应提供基本情况表。

9.问题:招标文件P5: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2投标人业绩要求及3.4拟派总承包项目经验业绩要求与P39:4.技术标评审中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运维业绩。提疑1:投标人将按照上述要求准备的全部资料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资格初步审查资料:企业(项目经理)业绩情况一览表、企业或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中是否可以?提疑2:资格审查及技术标评审中均要求运营(运维)业绩需提供环保部门排污口设置的批复(扫描件),由于各地批复及发放的文件不同,请问提供环保部门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扫描件)是否认可。

回复:①可以;②应提供行政部门出具的关于排污口设置的批复(类似 (略) 的附件《关于铜陵狮子山高新技术产 (略) 管委会铜陵狮子 (略) (略) (略) (略) 理厂二期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意见的函》)或行政部门发放的排污许可证,如提供行政部门发放的排污许可证,证件内容需体现其废水排放去向为“直接进入江、河、湖、库、海域等环境水体”,如未能体现相应内容的则不予认可。

10.问题:关于技术规范P2页,水解酸化、生化系统工艺包推荐了三个品牌, (略) 的生化系统为一体化工艺包,存在品牌植入现象。生化系统已早已为成熟工艺,招标人仅需规定曝气管、搅拌器等设备品牌已满足生化系统要求,无需规定生化系统品牌,请明确。

回复:按招标文件和初步设计文件执行。

11.问题:关于技术规范P2页,磁混凝工艺包推荐了3个品牌,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如若投标人的优化方案中将磁混高效沉淀池优化为普通的高效沉淀池(目前很少有污水厂用到了磁混高效沉淀池),招标人推荐的品牌投标人用不上,投标人是否可自行选择产品?请明确。

回复:按招标文件和初步设计文件执行。

12.问题:招标文件打分要求运维业绩中第③:提供环保部门排污口设置的批复(扫描件)。各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各职能所属审批机构不一样,我司承接的项目中有部分排污口行政审批是由当 (略) 或 (略) 批复。请问是否予以认可。由于各地批复及发放的文件不同,请问提供环保部门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扫描件)是否认可。

回复:详见问题9回复。

13.问题:我司的运维业绩是由同一个项目的多个标段组合而成,在单一合同中无法体现1.#m3/d的规模。请问是否可以提供合同#方出具的证明来体现总规模。

回复:承揽运维工作 (略) (略) 理规模应≥1.#m3/d,如合同不能反映的须提供合同#方出具的证明

14.问题:关于技术规范书中要求提供厂家授权书和盖章配置清单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生产厂家盖章授权书、生产厂家盖章的印刷彩页资料证明等问题,是否为投标时提供还是中标后提供?

回复:投标时无须提供,由三名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承诺(格式自拟)。

15.问题:初设文本P102-145之间有部分不显示。

回复:经检查上传的初步设计不存在显示问题。

16.问题: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进水F离子浓度为20mg/L,初步设计文本中进水水质不考虑F离子浓度,F离子在场内达标后排至本废水厂。招标文件和初步设计文本说明不一致,请确认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初步设计文件为准。

17.问题:整体工艺流程能否优化,例如删减反硝化滤池、生化组合池更换为更优工艺、调整臭氧反应池位置等?若工艺优化,相应设备能否优化或删减?

回复:以初步设计文件为准。

18.问题:招标文件p#.1分包,2、分包金额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工程,如中标单位非中小企业,应当承诺中标后将非关键性、非主体工程外适宜由中小企业承揽工程的40%以上份额专业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招标文件p28,1.11分包(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的相关要求。招标文件未提供“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格式。投标人如为非中小企业,投标时,是否仅需提供承诺即可,无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表?

