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社区闲置地块专项环境整治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
板桥社区闲置地块专项环境整治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闲置地块专项环境整治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
更正原因:更正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1、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五条中的第7项内容“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更改为“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第7项内容“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章)” 更改为“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条供应商质疑内容“磋商文件内容质疑:除磋商文件中项目要求外的磋商文件内容的质疑由委托代理机构:四川中洲 (略) 负责答复;交易过程、交易结果的质疑:由委托代理机构:四川中洲 (略) 负责答复;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程序环节的质疑。①针对磋商文件质疑:仅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项目意向方可提出质疑;②针对评审过程或成交结果质疑:仅递交了响应文件的项目参与方可提出质疑。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28-(略) 注:①根据《成都农村产 (略) (略) 交易质疑和投诉工作流程》的规定,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评审过程、评审结果的范围。②质疑函原件可采取当面递交或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四川中洲 (略) 。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的,质疑提起日期应当以邮寄件上的戳记日期、邮政快递件上的戳记日期或非邮政快递件上的签注之日起计算,受理日期则以四川中洲 (略) 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计算。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质疑函的,质疑人可以在质疑有效期内以电话方式及时将质疑事项告知四川中洲 (略) ,并提供邮寄件、快递件的有效查询方式。(竞争性磋商参与方认为交易过程和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提出质疑)③若供应商对质疑回复不满意或认为回复不及时的,可在质疑回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发起投诉。”更改为“1、磋商文件内容质疑:由委托代理机构:四川中洲 (略) 负责答复;2、交易过程、交易结果的质疑:由委托代理机构:四川中洲 (略) 负责答复;质疑文件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鲜)章。3、质疑函接收地址及相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 028-(略)。联系地址: (略) (略) 万智中心一单元917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将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顺延至2024年10月18日23:59:59(北京时间),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5、若原竞争性磋商文件(包含电子系统开、评审过程)中有与之矛盾的内容,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略) (略) 黄水镇 (略) 居民委员会
通讯地址: (略) (略) 黄 (略) 六段301号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洲 (略)
地 址: (略) (略) 国芯大道388号ovu创客星4楼
联 系 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28-(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二段 25 号(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
联 系 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略)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闲置地块专项环境整治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
更正原因:更正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1、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五条中的第7项内容“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更改为“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第7项内容“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章)” 更改为“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条供应商质疑内容“磋商文件内容质疑:除磋商文件中项目要求外的磋商文件内容的质疑由委托代理机构:四川中洲 (略) 负责答复;交易过程、交易结果的质疑:由委托代理机构:四川中洲 (略) 负责答复;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程序环节的质疑。①针对磋商文件质疑:仅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项目意向方可提出质疑;②针对评审过程或成交结果质疑:仅递交了响应文件的项目参与方可提出质疑。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28-(略) 注:①根据《成都农村产 (略) (略) 交易质疑和投诉工作流程》的规定,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评审过程、评审结果的范围。②质疑函原件可采取当面递交或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四川中洲 (略) 。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的,质疑提起日期应当以邮寄件上的戳记日期、邮政快递件上的戳记日期或非邮政快递件上的签注之日起计算,受理日期则以四川中洲 (略) 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计算。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质疑函的,质疑人可以在质疑有效期内以电话方式及时将质疑事项告知四川中洲 (略) ,并提供邮寄件、快递件的有效查询方式。(竞争性磋商参与方认为交易过程和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提出质疑)③若供应商对质疑回复不满意或认为回复不及时的,可在质疑回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发起投诉。”更改为“1、磋商文件内容质疑:由委托代理机构:四川中洲 (略) 负责答复;2、交易过程、交易结果的质疑:由委托代理机构:四川中洲 (略) 负责答复;质疑文件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鲜)章。3、质疑函接收地址及相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 028-(略)。联系地址: (略) (略) 万智中心一单元917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将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顺延至2024年10月18日23:59:59(北京时间),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5、若原竞争性磋商文件(包含电子系统开、评审过程)中有与之矛盾的内容,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略) (略) 黄水镇 (略) 居民委员会
通讯地址: (略) (略) 黄 (略) 六段301号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洲 (略)
地 址: (略) (略) 国芯大道388号ovu创客星4楼
联 系 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28-(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二段 25 号(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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