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水科技创新中心及职工与研究生宿舍项目用地范围内既有建筑拆除工程第二次更正公告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水科技创新中心及职工与研究生宿舍项目用地范围内既有建筑拆除工程第二次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京水 (略) 水科技创新中心及职工与研究生宿舍项目用地范围内既有建筑拆除工程 | ||
品目 | 工程/施工工程准备/拆除工程 | ||
采购单位 | 水利部 交通运输部 (略) 南京水 (略)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2日 18:1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0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12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何仁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 | ||
采购单位 | 水利部 交通运输部 (略) 南京水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略) 22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侯工,#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苏咨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285号江苏省电子大楼附楼(原江虞宾馆)3-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何仁杰、02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ZC-J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京水 (略) 水科技创新中心及职工与研究生宿舍项目用地范围内既有建筑 拆除工程(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合同履行期限:自最后一栋建筑移交后15日内
改为: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开工日期以#方书面通知为准)
2、原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具备建筑垃圾运输资格的,提供具备建筑垃圾运输资格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不具备建筑垃圾运输资格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与具备建筑垃圾运输资格的单位签订的有效意向性合作协议书,提供运输资格证书、合作协议书(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改为:
(4)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具备建筑垃圾运输资格的,提供具备建筑垃圾运输资格的证明材料( (略) 渣土运输企业准入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不具备建筑垃圾运输资格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与具备建筑垃圾运输资格的单位签订的有效意向性合作协议书,提供运输合作协议书及合作 (略) 渣土运输企业准入证书(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原公告:七、其他补充事宜
新增:
7.10本工程采购人向承包人支付的拆除清运部分最高限价:265.#万元。
本工程承包人向采购人支付的资源化利用值报价不得低于:26.#万元。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水利部 交通运输部 (略) 南京水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23号
联系方式:侯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咨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85号江苏省电子大楼附楼(原江虞宾馆)3-4楼
联系方式:何仁杰、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仁杰
电 话: 025-#,#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京水 (略) 水科技创新中心及职工与研究生宿舍项目用地范围内既有建筑拆除工程 | ||
品目 | 工程/施工工程准备/拆除工程 | ||
采购单位 | 水利部 交通运输部 (略) 南京水 (略)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2日 18:1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0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12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何仁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 | ||
采购单位 | 水利部 交通运输部 (略) 南京水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略) 22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侯工,#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苏咨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285号江苏省电子大楼附楼(原江虞宾馆)3-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何仁杰、02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ZC-J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京水 (略) 水科技创新中心及职工与研究生宿舍项目用地范围内既有建筑 拆除工程(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合同履行期限:自最后一栋建筑移交后15日内
改为: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开工日期以#方书面通知为准)
2、原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具备建筑垃圾运输资格的,提供具备建筑垃圾运输资格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不具备建筑垃圾运输资格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与具备建筑垃圾运输资格的单位签订的有效意向性合作协议书,提供运输资格证书、合作协议书(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改为:
(4)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具备建筑垃圾运输资格的,提供具备建筑垃圾运输资格的证明材料( (略) 渣土运输企业准入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不具备建筑垃圾运输资格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与具备建筑垃圾运输资格的单位签订的有效意向性合作协议书,提供运输合作协议书及合作 (略) 渣土运输企业准入证书(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原公告:七、其他补充事宜
新增:
7.10本工程采购人向承包人支付的拆除清运部分最高限价:265.#万元。
本工程承包人向采购人支付的资源化利用值报价不得低于:26.#万元。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水利部 交通运输部 (略) 南京水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23号
联系方式:侯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咨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85号江苏省电子大楼附楼(原江虞宾馆)3-4楼
联系方式:何仁杰、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仁杰
电 话: 025-#,#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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