回复:是。

19.问题:本项目推荐使用品牌或厂家多为进口设备,进口设备付款条件一般为订货支付30%设备款,发货前支付100%设备款。所以建议调整本项目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安装费支付条款。

回复:执行招标文件。

20.问题:3.2投标人业绩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业绩)是否可以修改为:(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任意一方近五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或作为联合体中施工承包方完成过类似 (略) 理厂施工业绩。注:类似 (略) 理厂施工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规模≥1.#m3/d;②业绩类型符 (略) 理厂的新建、改建、扩建之一;③业绩实施方式指:施工总承包;EPC或EPCO或BOT或TOT或ROT或BOOT或DBFOT或建设模式之一;④提供合同;⑤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且必须不少于有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四方单位盖章认可。(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任意一方近五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或作为联合体中运维方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类 (略) 理厂运营(运维)业绩。注:类似 (略) 理厂运营(运维)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规模≥1.#m3/d;②提供业绩合同,合同不能反映的须提供合同#方出具的证明;③提供环保部门排污口设置的批复(扫描件);④已正式投产运营(运维)的业绩或已经运营(运维)期满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回复:执行招标文件。

21.问题:图纸是否可提供CAD版本?

回复:可以,见附件。

22.问题:该项目没有提供图纸,很多设备及安装部分无法核计,请提供图纸;

回复:图纸已提供。

23.问题:【招标文件】中“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安装清单”少于【技术规范书】P7-P52页的2.2.1条“工艺部分设备清单”,主要少了“总图、电气设备、监控、智慧水务”等4大部分。请问:【招标文件】P4页2.7条招标控制价部分第3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安装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963.36】万元”是指对应“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安装清单”表格中736项的限价,还是包括【技术规范书】P7-P52页的2.2.1条“工艺部分设备清单”中所有设备的限价?如6963.#元限价包含以上差额的4大部分,本次招标清单(不含差额的4部分)的限价是多少?

回复: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安装费以提供的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安装清单报价。

二、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及澄清文件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公告中不再一一赘述。特此说明。

三、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单位:铜陵高 (略)

代理机构:安徽 (略)

日 期:2024年10月12日

【澄清公告】铜陵狮子 (略) (略) (略)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理厂二期项目(第1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铜陵狮子 (略) (略) (略)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理厂二期项目”(招标编号:TLGC#)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做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有关内容修改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

3.1.2

3.1.2具有以下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2)市政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现修改为:

3.1.2

3.1.2具有以下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2)市政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级设计资质

二、 (略) 附件中技术规范书更新,投标人应以本公告附件的技术规范书为准编制投标文件。

三、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及澄清文件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公告中不再一一赘述。特此说明。

四、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单位:铜陵高 (略)

代理机构:安徽 (略)

日 期:2024年10月08日

【澄清公告】铜陵狮子山高新区东部片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第2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铜陵狮子 (略) (略) (略)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理厂二期项目”(招标编号:TLGC#)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做如下澄清:

一、就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澄清如下:

1.问题:招标文件P5页3.2投标人业绩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业绩):(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任意一方近五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5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或作为联合体中运维方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类 (略) 理厂运营(运维)业绩。

注:类似 (略) 理厂运营(运维)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规模≥1.#m3/d;②提供业绩合同,合同不能反映的须提供合同#方出具的证明;③提供环保部门排污口设置的批复(扫描件);④已正式投产运营(运维)的业绩或已经运营(运维)期满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提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BOT项目、TOT项目、ROT项目、特许经营项目、EPC+O项目、委托运营等项目一般招标人(业主单位)要 (略) ( (略) (略) (绝对控股,直接持股比例高于50%))运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有 (略) (略) (绝对控股,直接持股比例高于50%)与招标人(业主单位)签署,投标人可以提供控股证明材料(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或 (略) 截图或 (略) 截图等),投标人同时提供由投标人中标的中标通知书,该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请明确。

回复:执行招标文件P42“(3)投标企业业绩和企业荣誉奖项,仅限以投标单位名称的法人( (略) )所取得的业绩和荣誉”。

2.问题:投标人拟组成联合体投标,上述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分别由联合体承担什么职责的成员派出?请明确。

