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系统建设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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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系统建设招标变更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 (略) 实验室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答疑如下:
质疑内容一:
评分项:“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CMMI三级或以上证书”
此证书的连带申请要求需要具备“软件企业证书”,而“软件企业证书”201 (略) 已经取消。以此作为评分要求,与政策相悖,有失招标公平。
答疑如下:
1、咨询过CMMI认证机构,CMMI认证并不强制需要“软件企业证书”。
2、"双软认证"是指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该证书由国 (略) 认证,授予单位为各地信息产业厅(经 (略) ,简称“经信委”)是衡量软件企业的重要标准。
(略) 最新公布的国发〔2015〕11号文《 (略) 关于取消 (略) 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决定》中, * 日取消双软认证当中软件企业认定的审批。
同时, (略) (略) 门响应 (略) “简政放权”取消了 (略) 政审批权,但该认证并未取消, (略) ( (略) 业协会)纷纷接棒,开展软件产品、软件企业评估服务。推出了新的“双软认定”。行政审批权由原来 (略) 门经信 (略) 业协会。也称“新双软证书”。

下图是老的双软认证证书:

下图是新双软认定证书:


如同ISO9001等证书,发证单位为评估机构,国家机关不承 (略) 政审批权,并不意味着该证书没有效力。类似的还有《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原来的发证主体为经信委, (略) 业协会,该证书依然作为众多投标单位资格认定的重要内容之一。如下图:

因此,关于有潜在投标人认为“双软认证”不合规的说法,并不认同。作为招标方,将该认证作为评分项原则上并没有什么不妥。
质疑内容二:
评分项“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此证书在“ (略) 发布的《 (略) 关于取消 (略) 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文件”中的第6项已经明确取消了。 (略) 评分项,违法失平。
答疑如下:
该条答疑内容参照上条。


招标方: (略) 有限公司
* 日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 (略) 实验室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答疑如下:
质疑内容一:
评分项:“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CMMI三级或以上证书”
此证书的连带申请要求需要具备“软件企业证书”,而“软件企业证书”201 (略) 已经取消。以此作为评分要求,与政策相悖,有失招标公平。
答疑如下:
1、咨询过CMMI认证机构,CMMI认证并不强制需要“软件企业证书”。
2、"双软认证"是指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该证书由国 (略) 认证,授予单位为各地信息产业厅(经 (略) ,简称“经信委”)是衡量软件企业的重要标准。
(略) 最新公布的国发〔2015〕11号文《 (略) 关于取消 (略) 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决定》中, * 日取消双软认证当中软件企业认定的审批。
同时, (略) (略) 门响应 (略) “简政放权”取消了 (略) 政审批权,但该认证并未取消, (略) ( (略) 业协会)纷纷接棒,开展软件产品、软件企业评估服务。推出了新的“双软认定”。行政审批权由原来 (略) 门经信 (略) 业协会。也称“新双软证书”。

下图是老的双软认证证书:

下图是新双软认定证书:


如同ISO9001等证书,发证单位为评估机构,国家机关不承 (略) 政审批权,并不意味着该证书没有效力。类似的还有《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原来的发证主体为经信委, (略) 业协会,该证书依然作为众多投标单位资格认定的重要内容之一。如下图:

因此,关于有潜在投标人认为“双软认证”不合规的说法,并不认同。作为招标方,将该认证作为评分项原则上并没有什么不妥。
质疑内容二:
评分项“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此证书在“ (略) 发布的《 (略) 关于取消 (略) 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文件”中的第6项已经明确取消了。 (略) 评分项,违法失平。
答疑如下:
该条答疑内容参照上条。


招标方: (略) 有限公司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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