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经济开发区陡河-唐曹公路下游段生态岸线建设工程施工更正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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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经济开发区陡河-唐曹公路下游段生态岸线建设工程施工更正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略) 区河道监管中心单位城南经 (略) 陡河- (略) 下游段生态岸线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4年9月30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2日

2、原公告内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1.1分包 属于大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的部分工作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并填写分包意向协议,且分包的额度为本项目合同金额的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为不低于60%(对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 (略) 理);属于中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的部分工作分包给小微企业,并填写分包意向协议,且分包的额度为本项目合同价的24%以上”

更正为“属于大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的部分工作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并填写分包承诺函,且分包的额度为本项目合同金额的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为不低于60%(对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 (略) 理);属于中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的部分工作分包给小微企业,并填写分包承诺函,且分包的额度为本项目合同价的24%以上”

其他内容不变

公告提交单位:北京 (略)

2024年10月12日

(略) 区河道监管中心单位城南经 (略) 陡河- (略) 下游段生态岸线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4年9月30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2日

2、原公告内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1.1分包 属于大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的部分工作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并填写分包意向协议,且分包的额度为本项目合同金额的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为不低于60%(对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 (略) 理);属于中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的部分工作分包给小微企业,并填写分包意向协议,且分包的额度为本项目合同价的24%以上”

更正为“属于大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的部分工作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并填写分包承诺函,且分包的额度为本项目合同金额的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为不低于60%(对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 (略) 理);属于中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的部分工作分包给小微企业,并填写分包承诺函,且分包的额度为本项目合同价的24%以上”

其他内容不变

公告提交单位:北京 (略)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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