回复:投标人自行确定。

3.问题: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文件是否除了联合体协议书需要联合体所有成员签字盖章以外,其他部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盖章即可?请明确。

回复:招标文件P35已明确“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

4.问题:技术标评审中的施工业绩和运营业绩招标文件明确可以和资格审查业绩重复,设计业绩能否和资格审查业绩重复?请明确。

回复:可以。

5.问题:招标文件P40页表中荣誉奖项: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任意一方近五年以来(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5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签署)时间为准), (略) 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荣誉称号(如“优秀建筑施工企业”或“优秀施工单位”)的得3分,满分3分。投标人曾经获得省住建厅评选的“省建筑业骨干企业”荣誉,是否认可满足该项荣誉奖项要求?请明确。

回复:予以认可

6.问题:本项目电子投标软件系统里格式章节顺序与PDF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章节顺序不同。投标人只能按照电子投标软件系统里格式章节顺序制作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满足。

7.问题:招标文件P23页,表格内要求提供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并注明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职称,提供承诺函即可,但表格下方的注释又要求提供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社保等材料。请问投标人是否只需提供承诺函即可?请明确。

回复:是。

8.问题:招标文件P113页(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包括:营业执照、企业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二)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表(包括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身份证,(三)设计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包括资格证书、身份证),(四)企业业绩情况一览表提疑1:以上这些节点以表命名,没给格式,投标人能否自拟格式?请明确。提疑2:“(二)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表”中的项目经理是否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请明确。

回复:①格式自拟;②三名主要人员均应提供基本情况表。

9.问题:招标文件P5: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2投标人业绩要求及3.4拟派总承包项目经验业绩要求与P39:4.技术标评审中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运维业绩。提疑1:投标人将按照上述要求准备的全部资料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资格初步审查资料:企业(项目经理)业绩情况一览表、企业或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中是否可以?提疑2:资格审查及技术标评审中均要求运营(运维)业绩需提供环保部门排污口设置的批复(扫描件),由于各地批复及发放的文件不同,请问提供环保部门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扫描件)是否认可。

回复:①可以;②应提供行政部门出具的关于排污口设置的批复(类似 (略) 的附件《关于铜陵狮子山高新技术产 (略) 管委会铜陵狮子 (略) (略) (略) (略) 理厂二期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意见的函》)或行政部门发放的排污许可证,如提供行政部门发放的排污许可证,证件内容需体现其废水排放去向为“直接进入江、河、湖、库、海域等环境水体”,如未能体现相应内容的则不予认可。

10.问题:关于技术规范P2页,水解酸化、生化系统工艺包推荐了三个品牌, (略) 的生化系统为一体化工艺包,存在品牌植入现象。生化系统已早已为成熟工艺,招标人仅需规定曝气管、搅拌器等设备品牌已满足生化系统要求,无需规定生化系统品牌,请明确。

回复:按招标文件和初步设计文件执行。

11.问题:关于技术规范P2页,磁混凝工艺包推荐了3个品牌,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如若投标人的优化方案中将磁混高效沉淀池优化为普通的高效沉淀池(目前很少有污水厂用到了磁混高效沉淀池),招标人推荐的品牌投标人用不上,投标人是否可自行选择产品?请明确。

回复:按招标文件和初步设计文件执行。

12.问题:招标文件打分要求运维业绩中第③:提供环保部门排污口设置的批复(扫描件)。各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各职能所属审批机构不一样,我司承接的项目中有部分排污口行政审批是由当 (略) 或 (略) 批复。请问是否予以认可。由于各地批复及发放的文件不同,请问提供环保部门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扫描件)是否认可。

回复:详见问题9回复。

13.问题:我司的运维业绩是由同一个项目的多个标段组合而成,在单一合同中无法体现1.#m3/d的规模。请问是否可以提供合同#方出具的证明来体现总规模。

回复:承揽运维工作 (略) (略) 理规模应≥1.#m3/d,如合同不能反映的须提供合同#方出具的证明

14.问题:关于技术规范书中要求提供厂家授权书和盖章配置清单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生产厂家盖章授权书、生产厂家盖章的印刷彩页资料证明等问题,是否为投标时提供还是中标后提供?

