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环境卫生服务项目采购澄清公告第一次
清远市清新区环境卫生服务项目采购澄清公告第一次
清远市清新区环境卫生服务项目采购澄清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 (略) (略) 发布时间:2024-10-12 17:39:50
采购计划编号:#-2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环境卫生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详细评审商务部分“项目业绩 (9.0分)”中的评审标准“1、根据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 (1)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中标(成交)通知书,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类似项目是指:服务内容至少包含清扫保洁或垃圾收集清(转)运或中转站运营/养护或公厕运营/管护相关内容(服务内容相似即可,描述无需完全一致)。 (3)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提供均可。】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在运营服务期间,获得业主评价为第一等级(优秀、优)的,得1分;第二等级(良好、中)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需提供业主评价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评审依据,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提供均可。】 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在环卫服务履行的合同期间,配合当地政府创评为 (略) 或 (略) (含创建、复审),每协助创建或保创一个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需提 (略) 域获得 (略) (略) 的公告截图、 (略) 址、履行合同期间的合同扫描件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分依据; (略) 同时 (略) 、 (略) 的奖项只计取一次。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提供均可。】”澄清为“1、根据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 (1)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中标(成交)通知书,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类似项目是指:服务内容至少包含清扫保洁或垃圾收集清(转)运或中转站运营/养护或公厕运营/管护相关内容(服务内容相似即可,描述无需完全一致)。 (3)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提供均可。】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在运营服务期间,获得业主评价为第一等级(优秀、优)的,得1分;第二等级(良好、中)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需提供业主评价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评审依据,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提供均可。】3、 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在环卫服务履行的合同期间,配合当地政府创评为 (略) 或 (略) (含创建、复审),每协助创建或保创一个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需提 (略) 域获得 (略) (略) 的公告截图、 (略) 址、履行合同期间的合同扫描件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分依据; (略) 同时 (略) 、 (略) 的奖项只计取一次。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提供均可。】”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2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名称: (略) (略) 管理和 (略)
地址: (略) (略) 太和镇清和大道中88号
联系方式:0763-#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凤翔大道一号丽晶豪庭二座6层03号
联系方式:0763-#
项目联系人:李海华
电话:0763-#
(略) (略)
2024年10月12日
清远市清新区环境卫生服务项目采购澄清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 (略) (略) 发布时间:2024-10-12 17:39:50
采购计划编号:#-2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环境卫生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详细评审商务部分“项目业绩 (9.0分)”中的评审标准“1、根据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 (1)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中标(成交)通知书,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类似项目是指:服务内容至少包含清扫保洁或垃圾收集清(转)运或中转站运营/养护或公厕运营/管护相关内容(服务内容相似即可,描述无需完全一致)。 (3)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提供均可。】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在运营服务期间,获得业主评价为第一等级(优秀、优)的,得1分;第二等级(良好、中)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需提供业主评价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评审依据,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提供均可。】 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在环卫服务履行的合同期间,配合当地政府创评为 (略) 或 (略) (含创建、复审),每协助创建或保创一个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需提 (略) 域获得 (略) (略) 的公告截图、 (略) 址、履行合同期间的合同扫描件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分依据; (略) 同时 (略) 、 (略) 的奖项只计取一次。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提供均可。】”澄清为“1、根据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 (1)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中标(成交)通知书,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类似项目是指:服务内容至少包含清扫保洁或垃圾收集清(转)运或中转站运营/养护或公厕运营/管护相关内容(服务内容相似即可,描述无需完全一致)。 (3)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提供均可。】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在运营服务期间,获得业主评价为第一等级(优秀、优)的,得1分;第二等级(良好、中)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需提供业主评价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评审依据,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提供均可。】3、 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在环卫服务履行的合同期间,配合当地政府创评为 (略) 或 (略) (含创建、复审),每协助创建或保创一个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需提 (略) 域获得 (略) (略) 的公告截图、 (略) 址、履行合同期间的合同扫描件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分依据; (略) 同时 (略) 、 (略) 的奖项只计取一次。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提供均可。】”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2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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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略) (略) 管理和 (略)
地址: (略) (略) 太和镇清和大道中88号
联系方式:0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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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略) 凤翔大道一号丽晶豪庭二座6层03号
联系方式:0763-#
项目联系人:李海华
电话:0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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