回复:投标时无须提供,由三名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承诺(格式自拟)。

15.问题:初设文本P102-145之间有部分不显示。

回复:经检查上传的初步设计不存在显示问题。

16.问题: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进水F离子浓度为20mg/L,初步设计文本中进水水质不考虑F离子浓度,F离子在场内达标后排至本废水厂。招标文件和初步设计文本说明不一致,请确认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初步设计文件为准。

17.问题:整体工艺流程能否优化,例如删减反硝化滤池、生化组合池更换为更优工艺、调整臭氧反应池位置等?若工艺优化,相应设备能否优化或删减?

回复:以初步设计文件为准。

18.问题:招标文件p#.1分包,2、分包金额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工程,如中标单位非中小企业,应当承诺中标后将非关键性、非主体工程外适宜由中小企业承揽工程的40%以上份额专业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招标文件p28,1.11分包(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的相关要求。招标文件未提供“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格式。投标人如为非中小企业,投标时,是否仅需提供承诺即可,无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表?

回复:是。

19.问题:本项目推荐使用品牌或厂家多为进口设备,进口设备付款条件一般为订货支付30%设备款,发货前支付100%设备款。所以建议调整本项目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安装费支付条款。

回复:执行招标文件。

20.问题:3.2投标人业绩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业绩)是否可以修改为:(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任意一方近五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或作为联合体中施工承包方完成过类似 (略) 理厂施工业绩。注:类似 (略) 理厂施工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规模≥1.#m3/d;②业绩类型符 (略) 理厂的新建、改建、扩建之一;③业绩实施方式指:施工总承包;EPC或EPCO或BOT或TOT或ROT或BOOT或DBFOT或建设模式之一;④提供合同;⑤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且必须不少于有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四方单位盖章认可。(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任意一方近五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或作为联合体中运维方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类 (略) 理厂运营(运维)业绩。注:类似 (略) 理厂运营(运维)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规模≥1.#m3/d;②提供业绩合同,合同不能反映的须提供合同#方出具的证明;③提供环保部门排污口设置的批复(扫描件);④已正式投产运营(运维)的业绩或已经运营(运维)期满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回复:执行招标文件。

21.问题:图纸是否可提供CAD版本?

回复:可以,见附件。

22.问题:该项目没有提供图纸,很多设备及安装部分无法核计,请提供图纸;

回复:图纸已提供。

23.问题:【招标文件】中“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安装清单”少于【技术规范书】P7-P52页的2.2.1条“工艺部分设备清单”,主要少了“总图、电气设备、监控、智慧水务”等4大部分。请问:【招标文件】P4页2.7条招标控制价部分第3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安装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963.36】万元”是指对应“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安装清单”表格中736项的限价,还是包括【技术规范书】P7-P52页的2.2.1条“工艺部分设备清单”中所有设备的限价?如6963.#元限价包含以上差额的4大部分,本次招标清单(不含差额的4部分)的限价是多少?

回复: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安装费以提供的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安装清单报价。

二、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及澄清文件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公告中不再一一赘述。特此说明。

三、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单位:铜陵高 (略)

代理机构:安徽 (略)

日 期:2024年10月12日

【澄清公告】铜陵狮子 (略) (略) (略)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理厂二期项目(第1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铜陵狮子 (略) (略) (略)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理厂二期项目”(招标编号:TLGC#)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做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有关内容修改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

3.1.2

3.1.2具有以下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2)市政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现修改为:

3.1.2

3.1.2具有以下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2)市政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级设计资质

二、 (略) 附件中技术规范书更新,投标人应以本公告附件的技术规范书为准编制投标文件。

三、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及澄清文件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公告中不再一一赘述。特此说明。

四、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单位:铜陵高 (略)

代理机构:安徽 (略)

日 期:2024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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